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師職稱改革意見來了:克服「五唯」,不得填寫人才帽子

2020-12-13 澎湃新聞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日前起草了《關於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以下為意見稿全文:

關於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徵求意見稿)

高等學校教師(以下簡稱高校教師)是我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代推動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和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重要力量。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教師評價機制,激勵廣大高校教師教書育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加快教育現代化,現就深化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遵循高校教師職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破除束縛高校教師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分類分層,科學評價,充分調動廣大高校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高校及教師活力、動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為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德為先,教書育人。以師德為先,以教學為要,提升師德師風要求,引導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突出教書育人實績,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堅持以人為本,創新機制。把握高校教師成長的規律和工作特點,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科學客觀公正評價,讓教師具有更高的獲得感和成就感,激勵教師人人盡展其才。

3.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施策。圍繞高校教師職稱評審重點難點及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革舉措,增強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效性。

4.堅持分類實施,自主評價。根據不同類型、不同層次高校及教師特點,採用共性與特性、水平業績與發展潛力、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高校自主實施分類分層評價,政府依法宏觀管理。

二、主要內容

深入貫徹高等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落實高校職稱評審自主權,圍繞健全制度體系、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形成以人才培養為核心,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評價科學、規範有序、競爭擇優的高校教師職稱制度。

(一)健全制度體系

1.創新崗位類別。保持高校教師現有崗位類別總體不變,一般設有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型等崗位類型。適應新時代教師隊伍發展的需要,高校可根據自身發展實際,設置新的崗位類別。

2.健全層級設置。高校教師職稱設置初級、中級、高級,其中高級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是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有條件的高校可探索實行教師職務聘任改革。

(二)完善評價標準

1.嚴把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核。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把好思想政治關,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職稱評審的首要條件。完善思想政治與師德師風考核辦法,健全評價標準、體系及考核方案,提高考核評價的科學性和實效性。

2.突出教育教學能力和業績。高校應加強教學質量評價,把課堂教學質量作為主要標準,嚴格教學工作量,強化教學考核要求,提高教學業績和教學研究在評審中的比重。突出教書育人實績,注重對履責績效、創新成果、實際貢獻的評價。

3.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帽子」、唯論文、唯項目等傾向。不簡單把論文、專利、承擔項目、獲獎情況、出國(出境)學習經歷等作為限制性條件。逐步規範學術論文指標,論文發表數量、論文引用榜單等僅作為評價參考,不以SCI(科學引文索引)等論文相關指標作為前置條件和判斷的直接依據。對國內和國外期刊發表論文要同等對待,鼓勵更多成果在具有影響力的國內期刊發表。不得簡單規定獲得科研項目的數量和經費規模等條件。不得將人才榮譽性稱號作為職稱評定的限制性條件,職稱申報材料不得設置填寫人才「帽子」稱號欄目,取消入選人才計劃與職稱評定直接掛鈎的做法。

(三)創新評價機制

1.分類分層評價。結合學校特點和辦學類型,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教師,按照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型等崗位類別,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工程科技等不同學科領域,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等不同研究類型,建立科學合理的分類分層評價標準。

2.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結合學科特點,探索項目報告、研究報告、技術報告、工程方案、教案、著作、論文等多種成果形式。注重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影響,突出評價成果質量、原創價值和對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注重質量評價,防止簡單量化、重數量輕質量,建立並實施有利於教師潛心研究和創新的評價制度。

3.創新評價方式。鼓勵採取個人述職、面試答辯、同行評議、實踐操作、業績展示等多種靈活評價方式,完善同行專家評議機制,健全完善外部專家評審制度,提高職稱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針對性。注重個人評價與團隊評價相結合,考察團隊合作及社會效益,對團隊負責人以把握研究發展方向、學術造詣水平、組織協調和團隊建設等評價為重點,尊重和認可團隊所有參與者的實際貢獻。探索國防科技等特殊領域人才評價辦法。

4.建立重點人才綠色通道。引導教師主動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注重工作實績,其工作成果不簡單以發表論文、獲得獎項等進行比較評價。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中做出重大貢獻的教師以及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等,在嚴把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較為靈活的評價標準,暢通人才發展通道。

5.完善信用和懲處機制。建立申報教師、評審專家及相關人員誠信承諾和誠信信息共享機制。申報教師職稱評審中存在弄虛作假、學術不端的,按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因弄虛作假、學術不端等通過評審聘任的教師,撤銷其評審聘任結果。建立完善評審專家的誠信記錄、利益衝突迴避、動態調整、責任追究等制度,嚴格規範專家評審行為。對違反評審紀律的評審專家、黨政領導和其他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健全聘期考核機制。科學合理設置考核評價周期,聘期考核與其他考核相互結合,並適當延長基礎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周期,合理使用考核結果,完善退出機制,實現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嚴格執行教授為本科生(專科生)授課制度,連續三年不承擔本科(專科)課程的教授、副教授,轉出教師職稱系列。

(四)落實自主評審

1.下放職稱評審權。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組織評審、按崗聘用,主體責任由高校承擔。條件不具備、尚不能獨立組織評審的高等學校,可採取聯合評審的方式。高校自主制定教師職稱評審辦法、操作方案等評審文件,按相關規定進行備案。職稱評審辦法應包括教師評價標準、評審程序、評審委員會人員構成規則、議事規則、迴避制度等內容。高校制定的教師評價標準不低於國家規定的基本標準,可結合實際明確破格條件。

2.加強監管服務。加強對高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監管,開展業務指導,搭建平臺,優化服務,為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提供支持。定期按一定比例開展抽查,根據抽查情況、群眾反映或輿情反映較強烈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專項巡查,並將抽查、巡查情況通報公開。加強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探索推廣在線申報和評審,簡化申報信息和材料報送等相關手續。

(五)優化思想政治工作評審

1.規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評審體系。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職稱評審納入單列計劃、單設標準、單獨評審體系,高級崗位比例不低於學校平均水平。建立符合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職業特點和崗位要求的評價標準,注重考察教學工作業績和育人實效,可將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網絡理論評論文章、中央和地方主要媒體上發表的理論文章等納入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職稱成果評價範圍。

2.強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將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為教師的基本職責,把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計入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職教師的工作量。晉升高一級職稱的青年教師,須有至少一年擔任輔導員或班主任等相關工作經歷並考核合格。

(六)實行評聘結合

1.高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主管理崗位設置,開展教師職稱評審,並將通過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崗位,實現教師職稱評審與崗位聘任有效銜接。

2.對本高校評審通過、已經取得高校教師職稱但未被聘用到相應崗位的人員,聘用到相應崗位時不再需要經過評委會評審。高校要結合實際研究具體辦法,妥善做好這部分人員擇優聘用等相關工作。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優化服務。深化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是進一步加強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推進高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高等教育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意義,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充分發揮黨的思想優勢、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加強黨的領導,周密部署,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優化服務,為深化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創造良好條件。

(二)嚴格程序,確保公正。各高校要按照職稱制度改革要求,認真做好職稱工作,確保標準公開、程序公平、結果公正。要建立健全職稱工作機制,明確崗位任職條件,規範競聘程序,嚴格公示制度,暢通意見渠道,強化自我監督,主動接受外部監督。

(三)科學謀劃,穩妥推進。各地區、各高校要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把推進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與全面履行職責、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和促進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改革平穩有序進行。

本意見適用於普通高等學校,其他高等學校可參照執行。

附件:高等學校教師職稱評價基本標準

附件:

高等學校教師職稱評價基本標準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修養,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堅持教書與育人相統一、言傳與身教相統一、潛心問道與關注社會相統一、學術自由與學術規範相統一。

二、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達到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綜合考核達到要求,按要求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三、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四、高等學校教師申報各層級職稱,除必須達到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分別具備以下條件:

(一)助教

1.具有一定的教學理念和教學方法,教學態度端正。協助講授課程部分內容。將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學,在學生培養工作中做出積極貢獻。

2.具有一定的本專業知識。

3.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見習1年期滿且考核合格。

(二)講師

1.教學基本功紮實,教學態度端正,教學效果良好。擔任課程部分或全部內容的講授工作。將思想政治教育較好融入教學,在學生培養工作中做出積極貢獻。

2.具有紮實的本專業知識,公開發表、出版過學術論文、著作。

3.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並擔任助教職務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並擔任助教職務滿4年。

(三)副教授

教學科研型

1.治學嚴謹,遵循教學規律,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優良,形成有一定影響的教育理念和教學風格,在教學改革、課程建設等方面取得較突出的成績。需講授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課程,擔任過公共課、基礎課或專業課程的系統講授工作,教學水平高。將思想政治教育較好融入教學過程,在學生培養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

2.具有本專業系統、紮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知識,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學術造詣。發表、出版過具有較大影響的學術論文、教學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書,受到學術界的好評。參與完成重要的教學研究或科研、攻關項目,或獲得代表本領域較高水平的獎項,或從事科技開發、轉化工作以及相關領域的創造、創作取得較為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且擔任講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博士學位,且擔任講師職務滿2年。

教學為主型

1.治學嚴謹,遵循教學規律,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優秀,形成較好的教育理念和教學風格,在教學改革、課程建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需講授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課程,系統擔任過主幹課程的講授工作,教學水平高。將思想政治教育較好融入教學,在學生培養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

2.具有本專業系統、紮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知識,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學術造詣,積極參與教學改革與創新。發表、出版過有較大影響的教學研究或者教改論文,著作或教科書,受到學術界的好評。參與完成具有較大影響的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或獲得教學類重要獎項。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且擔任講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博士學位,且擔任講師職務滿2年。

(四)教授

教學科研型

1.治學嚴謹,遵循教學規律,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優良,形成有較大影響的教育理念和教學風格,在教學改革、課程建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需講授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課程,擔任過主幹課程的系統講授工作,教學水平高超。將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在學生培養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

2.具有本專業系統、紮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知識,具有突出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學術造詣。發表、出版過有重大影響的學術論文、教學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書,受到學術界的高度評價。主持完成重大的教學研究或科研、攻關項目,或作為主要參與者獲得代表本領域先進水平的獎項,或從事科技開發、轉化工作以及相關領域的創造、創作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且擔任副教授職務滿5年。

教學為主型

1.治學嚴謹,遵循教學規律,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優秀,形成很好影響的教育理念和教學風格。在教學改革、課程建設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發揮示範引領作用。需講授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課程,擔任過主幹課程的系統講授工作,教學水平高超。將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在學生培養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

2.具有本專業系統、紮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知識,具有突出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學術造詣,積極推進教學改革與創新。發表、出版過有重大影響的教學研究或者教改論文,著作或教科書,受到學術界的高度評價。主持完成具有重要影響的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或作為主要參與者獲得教學類重大獎項。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且擔任副教授職務滿5年。

新聞來源: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官網

原標題:《高校教師職稱改革意見來了!克服「五唯」,不得填寫人才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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