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羅亦丹)12月21日,第十期E法數位音樂論壇在北京舉行,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教授張豐豔在論壇上發布了《2020中國音樂人報告》。報告顯示,目前音樂人音樂收入平均數仍處較低水平,超五成音樂人沒有音樂收入。但過半數的音樂人的音樂收入較上一年有所增長,其中19%的音樂人的音樂收入較上一年上漲了50%。根據報告,國內音樂版權環境逐步完善和線上音樂平臺的發展是音樂人收入增加的因素之一。換言之,在注重版權、音樂付費的大背景下,一部分音樂人的生存環境得到了改善。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注意到,根據去年發布的《2019中國音樂人報告》,有47%的音樂人月收入不足2000元,而《2020中國音樂人報告》顯示,今年只有22%的音樂人月收入佔比不足2000元,相比去年,音樂人收入水平有所上升。
「目前,國內音樂人仍存在收入低下、無力議價最後選擇『用愛發電』的情況。」張豐豔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53%的音樂人收入不足5000元,比北京市平均工資低30%,52%音樂人沒有任何音樂收益,僅11%的受訪音樂人為全職音樂人。音樂創作的成本與收入不成正比,導致音樂人職業參與度不高,許多音樂人只能從事與音樂不相關的職業,以主業『養活』音樂維持創作。」
不過,隨著國內音樂版權環境的逐步完善以及線上音樂平臺的發展,音樂人的音樂收入呈現出了較明顯的增長趨勢。報告顯示,在有音樂收入的音樂人中,有過半數的音樂人的音樂收入較上一年有所增長,其中19%的音樂人的音樂收入較上一年上漲了50%。在音樂收入上漲50%的這部分音樂人中,有38.22%的音樂人音樂收入主要來源為版稅,27.75%的音樂人音樂收入主要來源為音樂製作,24.61%的音樂人音樂收入主要來源為音樂演出。據統計,收入大漲50%的這部分音樂人中,63.98%與平臺籤署過獨家協議。
報告顯示,2020年有超過七成音樂人從QQ音樂、網易雲音樂等數位音樂平臺獲得收入,超過19%的音樂人從數位音樂平臺獲得的收入在1000元以上,這個數據雖然仍處於較低水平,但相較往年已有大幅提升。
此外,在數位音樂平臺方面,通過騰訊音樂獲取收益的音樂人佔比64.4%,其次為網易雲音樂,佔比24.9%,蝦米音樂、咪咕音樂、抖音等眾多平臺也是音樂人能夠獲得收益的渠道之一。需要注意的是,音樂直播成為了音樂人獲得收益的新興渠道,有37%的音樂人有直播行為,其中62%的音樂人獲得過直播收入,8%的音樂人通過直播的獲得的年收益在1萬至10萬元區間。
「中國是流媒體滲透率極高的國家,在線音樂付費用戶規模也處於快速上升趨勢。但用戶付費的習慣相比國外仍然較低,數據顯示,目前TME(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付費用戶5170萬,付費比例為8%,而法國在線音樂網站Deezer的用戶付費比例高達50%。」張豐豔表示。
在張豐豔看來,過去一年裡,數位音樂平臺的註冊音樂人數量繼續增長,僅網易雲音樂一家音樂人數量已高達20萬人,在數位音樂收入總體增長的背景下,音樂人來源於數位音樂平臺或短視頻直播平臺的收入呈現上升趨勢。但目前,頭部熱門版權價值不菲,腰部尾部音樂人的作品則無人問津,音樂創作個體之間收益差異巨大,長久以往,難免削弱音樂創作的整體動力。總體而言,中國音樂市場具備極大的潛力,但如何在把蛋糕做大的同時,把蛋糕分好,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羅亦丹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