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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改變了我們的生活,讓買買買變得更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諸多問題,比如快遞損壞、丟失、暴力分揀、信息洩露……讓許多「剁手黨」不滿。
快遞新規來了!
不過,從5月1日開始,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開始實施,這些不當的行為將受到法律法規的約束。
劃重點!
1 送貨上門——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屬於違反規定
快遞員是否可以拒絕送貨上門?上述《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這意味著,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屬於違反規定。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那麼首先要徵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則必須送貨上門。
2 末端派件——鼓勵企業共享設施 推廣智能快遞櫃
不過,在送貨上門方面,快遞員也有自己的苦衷。比如,有些小區禁止快遞車輛入內;部分快遞單上的門牌號不準確;經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況,導致送貨效率降低、快件積壓;擔心快遞車或車內的快件被盜,等等。
正因為快遞員有這些困擾,國家也鼓勵「最後一公裡」的配送要多樣化。《條例》明確,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享末端服務設施,為用戶提供便捷的快遞末端服務。
《條例》提出,鼓勵和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採用先進技術,促進自動化分揀設備、機械化裝卸設備、智能末端服務設施、快遞電子運單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統等的推廣應用。
3 實名制——身份信息不實快遞企業不得收寄
在寄件方面,《條例》提到了實名制的問題。快遞實名制是指寄件人需要出示身份證、登記個人信息,已於2015年底正式推行。
《條例》進一步明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並登記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4 隱私保護——洩露寄件人隱私最高罰款10萬
快遞實名製成為保障快遞包裹安全的措施之一,但同時引發人們對隱私安全的擔憂。
對此,《條例》規定,除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對快件進行檢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他人快件。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出售、洩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情節嚴重的最高處10萬元罰款。
5 損壞索賠——可要求快遞運單所屬企業或服務企業賠償
在運送途中,因快件損壞或丟失而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關於索賠問題,《條例》規定,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另外,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對於快遞新規,不少昆明市民表示支持,直呼規範了。
市民:「我覺得很好,至少在行業內有一個監管吧。因為個人信息現在洩漏太多了,快遞這塊確實是很嚴重的。」
市民:「這點賠償不要都行,絕對不能洩露出去,因為現在電信詐騙太多了。」
市民:「這樣實行的話,就是至少消費者可以有選擇,我可以保或者不保。」
市民:「從整個公共安全的角度來說,這個實名制就像我們的手機號碼實名制一樣,我覺得對整個社會和快遞行業的治理也是一個手段。」
雖然5月1日是《快遞暫行條例》開始實施的第一天,不過對於快遞行業的工作人員來說,並沒有明顯的變化。
雲南順豐速運有限公司匯龍商廈營業點倉庫管理員 武遊龍:「沒有多大的變化,因為就開箱驗貨和實名制來說,我們順豐很久以前就在做了。而且實行了很長一段時間了。」
據了解,其實順豐和其他多家快遞行業都已經提前實行了《快遞暫行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不過如今這些行業規範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出現,在國內還是第一次。
武遊龍介紹,為了更好的適應《快遞暫行條例》,多家快遞企業已經使用快遞信息電子化錄入的方式寄件。每一個快遞運單都有獨立的單號和二維碼,消費者通過線上APP錄入收寄件的信息後,快遞員通過終端連接就可以直接列印出快遞單。
在填寫電子信息的過程中,消費者就可以自行選擇保價,而列印出來的快遞單只會顯示必要的個人信息,這樣可以有效避免信息的洩漏。
雲南順豐速運有限公司匯龍商廈營業點倉庫管理員 武遊龍:「對我們行業是一個鞭策吧,因為只有在這種嚴格的條例之下,我們才能更好地服務大眾。」
新規規定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屬違規!
但是條碼君發現新規實施以來這幾天,
在呈貢部分小區,
大部分快遞員仍然是
直接把快遞放代收點,
而做不到事先打招呼。
放取件櫃、驛站,
雖然方便了不在家的收件人取件,
但是碰上一些大件或者
需要當面拆包的情況,
就十分麻煩。
真心希望快遞小哥,
在把快遞放入貨櫃之前,
先徵得客戶同意。
現在有了規定,
更該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