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國家七八十年代以前,寫信,傳遞消息都是需要依靠手寫,把要說給對方的話,需要用文字的形式寫到信紙上的。
當把要講給對方的話,用文字形式寫好後,需要購買信封(專門裝信紙的外皮)。然後把寫好的信紙封裝到信封裡,再用漿糊(膠水)把信封粘好,這還不算完...
粘好信封以後,要在信封的最上方填寫所要寄送地點的郵政編碼是多少。然後,在郵政編碼的下方要寫清楚收信人的接收詳細地址和接收信件人的姓名。
寫完接收人的詳細地址和姓名以後,還要在信封的最下方,寫清楚郵寄信件人的詳細地址和姓名,然後再寫清楚寄信人所在地的郵政編碼。
這還不算完,當封好信封以後,還要去郵電局購買郵資(郵票)。郵票根據你所要郵寄到本市還是外阜,其郵資是不一樣的。要是郵資不夠,你還要補齊郵資給郵局的。
當郵票貼好後,交給郵電局的工作人員或者把信放到大街或者門口的郵箱裡,等郵電局的人把信拿回郵電所進行分揀蓋章後,信就算正式發出去了。
而接信的人要等上幾天才能收到寫信人發出去的信!
當時,傳達消息就是這麼複雜,不像現在的手機、qq、微信或者電腦發消息這般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