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飽去櫻桃重,飢來柳絮輕。但知離此去,休要問前程。」,出自於範仲淹《詠蚊》一詩,這是53歲的範仲淹在戍邊西北所作,由於當時的條件艱苦,詩人被蚊子咬得不行,無奈之下便寫下這首《詠蚊》。古往今來,人們都對蚊子深惡痛絕,所以對於如何防範被蚊子叮咬,人們也是做足了功課,想出了很多應對措施,比如蒼蠅拍,電蚊香液,蚊香等,其中值得一提的則是我國為了滅蚊從國外引進大肚魚,雖然國內的蚊子有受到一定損傷,但是大肚魚卻因為在國內缺乏天敵,逐漸泛濫成災。
事實上,在我國國土上有很多外來物種。據陽沐《滇南本草》中記載:「玉麥須,味甜,性微溫。」其中的玉麥則是如今大家餐桌上日常所見的玉米。
玉米最早也是我國的外來物種,對於我國的生態環境平衡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玉米徹底融入我國的生態系統中,達成一種平衡狀態。再者如長頸鹿這一生物,它也是外來物種的一員,因為在宋朝時期,曾有非洲的使臣帶著長頸鹿來朝貢我國,
其實長頸鹿在一定程度上也對我國的生態平衡造成了破壞,但是由於我國長頸鹿數量不多,並且大多由皇家圈養,所以沒能讓這一物種大規模的繁殖,泛濫成災。
接著回歸正題,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我國為了滅蚊引進大肚魚。
其實早在我國引進大肚魚之前,美國就曾向我國展示他們引進大肚魚的實驗成果。
在二十世紀初期,美國通過引進大肚魚的方式,成功治理了該國的蚊蟲問題,後來世界各國見此均紛紛效仿,
從而使得大肚魚的蹤跡遍布世界各地。
我國也不例外,我國在成功引進大肚魚,並且讓這一外來物種逐漸適應我國的生態環境之後,它也成為我國生態系統環境的一分子。
雖然大肚魚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我國的蚊蟲問題,但同樣也造成了我國生態系統失衡。
達爾文在《進化論》中曾提到「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由於我國沒有大肚魚的天敵,所以大肚魚被引進後開始大肆繁殖,甚至於泛濫成災。
而同樣作為外來物種的小龍蝦,其地位卻與大肚魚的地位不同。雖然小龍蝦在我國也沒有天敵,並且大肆繁殖,但是由於它味道可口,成為國人餐桌上非常的一道美味佳餚。
然而大肚魚卻有些特殊,它的口感並非其他魚類那般美味鮮嫩,總有一種讓人說不出口的味道,但若與傳統的黃花魚相比,它的味道卻又更勝一籌,
因此大肚魚對於我國的吃貨而言,有些特殊的感情存在,
處於既喜歡又不願意經常吃的狀態當中。
不僅如此,由於大肚魚在我國境內的大肆泛濫,已經給水域中其他魚類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響,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國生態系統的失衡,所以針對這一問題的出現,我國已經在著手進行治理。
其實引進外來物種,帶來好處的同時也伴有壞處,但是如果能夠在不破壞我國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合理引進外來物種,那麼這些物種的加入不但可以增加我國的物種多樣性,可以我國的生態系統變得更為複雜,還能夠保持我國生態平衡的穩定。
除此之外,引進外來物種還能夠在生態問題的解決上有一席用武之地。
舉例而言,在澳大利亞,屎殼郎便是該國的外來物種,其實澳大利亞之所以引進屎殼郎,其目的主要是為了清理羊的糞便。同理可得,
我國當初引進大肚魚,其目的則是為了緩解我國的蚊蟲問題,從而解決生態問題,但是由於我國未能合理的管理,從而對我國的生態平衡造成了一定的破壞,所以對於如何管控大肚魚這類外來物種,如今已經我國有了明確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規定:「從境外引進生物物種資源應當依法進行登記或者審批,並採取相應安全控制措施」。再者在我國的《植物檢疫條例》中明確規定:「從國外引進種子、苗木,引進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植物檢疫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
不僅如此,農業以及林業主管部門在引進一個外來物種之前,都會組織開展關於有害生物風險的評估,根據這類評估報告,明確風險是否在可控範圍之內,然後再確定是否出具相應的檢疫審批單。
除此之外,相應的監管單位在引進外來物種之後,會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引進的單位基地進行檢查,進行風險管控,從而達到合理治理的目的。由此可見,我國在引進外來物種,保護我國生態平衡系統不被破壞等方面下了一定功夫,花費了一定的心血。
《進化論》《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