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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實說話,徹底擊破對方詭辯
俗話說:「事實勝於雄辯」,再高明的辯論技巧在事實面前也是不堪一擊的。所以,在我們辯論或者在其他的場合想說服對方的時候,就要用事實來說話,這樣任何詭辯都將是站不住腳的了。
列寧曾經說過:「如果從事實的全部總和,從歷史的聯繫去掌握事實,那麼,事實不僅是『勝於雄辯的東西』,而且是證據確鑿的東西。」因此,「用事實說話」就是直接指出詭辯者的論題或論據不符合事實,是個假判斷。它是直接反駁論題或論據的一種方法。
一個觀念、一個思想是不是真理,不在於空談與「巧辯」,而在於它的效果和實踐。許多詭辯就只是富於爭辯而沒有實際效果的空談與「巧辯」。對於這樣的詭辯,有時我們可以按照車爾尼雪夫斯基所說的,「凡是在理論上必須爭論的一切,那就乾脆用現實生活的實踐來解決」,直接指出它違背客觀事實,這樣就可以直接破斥掉它了。下面我們來看看伽利略證明自由落體運動的故事。
關於落體問題,人們很早就注意到了。在伽利略之前,古希臘的亞里斯多德的學說認為,物體下落的快慢是不一樣的。它的下落速度和它的重量成正比,物體越重,下落的速度越快。比如說,十公斤重的物體,下落的速度要比一公斤重的物體快十倍。
一千七百多年來,在書本裡,在學校的講臺上,一直把這個違背自然規律的學說當作聖經來講述,沒有任何人敢去懷疑它。這是因為,亞里斯多德提出過「地球中心說」,這是學術界的正統學說,沒人敢懷疑他,也沒人去懷疑它。相反,對於這個學說還有很多佐證的材料。
年輕的伽利略沒有被這個龐然大物嚇倒。他根據自己的經驗推理,大膽地對亞里斯多德的學說提出了疑問。他想,同樣是一磅重的東西,自然以同樣速度下落。但是,如果把兩個一磅重的東西捆在一起,或者把一百個一磅重的東西捆在一起,那麼根據亞裡土多德的學說,它們下落的速度就會比一磅重的東西大一倍或者九十九倍,這可能嗎?他決心親自動手試一試。
伽利略選擇了比薩斜塔作試驗場。有一天,他帶了兩個大小一樣,但重量不等,一個重一百磅的實心鐵球,一個重一磅的空心鐵球,登上了五十多米高的斜塔。塔下,站滿了前來觀看的人。大家議論紛紛,有人譏笑他:「這個青年一定是瘋了,讓他胡鬧去吧!亞里斯多德的理論還會錯嗎!」
只見伽利略出現在塔頂,兩手各拿一個鐵球,大聲喊道:「下面的人看清楚啦,鐵球落下去了!」他把兩手同時張開。人們看到,兩個鐵球平行下落,幾乎同時落到了地面上。那些諷刺譏笑他的人目瞪口呆。
在事實面前,一切詭辯和偽學術都不攻自破。流傳了一千多年,被眾多人所推捧的亞里斯多德的學說,在事實面前不攻自破。科學領域裡的爭辯,經常被這樣的實驗所打破。因為,這是無可辯駁的、無可爭論的事實。
車爾尼雪夫斯基曾說過:「實踐是一切理論的無可爭議的試金石,在這個場合也應該讓它做我們的指導者。」其實,面對生活中的許多謬誤或詭辯,實踐所表現的事實,不僅是「試金石」,而且還是「鐵證如山」。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需要我們用事實來說話。特別是在法律領域。有句法諺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因此,在各種案件的訴訟中,「用事實說話」是最最有力的破斥謬誤或詭辯的武器。
古人常說:「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在眾說紛紜,沒有什麼確定答案的時候,不要強廢口舌。因為這樣不但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可能還會適得其反。在這樣的時候,先把爭論放下,找到事實依據,用事實來說話。因為,事實是不容辯駁的,是不可爭辯的。在事實面前,任何的詭辯都將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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