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活著本質上是孤獨的,藝術是我們試圖擺脫孤獨的某種探索。
我不知道應該如何定義題目中的藝術,但我總感覺藝術只是這個世界中,自然存在的一種美、和諧。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藝術本身其實是不需要呈現的,特別是呈現給我們人。甚至你看不看得見它、崇拜不崇拜它、讚嘆不讚嘆它都不影響它的存在,它只是自然界中的一些本真的存在。我覺得它沒有什麼孤獨不孤獨,就算你發現不了它,也有別人會發現它。
每個藝術家不過是恰好被選中了,或者看到了某些藝術的真諦,欣喜若狂地把它描繪出來,甚至不惜以自己為載體。為之瘋狂、也為找到它瘋狂。
所以所謂「創作」,也許就是藝術家為了找尋、描繪「藝術」,或苦心竭力、或渾然天成的一個探索過程。我們的孤獨感不會體現在「創作」之中,創作本身只是求索。但當作品呈現一二、呈現全部之時,我們關注創作者的感受,才有了「孤獨不孤獨」的評判。
在創作的過程中,如果有同伴時時理解你的創作動機、表達原理、藝術手段,我們怎麼會孤獨呢?如果有這麼一個人,哪怕這世上只有這一個人,孤獨感都會被瞬間衝刷。
如果完全創作完成,呈現了成品,即使生前無人贊同,但死後有了真正的知音,那他活著的時候也許很孤獨,但能保有這孤獨感窮盡創作,也無非是對藝術的本真窺見一二。面對藝術,他絕不感到孤獨,因為他和美同在;只是面對人,他可能才感到無人理解吧。
然而我們活著,與人之間終歸無法事事想通。從生到死,或早或晚,孤獨不是常態、就是終態。與至親之人都可能終其一生無法相知,更何況想在這短短一生得一知己?
就算一生不停地靠向某個群體以獲得某種認同感、安全感,只要個體遇到圍繞自身的事件,那感受經歷、獨自疊加的種種,終究沒有百分之一百的感同身受。我們只是追求,那看似共通,既無法證偽,也無法證明的世間真諦。
比如,我們都為一朵廢墟上開的小花而振奮感動;又為一場英雄遲暮歸於平凡而感嘆。這些大概才是「共鳴」的基礎。所以藝術也許就是這樣一個,讓所有人在感性和美的認知中,求得「共鳴」的、擺脫孤獨感的東西。
那麼就算一個人一生都沒有真正的知己,但能從藝術創作中,窺見這世間大美,留下或與今生、或與後世之人,有一瞬心靈相通的作品,也不算孤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