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陳亮 通訊員 粵環宣
到2035年,廣東全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鞏固完善,生態安全格局穩定,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近日,《廣東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由廣東省政府印發並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方案》從區域布局管控、能源資源利用、汙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等方面明確準入要求,建立「1+3+N」三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體系。「1」為全省總體管控要求,「3」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管控要求,「N」為1912個陸域環境管控單元和471個海域環境管控單元的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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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目標:到2025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三線一單」是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以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方案》的出臺,標誌著廣東正式實施「三線一單」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廣東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強化國土空間環境管控,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推動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又一重要舉措。
《方案》立足「一核一帶一區」發展格局,聚焦生態環境保護、資源能源利用、產業發展布局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劃定了生態空間,確定了水、大氣、土壤以及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目標,提出了能源、資源利用上線目標,建立了邊界清晰、功能明確的環境管控單元,並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方案》明確劃定了全省的生態保護紅線及一般生態空間。全省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36194.35平方公裡,佔全省陸域國土面積的20.13%;一般生態空間面積27741.66平方公裡,佔全省陸域國土面積的15.44%。全省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16490.59平方公裡,佔全省管轄海域面積的25.49%。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國考、省考斷面優良水質比例穩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類水體;PM2.5年均濃度率先達到世界衛生組織過渡期二階段目標值,臭氧汙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土壤環境風險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體質量穩步提升;水、土地、岸線資源以及能源消耗等達到或優於國家下達的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
《方案》指出,到2035年,全省總體目標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鞏固完善,生態安全格局穩定,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升,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生產生活方式總體形成,基本建成美麗廣東。
分區管控:對2383個環境管控單元進行差異化管控
省生態環境廳介紹,全省將以環境管控單元為基礎,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從區域布局管控、能源資源利用、汙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等四個維度明確準入要求,建立「1+3+N」 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體系。
「1」為全省總體管控要求;「3」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差異化管控要求;「N」為1912個陸域和471個海域環境管控單元的管控要求,後續將由各地級以上市制定和細化。
據《方案》介紹,環境管控單元分為優先保護、重點管控和一般管控三類。優先保護單元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建設;重點管控單元將強化汙染減排和環境風險管控;一般管控單元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要求。
全省共劃定陸域環境管控單元1912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727個,主要涵蓋生態保護紅線、一般生態空間、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空氣品質一類功能區等區域;重點管控單元684個,主要包括工業集聚、人口集中和環境質量超標區域;一般管控單元501個,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區域。
全省共劃定海域環境管控單元471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279個,為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重點管控單元125個,主要為用於拓展工業與城鎮發展空間、開發利用港口航運資源、礦產能源資源的海域和現狀劣四類海水海域;一般管控單元67個,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海域。
「相當於有了一套精準的『綠色標尺』,時刻度量著地方的發展與保護。」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廣東省規劃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以及重大項目選址,應將「三線一單」作為重要依據,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過程中實施應用,嚴把生態環境準入關。
據悉,省生態環境廳還將組織建立「三線一單」成果數據應用平臺,將生態、水、大氣、土壤、近岸海域、資源利用等分區管控要求以及各地「三線一單」成果納入平臺,實現編製成果信息化應用。
汙染防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重點汙染物實施減量替代
與此同時,《方案》也提出了具體的管控要求。在汙染防控方面,實施重點汙染物總量控制,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優先向重大發展平臺、重點建設項目、重點工業園區、戰略性產業集群傾斜。
加快建立以排汙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汙染源監管制度,聚焦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強化環境監管執法。超過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未完成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區域,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重點汙染物實施減量替代。強化陸海統籌,嚴控陸源汙染物入海量。
「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管控方面,《方案》要求珠三角核心區對標國際一流灣區,強化創新驅動和綠色引領,實施更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積極推動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區域重大戰略平臺發展;引導電子信息、汽車製造、先進材料等戰略性支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發展,已有石化工業區控制規模,實現綠色化、智能化、集約化發展;加快發展半導體與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前沿新材料、區塊鏈與量子信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方案》提出,珠三角核心區在可核查、可監管的基礎上,新建項目原則上實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揮發性有機物兩倍削減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潛勢較大的行業企業為重點,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源頭替代,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深入實施精細化治理。重點水汙染物未達到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實施減量替代。
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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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