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法院網1月7日消息:近日,壽縣法院宣判了一起盜掘古墓葬案件,幾名罪犯合夥盜掘一座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墓葬,其中一當地的村民陳某因為盜墓者提供幫助,獲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經審理查明:2019年12月,被告人陳某夥同項某(另案處理)等人盜掘位於壽縣安豐鎮關廟村古堆組的何家古堆墓(系壽縣縣級文物保護單位)。項某邀約左某(另案處理)等人在同年12月期間的數個夜間持續對何家古堆墓進行盜掘,古墓頂部被掘出一長1.2米,寬0.5米,深12米的盜洞。陳某在此期間負責望風,並將洛陽鏟、鐵鍬等盜墓工具隱匿在自己家中。在公安民警進行巡查時,又做假證明包庇項某,幫助其逃匿。被告人陳某後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情節較輕,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盜掘古墓葬罪。鑑於其為從犯且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