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消協向有關公安機關提交刑事舉報書,舉報酷騎(北京)科技公司(以下簡稱酷騎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申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今年8月下旬以來,酷騎公司因押金、預付資金退還出現嚴重問題,先後關閉網上、電話等退款通道,導致消費者大面積投訴,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自11月23日以來,中消協不斷收到酷騎單車消費者來信,至12月21日已收到求訴訟信2064封,要求退還押金、預付費,控告酷騎公司涉嫌集資詐騙等。
對於中消協的這一行為,企鵝問答上的專家律師們紛紛為其打call,對中消協的舉報表示支持。
智慧財產權法律師韋喜:押金的所有權屬於消費者,企業任何情況下不得挪用。
首先應當為中消協的這一行為點讚。不過這還不等於我們的押金都會退還。
押金是消費者租用特定標的物的質押擔保,屬於擔保物權的一種,目的是擔保合同的履行。押金的所有權屬於消費者,企業任何情況下不得挪用。
酷騎公司將權屬他人的押金挪用,造成巨額資金去向不明,對於中消協的反覆溝通,酷騎公司不聯繫、不說明、不回應,涉嫌構成非法侵佔、職務侵佔等刑事犯罪行為。
本案中,押金本質上是屬於消費者的,酷騎公司非法佔為己有,並且關閉退押金的通道,告知虛假的退款地址,將大量社會群眾繳納的押金據為己有,數額巨大,對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員應當以侵佔罪定罪處罰。
但是追究酷騎公司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是一方面,作為普通的群眾還是更關係如何拿回押金。
基於中國的法律中「先刑後民」的總體原則,可能需要等到刑事案件偵查完畢並起訴到法院之後,普通的消費者才能啟動民事訴訟。
從民事角度分析,酷騎公司已經構成了違約和侵權。
違約方面:
消費者與酷騎公司達成了自行車租賃合同關係,押金僅用於租賃合同的履行,所有權歸於消費者。當消費者歸還車輛時即結束了租賃關係,消費者有權要回押金。
侵權方面:
酷騎公司侵犯了消費者對於押金的所有權。
此外,本案中,酷騎公司亦構成民事上的不當得利。消費者同樣有權起訴要求返還。
但是消費者個體為了幾百元的押金,去起訴一個公司,而且即使法院判決酷騎公司賠償押金,酷騎公司的賠償能力仍然是個疑問,消費者願意去訴訟的幾乎是沒有。
此次,中消協為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站了出來,值得稱讚。
企鵝答主趙琮律師:酷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行為,屬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1.民事上,酷奇單車的用戶可以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酷騎單車和用戶之間,存在租賃合同關係。在租賃合同履行完畢後,用戶可以要求酷騎單車退還押金。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如果酷騎單車不予退還,用戶可以主張返還不當得利。但從實踐來看,僅靠單一用戶提起訴訟,成本太高,難度很大,這就是為什麼大部分用戶選擇息事寧人的原因。
2.刑事方面,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向有關公安機關的刑事舉報書,酷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有侵佔罪、職務侵佔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首先是侵佔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侵佔罪,只有財物的實際所有人提出控告後,公安機關才會處理。中消協提交刑事舉報書,有可能促使公安機關開展行動。
然後是職務侵佔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70條規定,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本案涉及押金4億多,這麼多的資金去向不明,有可能被酷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佔為己有,其可能構成職務侵佔罪。
最後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本案中,酷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行為,屬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可能構成該罪。
除了酷騎單車之外,小藍單車也有類似問題。此前,有媒體報導稱小藍單車拖欠供應商款項高達2億元,涉及70餘家供應商。為小藍車提供物流配送的工作人員稱,小藍車目前仍拖欠他們16萬餘元,「上一次結款6萬元,他們一個高管說,錢是用押金支付的。」如今,小藍單車的押金,你們退了嗎?
企鵝答主:孤寂的風
都這樣了,為什麼不對負責人進行追捕,難道公司負責人沒有犯法嗎?有人出來解釋嗎?我以前騎車都是隨時用餘額寶支付騎車費,那天突然找不到用餘額寶支付的方式了,只能充值。我不想為這事失去信用,就充值了。然後就沒有然後了。誰能給我解決,如果我現在推一輛車回家是不是犯法的。那單車公司這麼大事怎麼沒人管?
企鵝答主:二營長
我曾經註冊並騎過幾乎所有主流共享單車,小藍的體驗是最好的,價格也便宜。現在看到這樣還真有點傷心。還好當初可以用支付寶芝麻信用抵押金,老早就把當時交的押金退了。酷奇單車的押金當時是託黃牛給退的。我現在手裡就剩ofo摩拜還有北京市公共自行車(有停車樁那個)有押金了。
企鵝答主:情話有毒似迷情藥
沒有退到...十一月份退,都快半個月了!
之前看到兩大巨頭不斷的搞吸引用戶的優惠活動,就感覺到了小藍可能會扛不住,路上也沒看到新車投放,猶豫了下沒退,結果沒想到今年就倒下了...對於這種共享單車模式,讓我想起在杭州那兒的定樁停單車,其實很不錯,管理的很好,用社保卡刷車,固定點停,也就不會出現現在這樣的亂停亂扔,就是投放太少,也許是只能用社保卡刷,所以用戶並不多,沒能普及!我還是很看好的!
可以看到,共享單車經過一段時間發展之後迎來了洗牌期,二線品牌開始掉隊,悟空單車、酷騎單車、小藍單車等相繼倒閉。有的網友就說共享單車已經失敗了,那麼你覺得呢?
職場達人人力資源知識分享:一旦有共享單車企業出局,我們的押金就將面臨風險。這可是一筆巨款。
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共享單車提倡解決最後一公裡出行難題,但隨著單車越來越多,有不少人反映,共享單車已成一大社會公害。
清明小長假第二天,超過一萬輛共享單車「擠爆」深圳灣公園的新聞成了熱點。從網上流傳的圖片可以看出,通行道到處都是共享單車,場面十足壯觀。當天晚上,政府和5家單車企業共同出動,才將約1萬輛單車清理走。
實際上,單車造的「孽」可不止這些。從誕生之日起,共享單車就在不停地挑戰社會秩序和人們的道德底線。在解決出行需求的同時,也造成了不少社會隱患。不止一次看到有家長將小朋友放在摩拜的籃子裡,如果哪天小孩兒摔下來,該怪誰呢?很多朋友都在說,別再給共享單車戴高帽兒了,它根本就是社會公害。
毫無疑問,共享單車的便捷讓我們的生活更加便利,但是它也在破壞我們生活的環境。而其中最大的問題,莫過於亂停亂放,嚴重影響市容以及交通秩序。
隨著共享單車「圈地戰」的打響,摩拜、ofo等為了搶佔市場份額,「免費騎」的活動也愈加熱鬧。最近,又是 「充值送」、「免押金」,又是「搶紅包」的,花樣越來越多。
在單車行業跑馬圈地的同時,也預示著行業將迎來洗牌。一旦有共享單車企業出局,我們的押金就將面臨風險。這可是一筆巨款。據粗略估計,摩拜和ofo的押金達40億之多。目前,已有不少用戶反映共享單車押金難退。稍不留意,用戶可能就成了「接盤俠」。
隨著越來越多的共享單車倒閉,讓大家對這一行業產生了質疑。而如今整個市場中的兩大巨頭——ofo和摩拜,也出現了「合併」的傳聞。你認為摩拜和ofo會合併嗎?什麼情況下有可能合併?將會對行業和創投圈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共享單車行業接下來將如何發展?
資深財經IT媒體人懂懂筆記:從社會資源過度浪費的角度,這兩家合併對社會是有好處的。但是從用戶的角度,完全不希望雙方合併。
現在非常清晰的是:早期投資人想合併,兩個創始團隊不想合併,背後兩大巨頭暫時不急於合併。
綜合各種情況看,懂懂筆記認為合併很難,主要是利益條件的談判很難。
1、ofo的背後是阿里系,摩拜背後是騰訊系。滴滴是阿里與騰訊旗下最大的合併,但馬雲曾說過他不認為那個合併是成功的。早期投資人的意願未必能抵得過這兩大金主的意願。阿里和騰訊,誰會原意放棄主導未來「大出行」生態的機會呢?
2、回頭看在2015年-2016年發生的五大合併,並不算成功。原本以為第一第二合併,市場上第三第四就沒有機會了。結果是,第一第二合併,又出現新的第二、第三,而且活得也都不錯。結論是:合併並不是消滅競爭的有效手段。
3、滴滴對於未來的「大出行」有著巨大野心,它希望合併的前提是它可以控股合併後的公司。而這是其它利益方都不願意的,各方利益很難談妥。
4、兩邊的創業者都表達了強烈的獨立的意願。未來,「大出行」是非常大的一個市場,摩拜已經開始進入各種生活場景,並且接入一些服務,包括網約車。兩家的創業者都希望由自己去實踐那個大格局,而不是現在就出局。畢竟,滴滴的估值已經是500億美元,而這兩家都還相差甚遠。
5、共享單車與之前的五大合併不一樣,這是線下重資產模式,而且兩家現有用戶的重合度非常高。合併後遠遠無法實現1+1大於2的結果。
最後,懂懂說一句,從社會資源過度浪費的角度,這兩家合併對社會是有好處的。但是從用戶的角度,懂懂完全不希望雙方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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