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申請2234萬元國家賠償金,期待此案能夠石破天驚

2020-09-05 明話頻道

張玉環「國賠」該由誰買單?

文|周明華

9月2日,張玉環向江西省高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2234萬餘元國賠金;同時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媒體上公開向賠償申請人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8月4日,江西省高院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玉環無罪。自1993年10月27日起,張玉環已被羈押9778天,達27年,是目前被羈押時間最長的申冤者。

雖然這次申請國賠金的「正面數字」被不少人早就預估到了,創下了近年來最大金額的國賠金。但是,對回家的路走走了漫漫27年的張玉環來說,無疑這只不過是拂過胸際的一縷精神慰藉的輕風。我們知道,國賠具有一定的彈性,最後到底賠償多少,現在還不得而知。不過,正如張玉環所說,「搞得我妻離子散、一無所有」「沒人願意用27年換一千萬」。


是啊,自由無價,青春無價。我們不難想像,在這27年的牢獄苦澀時光裡,嵌進了多少揮之不去的驚恐、無助與孤寂,所幸他依靠超人的毅力走出黑暗走進面目全非的家門。而僅從目前的相關報導看出,該案並非是無法擺脫的災難,並非法律的枷鎖可以套在他腿上長達27年。諸如,江西省高院在再審判決中認為,原審認定張玉環作案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張玉環實施了犯罪行為,間接證據亦不能形成完整鎖鏈。」既然有如此認定,為何未能啟動相關程序,讓「疑罪從無」的原則得以儘快堅守,讓張玉環不至於在獄中熬過如此漫長又漆黑的歲月。


那麼,誰在其中冷漠而掉眼皮?誰將一個本來可以及時得到糾正的冤案變成數十年不得昭雪的沉冤?張玉環提出的這筆國賠金,儘管還存在一定的變數,不過,上千萬元的金額是應該能達到的。那麼,筆者個人認為,應該由這些失職失責失範者來為「國家賠償」買單,將國賠金「分攤」到他們身上,讓其為失責背上經濟和精神枷鎖,都不為過。

原因很簡單,不能每一次這類案件,最後都由公共稅款來買單。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章第十四條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損失後,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或者受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第三章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損失後,應當向處理案件中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工作人員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基於此,對影響極其惡劣的張玉環案,「國償」不能一賠了之,對這起冤案的發生,還應全面重新檢視,查找原因、細節和代價,到底錯在哪些環節,到底有無「刑訊逼供」,誰在堅持搞「有罪推定」?均需一追到底,最終讓相關責任人全部承擔賠償費用。唯如此,才能讓此案石破天驚,震醒那些迷途中人,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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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玉環回應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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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張玉環案再次引起大家的關注。張玉環和家人及律師一起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國家賠償,金額高達2234萬元!同時要求法院賠禮道歉!據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書》顯示,前述國家賠償申請數額主要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和近27年來的伸冤合理支出等五部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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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玉環案律師羅金壽:為什麼申請創紀錄的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誰會拿這筆錢?9月2日上午,張玉環代理律師羅金壽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採訪時稱,剛陪同張玉環在江西高院辦完手續,以申請國家賠償。據張玉環遞交的《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餘萬元、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及後續治療費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餘萬元、近27年來伸冤合理支出(家屬申訴控告產生的交通費
  • 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
    記者從張玉環家屬處獲悉,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書》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餘萬元、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及後續治療費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餘萬元、近27年來伸冤合理支出(家屬申訴控告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住宿費、資料費、誤工費等)100萬元,共計2234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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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量操縱的提線木偶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成了最近的熱門網絡話題。以前媒體分析過,張玉環大概能獲國家賠償480萬左右。跟往常一樣,兩派觀點依然撕裂。2234萬賠償金,到向江西省高院提出申請,直至今天張玉環的視頻表態,大部分網友的態度已由原先的同情轉為質疑和不屑。
  • 張玉環提交國家賠償申請 索賠223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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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專訪代理律師:這個數額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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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元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高院遞交2200餘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2日上午,法院收下張玉環遞交的材料,並開具了相關收據。受訪者供圖申請2200餘萬元國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超過法律規定比例2日上午,服刑近27年後被宣告無罪的張玉環,與兩個兒子以及大哥張民強一起,在律師陪同下,向江西高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
  • 人民日報: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
    記者從張玉環家屬處獲悉,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書》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餘萬元、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及後續治療費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餘萬元、近27年來伸冤合理支出(家屬申訴控告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住宿費、資料費、誤工費等)100萬元,共計2234餘萬元。
  • 張玉環最多能得到2234萬國家賠償申請的44%
    在被羈押9778天後,張玉環無罪釋放,他成為國內已知被關押時間最長的無罪釋放當事人。2020年9月2日,在被釋放29天後,張玉環及其律師向江西高院申請了共計2234.3129萬元的國家賠償。兩天後,也就是9月4日,江西高院正式受理其申請。
  • 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江西高院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
    「江西法院」微信公號9月4日消息,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於2020年9月2日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於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
  • 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要求公開道歉,希望追責到底
    (以下簡稱江西省高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包含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及親屬申訴費用等共計人民幣2234餘萬元。 在國家賠償申請中,除經濟補償申請外,張玉環還要求江西省高院在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江西日報》等國家及省市級媒體上公開向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錯判帶來的負面影響。
  • 2234萬元!江西高院真會給張玉環這麼多賠償金嗎?具體請看律師解讀
    2234萬元人民幣!是張玉環正式向江西高院提出的國家賠償申請金額。這個數額可能超出了大部分人的想像和預測。除此之外,張玉環還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國家和省市級媒體,即江西高院在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江西日報》、新華網、新浪網等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
  • 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拿到賠償先蓋房安家孝敬母親,再給孩子們在縣城買房
    備受關注的「江西張玉環案」9月2日迎來重要進展:當天上午9時30分左右,在律師的陪同下,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提出了總額2234餘萬元的國家賠償。二審宣判後,張玉環一直申訴,2018年6月2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張玉環案立案複查。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決定再審此案。2020年7月9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此案,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張玉環無罪,當庭釋放。張玉環因此成為國內被羈押時間最長的疑案嫌疑人(9778天)。
  • 蒙冤27年,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他還有一個要求……
    萬元相關話題衝上熱搜2234餘萬元的賠償申請是基於何種考慮?△圖為9月2日上午,張玉環與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左一)、羅金壽(右一)代理律師詳解為何申請2234餘萬元賠償金據張玉環代理律師羅金壽向總臺記者介紹,目前,法院已經接受了相關材料,將會在未來幾天給予反饋立案的通知
  • 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代理律師詳解申請依據
    9月2日上午,26年後再審改判無罪的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2234萬餘元的賠償申請,依據是什麼?張玉環現在的生活狀態如何?央視總臺記者採訪了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羅金壽和張玉環的哥哥張民強。  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羅金壽介紹,目前,法院已經接受了相關材料,將會在未來幾天給予反饋立案的通知。至於提交材料之後的關鍵性進展,羅金壽表示:「後續還要根據法院的具體通知再往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