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打出頭鳥?瀋陽小夥外派出差返回後隔離期間被開除。
疫情的原因,雖然很多單位的運行都受到了影響,但是不少單位還是做出了暖心的事情,特別是對待一直以來在家隔離待工的員工們。
然而,瀋陽一家公司卻做出了令人無語的舉動,所謂的槍打出頭鳥言論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小劉是瀋陽某公司的一名員工,公司有一個地表水採測分離的項目派他外省出差。
小劉接受了公司的安排,3月6日從瀋陽出發到江西、安徽、浙江一帶,3月16日回到瀋陽。出差回來後,社區看到小劉像外地回來的,就跟他核實下情況,要求他居家隔離十四天,小劉就把隔離十四天這個情況給單位反映了,單位要求他提供社區的通知書和告知書,小劉也給單位發過去了。
第二天,單位跟小劉說,要他以瀋陽發布的第7號令為由讓他返崗上班,讓他跟社區溝通,給了三天為限。
社區工作人員稱沒有上級通知,瀋陽7號令裡也沒有一條是外省返回瀋陽不用隔離十四天的,能讓他走肯定讓他走,但是現在不能放行。
3月20日,小劉公司給其下了一個《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理由是曠工三日。
公司的相關人員回覆說:大家陸陸續續都說了居家隔離這個事,但是小劉是第一個發出來的,公司認為員工裡說居家隔離的有的是真的,也有人是隨波逐流。
公司認為我們才從外省歸來是不需要跟社區匯報嗎?
面對小劉的質問,出面的李經理回答是可以報備,但是不需要隔離,可能每個社區情況不一樣,社區為了自身的利益,肯定讓你隔離,如果說你不被隔離或者說隔離期間出了問題,社區要承擔責任。
不管你真正的原因是什麼,或者說你有冤枉也好,有一句話叫槍打出頭鳥,所以就開除你了。
對此,小劉認為這是違反勞動法的,希望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這家公司這種行為,引起了廣大網友的強烈反響,大多數都是譴責這家公司的。
一:這不止是槍打出頭鳥,絕對是有意開除找理由,雞蛋裡挑骨頭,不懂得體諒尊重人,這種公司就該倒閉。
二:疫情期間讓員工出差,本身就是置員工安全於不顧,強制要求員工不顧社區給了要求返崗上班是置瀋陽市民安全於不顧。這個公司不但要承擔違法辭退員工的責任及賠償,也建議有關部門對這家公司及負責人以防疫不利為由進行問責。垃圾公司。
三:這回讓勞動仲裁委員會也槍打一打出頭鳥。
四:我覺得「槍打出頭鳥」這句話選擇很適合這家公司了。
五:外派出差的時候就是想比你辭職的!我以前的公司就是,想讓哪個員工辭職,就調他去外省,逼他主動辭職,這樣公司就不用賠償了!這種事太常見了。
六:都出示證明了還隨波逐流???????
廣大網友目前都在積極響應支持小劉通過法律形式來維權,事後諸葛亮一下,其實我認為,作為小劉,在出差以前,可以長個心眼跟公司確定一下,讓其外出出差,回來後可能仍需要隔離,畢竟現在是特殊時期,這樣差不多能杜絕目前這個理由。不過通過廣大網友的分析看公司的樣子似乎就是要開除他。
疫情期間,大多數公司目前都復工了,不過仍有部分還是居家辦公,或者等待覆工中,那麼作為弱勢群體的員工來說,我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杜絕小劉這種情況的發生呢?
首先,一定嚴格遵守社區及疫情防控部門的規定,這個是最重要的,是國之大計,關係的整個社會的安全,讓隔離的,咱一定要配合,將相關部門的公告或者通知書等證明一定要吃透並留存。
第二,公司的規定,按情況執行。能力行的一定執行,例如,現在都有辦公群或者有OA系統,公司安排居家辦公或者在隔離期的,也都要按時籤到或者報平安;讓復工的,能去的一定要去,不能去的,要出示社區或者小區等的證明,與公司及時並提前報備,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第三,對於公司的異常安排,一定要積極應對,對於無理由的開除行為以及其他一切不合法的行為說不,堅決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不要害怕,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定要爭取。
小劉的事情,相信不是個例,疫情期間,無良公司肯定有不少,希望廣大勞動者積極地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希望相關部門在這期間,能嚴肅查處這些行為,還勞動者一個公道。
關於這個事件的報導,我們會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