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群眾關心的相關問題,12月1日下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處長宋平通過本局官網「在線問政」欄目,主要就「就業創業政策」主題與網友互動答疑,內容摘錄如下——
Q:
現正在領取失業金,那麼失業補助金就不能領取了嗎?
A:
根據青人社字[2020]82號文件規定,失業補助金發放範圍為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我市失業人員,以及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我市參保人員,符合條件在可申領失業補助金。若您現在正在申領失業金,則不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
Q:
目前青島靈活就業人員在銀行繳納城鎮職工社保有兩種形式:①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②只繳納養基本老保險,不繳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失業登記人員創辦個體戶,採取第一種繳費形式是符合申請創業補貼的要求的。如果採取第二種繳費方式是否也可以申請創業補貼?
A:
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時,創業者應辦理就業登記並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補繳社會保險費不超過3個月)。其中,創辦小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創業實體的創業者,須在創業實體(含其非法人分支機構)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創業者,須創辦創業實體後在我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
Q:
女性年滿45歲,去年11月份已經申請過靈活就業補貼,到現在沒就業,今年還可以繼續申請嗎?
A:
根據政策規定,本市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1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從事靈活性就業並進行靈活就業登記,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以申領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同一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其中,對初次申領補貼時距法定退 休年齡5年內(含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如果您此前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累計月數不足36個月,在重新辦理失業登記、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靈活就業登記並繳納社會保險後,將符合繼續申領社會保險補貼條件。
Q:
我是非青島戶籍,在西海岸以靈活就業身份投保,可以申請失業補貼嗎?
A:
根據政策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含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
Q:
創辦小微企業申領3萬元創業補貼時,要求至少吸納3個失業登記人員,籤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吸納的這3個失業登記人員可以申請2000元/人的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嗎?
A:
符合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條件人員創辦的創業實體(不含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招用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與其籤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可按照每個崗位2000元的標準申領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招用人員不含創業者本人,同一個創業實體或同一個創業者只能享受一次。
Q:
目前有沒有一些創業貸款的政策?如果有聯繫哪裡辦理?
A:
目前青島市的創業貸款政策主要是按照《青島市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青人社規【2020】6號)有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個人或小微企業,可分別申請最高60萬元、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您可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qingdao.gov.cn)查詢政策或進行網上貸款申請,也可到註冊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註冊地在保稅區的申請人,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創業者到戶籍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非本市戶籍的到所在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
Q:
想問一下,領取失業補助金後會影響退休後領取的養老保險的金額嗎?或者有別的影響嗎?
A:
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是根據您失業前單位和個人的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月數和離職原因等情況進行核定並予以發放,不是依據您繳納養老保險情況,更不會影響您將來退休後享受養老金的資格和金額。
Q:
我8月份離職後一直未就業,參保不滿一年,知道有臨時生活補助這個政策,在網上申請但沒有通過審核,請問是要進行失業登記後才能通過審核嗎?
A:
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我市失業人員,以及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我市參保失業人員,可申領失業補助金。另外,2019年1月1日之後,我市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記錄但累計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符合條件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可領取臨時生活補助。
Q:
一次性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及崗位補貼審核至到帳時間需要幾個工作日,能詳細說一下嗎?
A:
根據《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落實保居民就業工作方案有關就業創業政策的通知》(青人社發〔2020〕15號)規定,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各區(市)自每批次最後受理日期次日起至審核完成的時間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市、區(市)財政部門應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結果,儘快撥付補貼資金,撥付資金時限需要根據各區(市)具體情況確定。
Q:
想問一下去年11月註冊的教育有限公司,不含培訓的那種,中間法人以及三名員工正常繳納社保,且都半年以上。今年11月網上提報申領小微企業補貼,被電話告知教育類的不屬於小微企業?註冊公司的時候詢問補貼工作人員符合社保繳納等就可以,沒有提這個行業不可以?請問我們該怎麼樣才可以領取補貼呢?
A:
根據《關於享受就業創業政策小微企業界定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號)政策規定,明確我市享受就業創業政策小微企業範圍是指在青島行政區域內依法註冊登記,按照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規定劃型為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且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國家小微企業名錄庫中的企業。小微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的市場主體,需具有法人資格。
Q:
公司12月底辭退員工,員工還能申領疫情期的補助嗎?
A:
失業補助金發放範圍為,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以及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的我市失業人員,其中不符合失業保險金條件是指參保繳費不足一年或參保繳費滿一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失業金申領條件為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不能同時申領。失業補助金申請需為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請,失業保險金申領目前沒有時間限制。由於您還處於就業狀態,具體您可等符合政策條件後再進行申請失業保險金。
Q:
領取失業補助金 沒通過顯示,自2019年1月起農合繳費超過12個月,不符合申領臨時生活補助條件。醫保和補助金不是沒關係麼,和農合有什麼關係啊,這又是什麼原因啊?
A:
根據政策規定,我市參保單位招用、個人不繳費且連續工作滿1年的農民合同制工人,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後,個人可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按照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月數,每滿1年發放1個月在一次性生活補助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月標準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七區每月1719元,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每月1557元)執行。
2019年1月1日後在我市有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記錄但累計繳費月數不滿1年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雖不符合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條件,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個人可申領最長2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按照個人失業保險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七區每月700元,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每月630元)發放。臨時生活補助,每人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不能同時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Q:
請問一下, 1. 21年應屆生報考三支一扶是什麼時候呢?條件跟20年一樣嘛?2. 應屆畢業生想考公考編還有什麼途徑呢?今年省考提前沒能報名。明年上半年還有什麼考公的機會嘛?還是說需要等到明年年底參加22年省考?3. 如果未參加工作,應屆畢業生身份可保留幾年?參加明年各種考試受限嗎?
A:
「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工作由省人社廳統一部署進行,全省統一發布招募公告。2021年「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公告發布時間請您關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招募範圍及條件以公告為準。公務員招考簡章可通過「青島組工網」查看,事業單位招聘簡章可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請隨時關注網站信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規定,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在擇業期內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檔案在學校保留兩年或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用人單位考試、錄用。落實工作單位後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具體要求請查看招考簡章。
Q:
我11月16號辦理的下崗人員一次性生活補助,到辦事大廳問過,說是審核通過了,請問補助金什麼時候發放?
A:
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由各區市進行審核並發放資金。審核通過後資金於當月底發放,您可查詢您的社保卡銀行帳戶。
Q:
我登錄網址後多次嘗試均提示密碼錯誤,而且登陸網址後,在個人業務頁面,找不到失業金相關選項,請問如何操作?
A:
如果您忘記個人登陸密碼,可以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入「網上辦事大廳」點擊「個人服務」選擇「個人密碼找回」,通過「社保卡信息找回」途徑輸入身份證號碼,根據提示輸入社保卡信息,輸入收到的驗證碼設置新密碼。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可登錄青島就業網,通過「我要辦事—個人業務—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模塊進行全程網辦。
Q:
為什麼農村戶口不能申請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為什麼城鎮戶口可以領取?是歧視農業戶口嗎!還有農合工一次性生活補助11月下旬通過,補助什麼時候能到帳?臨時困難救助是失業保險金還是補助金呢?
A:
根據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用人單位和職工在參加並繳納失業保險時,有「城鎮職工」和「農民合同制工人」兩個繳費類型。
【城鎮職工】單位和個人每月需按照繳費基數的2%和1%分別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後符合條件的,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
【農民合同制工人】僅單位每月按照繳費基數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個人不繳費,失業後符合條件的,一次性發放生活補助。
經多次降低後,我市失業保險現行費率是單位0.7%、個人0.3%;且為降低疫情影響,按照國家統一要求,2020年內減免徵部分企業的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歷史上,失業保險繳費類型由用人單位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職工的戶籍情況從中選定一類。2006年起,隨著我市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和國家實施戶籍制度改革,原農村戶籍職工經本人自願申請、用人單位代為申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後,可以按照「城鎮職工」參加並繳納保險;失業後符合條件的,農村戶籍勞動者也可以享受城鎮失業保險金。按照工作流程和時間安排,每月15日及之後核准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生活補助等資金,在次月月底前發放到個人社會保障卡銀行帳號。目前,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給失業人員的資金,包括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生活補助、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等,沒有您描述的「臨時困難救助」。
Q:
我是農村戶口,我的社保是今年3月份終止繳納,然後失業到現在,問一下我該申請何種補助?是一次性生活補助還是失業補助金還是臨時困難救助金?
A:
一次性生活補助申請條件是: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單位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失業補助金受理條件是: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我市失業人員,以及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我市參保失業人員,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其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臨時生活補助申請條件是:2019年1月1日之後有我市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記錄但累計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請您根據自身實際具體情況選擇可以享受的政策。
Q:
我是失業登記人員,以靈活就業身份在銀行只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經超過1年多,沒有繳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而是繳納居民醫療保險。半年前,我創辦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我符合申請創業補貼嗎?
A:
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時,創業者應辦理就業登記並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補繳社會保險費不超過3個月)。其中,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創業者,須創辦創業實體後在我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
Q:
我是2020年3月底和單位解除合同,之後再也沒有投過社會五險一金,目前社保繳費只有13個月,我的農合工一次性生活補助11月下旬通過後多久可以領到錢?還有臨時救助領2個月是在何種渠道辦理?
A:
如果您11月下旬已經審核通過農合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申請,補助金將在12月底發放到您的社保卡帳戶。
符合臨時生活補助條件的我市失業人員,可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失業待遇申領」模塊進行申請,或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就業網辦—個人業務—「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模塊」進行申請。
Q:
評茶師和維修電工證12月考試,如果通過還可以領取政府技能補貼嗎?
A:
根據政策規定,個人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應滿足的條件之一是「須自證書批准日期或證書上的「發證日期」12個月內提出申請」。建議您及時按規定申領。
Q:
1995 青島東風汽車改裝廠 上班,2003年廠子破產失業,為何只發13個月失業金?而且其中2003年十一月,因為要強制必須每月26去蓋章,這天家裡特殊情況無法蓋章,然後就不發這個月失業金。請問這種事情怎麼辦?
A:
根據失業保險政策,2008年前,失業保險金實行個人按月申領、經辦機構審核發放辦法。失業人員應在接到原單位書面通知的15日內,到戶口所在區(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申領《失業證》,憑《失業證》按月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逾期兩個月不辦理失業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因原單位未通知到失業人員本人而造成逾期登記的,由原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失業登記後,失業人員本人應每月在規定的時間到現場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申報手續;當月不進行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失業保險金領取資格,連續兩個月不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Q:
我想問一下,我今年40歲,離婚單身,2014年從單位離職之後一直沒有就業,處於失業狀態,想問一下我這種情況可不可以視為城鎮零就業家庭,可以領取下崗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嗎?
A:
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失業人員無1人就業,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城鎮家庭可申請認定為城鎮零就業家庭。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屬於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範圍。
Q:
我的社保卡丟失,我現在在外地,沒辦法補辦,但是補助金已經下發到沒有開通金融功能的中國銀行社保卡裡,請問這種情況可以變更銀行卡取出補助金嗎,或者說可以異地補卡並且開通金融嗎?
A:
即使社會保障卡未開通金融功能,經辦機構仍可通過代發銀行將補助資金存入您的社會保障卡銀行帳戶。在激活金融功能後,可以用於消費或提取現金。經了解,按照銀行帳戶管理制度,補辦社會保障卡或激活社會保障卡金融功能,都需由您本人到發卡銀行服務網點現場辦理。
Q:
本人於2020.2月失業,3.4月均有領取失業金,但5月入職單位給交保險失業金失效,2020.7月再失業,但致電黃島人社局後方知,由於疫情,失業金領取政策調整,需在新單位投保滿一年方可申領。本人現在失業狀態,但找中介公司幫忙投保中,想問,本人情況符合失業金申領條件嗎?備註本人自2015年2月份左右開始參保至今,已有5年時間。
A:
失業保險政策規定,同時符合下列三個條件的人員,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1年、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本次您能否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西海岸新區就業服務中心根據政策規定和您具體情況審核、確定。另外,失業人員如果虛構勞動關係、通過中介公司代投社會保險費,可能涉嫌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並存在資金損失風險。
Q:
國家給靈活就業人員提供的補助款項理應按時到帳,不應與社保繳費扣款掛鈎,尤其涉及第三方扣費時效問題容易出現互相牽扯,浪費資源也影響信譽。更何況特殊疫情影響,靈活就業人員遇到失業等問題是不是也享受不到其他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等待遇,即便靈活就業前也一直多年繳納失業保險?
A:
根據政策文件,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實每月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3給予補貼,每人每月最高不超過500元。因此,補貼資金需在社會保險徵繳機構確認您的繳費資金實際到帳後才能審核、發放。個人申領失業保險金,需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