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順導師《成佛之道》講義
昭慧-性廣法師科判
開仁法師編輯
第三章、五乘共法
乙二、別敘正見
丙一、總陳四見
丁二、別敘
戊一、有善有惡(p.67)
【心淨或不淨,利他或損他,
善行不善行,佛子應諦察。】
佛說的世間正見,經中說有一定的文句,現在略分為四類。
一、正見有善有惡
確信我們的起心作事,有善的與不善的,也就是道德的與不道德的。佛法的正見,從確見世間(出世間)有「道德的定律」著手。如堅決的否定道德,那便是邪見了,如印度的六師外道【1】,懷疑哲學【2】,唯物論的順世外道【3】等。
二、善與不善之標準
1、從自己的內心說
「心淨」是善的;如「或不淨」那就是不善的。
我們的內心,經常有一些煩動惱亂(煩惱)的不淨因素,如不起雜染的煩惱,而心起清淨的因素,就是善。這如與貪、嗔、痴,相反的無貪、無嗔、無痴,崇尚賢善而輕拒暴惡的慚、愧,使心安定清淨的信心,實現止惡行善的精進【4】。這些,都是淨的,善的;反之,如貪、嗔、痴、無慚、無愧、不信、放逸等,就是不淨的不善了。
2、從見於事行的對他影響來說
「利」於「他」的,是善;如「或」有「損」於「他」的,是不善。
人與人(人與眾生),都有著關係,應該是互助共濟的合作,遵行自他共處的和樂法則。如所作為而有害於他,那即使有利於己(損他利己),也是不善而不可為的。如有利於他,那即使有損於己(損己利他),也是善的而應該做的。【5】
3、從內心與對外影響,決定「善行」與「不善行」的差別。
行──是動作,內心的動作名意行,身體的動作名身行,語言的動作名語行,這都是有善與不善的,所以說善行不善行。這一切,佛弟子,或繼承佛陀家業的佛子,應該審諦的觀察。不但要確實信有善與不善,而且要分別什麼是善,什麼是不善,修成堅定不移的正見,作為我們起心作事的準繩。
【註解】
【1】六師外道:《佛光大辭典》:又作外道六師。古印度佛陀時代,中印度(恆河中流一帶)勢力較大之六種外道。外道,系以佛教立場而言,實為當時反對婆羅門思想之自由思想家,而在一般民眾社會中所流行之思想體系。凡六種,即:
(一)珊闍耶毗羅胝子,懷疑論者。不承認認知有普遍之正確性,而主張不可知論,且認為道不須修,經八萬劫自然而得。
(二)阿耆多翅舍欽婆羅,唯物論、快樂論者。否認因果論,乃路伽耶派之先驅。
(三)末伽梨拘舍梨,宿命論之自然論者。主張苦樂不由因緣,而惟為自然產生。系阿耆毗伽派之主導者。
(四)富蘭那迦葉,無道德論者。否認善、惡之業報。
(五)迦羅鳩馱迦旃延,無因論之感覺論者。認為地、水、火、風、空、苦樂、靈魂為獨立之要素。(六)尼乾陀若提子,耆那教之創始人。主張苦樂、罪福等皆由前世所造,必應償之,並非今世行道所能斷者。
以上(三)、(四)、(五)屬阿耆毗伽派,與(六)均屬於苦行主義派;又除(一)之外,餘均站在唯物論之立場,主張聚積說。
【2】懷疑哲學:指六師外道中,富蘭那迦葉等,懷疑道德價值,否認善、惡之業報。珊闍耶毗羅胝子,懷疑論者。不承認認知有普遍之正確性。
【3】《丁保福大辭典》卷15:又作順世派。為古印度婆羅門教之支派,主張隨順世俗,倡導唯物論之快樂主義。此派與阿耆毗伽派同為古印度自由思想之代表學派。此派以唯物論之立場,主張地、水、火、風等四元素合成吾人身心,人若命終,四大亦隨之離散,五官之能力亦還歸虛空,故吾人死後一切歸無,靈魂亦不存在。因此,此派否認輪迴、業,復否認祭祀、供儀、布施之意義。於認識論上主張感覺論,於實踐生活上主張快樂論。並反對婆羅門所主張之祭祀萬能主義,而傾向於詭辯之思想。
【4】此「心淨是善」的七法:無貪、無瞋、無痴,慚、愧,信心,精進。
詳參: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十四章(p.186)「德行的心理因素」的八法:
(1)道德的根源:無貪、無瞋、無痴;
(2)道德的意向:慚、愧;
(3)道德的努力:精進、不放逸;
(4)道德的純潔:信。
【5】印順導師《佛在人間》:一 道德與不道德
說到道德,就有不道德。道德與不道德,佛法中稱為善與惡。這二者,不能從物質的觀念中得來,所以唯物論的人生觀,等於從根否定了善惡的意義。道德與不道德,大概的說,是人類以上的文明產物,從有意識的實踐中表現出來。
善與惡,依什麼作標準?怎樣是善的?怎樣是惡的?從事相來說,可有二義。
一、從將來的結果來說:人們的起心動念,說話作事,如因此而引起將來的良好果報,就是善。如這樣做去,會得到將來的不良後果,就是惡。
二、從當前所對的人事說:不問什麼事,如對他人有利益,叫做善;否則就是惡。依此而分析起來,可以有四種:
假使這樣做,自己與他人都能得好處,這當然是善的。
如自己吃虧而他人能得利益,這也是善的,而且極有意義。
如自他都無利益,都受損害,這當然是惡的。
如自己雖得利益,而他人卻受到損害,這不能不說是惡的。
上面二種解說,善惡的判斷是一致的。因為,現在所作而於他有利的,即使現在自己有損,而將來一定會感受樂果,所以是善。反之,即使現在自己沾些便宜,將來也會招受大苦,所以是惡。如深一層說,佛法就稱善與惡為「法與非法」。依中國話說,即合理與不合理。凡契合於正理的,是法,是善。不合理的,是非法,是惡。違理與非法的,一定會引起他人的損害,是惡。反之,合於法理的,一定會於人有益,所以是善。善與惡的簡單分別,大略如此。( Y 14p306~307 )
戊二、有業有報(p.69)
【有報必由業,微小轉廣大,
能引或能滿,決定或不定,
現生或後報,諸業不失壞。】
一、正見有業有報
有善有惡,這除少數的邪見而外,一般人都是信認的。可是,善與惡,約行為的價值而說,自有他應得的果報。如不能對此有定見,那在某種環境下,善惡的信解就會動搖了。從前,有位忠君愛國的大臣,被帝王處了死刑。臨死時,他對兒子說:「我要教你作惡,可是惡是做不得的。我要教你行善,我可沒有作惡呀」!他自己行善而沒有好報,於是對善惡就發生了疑惑。所以不但要正見善惡,還要正見善惡的業報。【6】
二、有報必由業
一切眾生所有的一切果報,必然是由於業力所招感。【7】有業然後有報,有種種不同的業,所以有各各不同的報;業是非常多,非常複雜的,所以果報也是極多而又是極複雜的。
三、什麼是業?什麼是報呢?
1、業──是事業,是動作。
我們的內心,身體與語言的動作,凡由於思力──意志力所推動的,都是業。但現在所要說的,指從我們身口意業的或善或惡的活動,而引起的一種動力;這是道德與不道德的價值。行善作惡等事業,如農工的工作勞動。業力,如勞動所得的工價──貨幣。憑工作所得的貨幣──(代表)勞動價值,就能拿來換取適當的用品;所以有某種業力,就能感得某類的果報。
2、報──嚴密的意義是異熟──異類而熟;
這在因果系中,屬於因果不同類的因果【8】。如為善而得天國的福樂,作惡而墮受地獄的苦痛。
依所作的業力,感受苦或樂的報,這是正見的重要項目。唯有這樣,善惡才有一定的價值。 【9】
四、關於業報的意義,應該略說幾項重要的。
1、微小轉廣大
微小的業力,是可以轉化為廣大的。這是說,小小的善業或惡業,如不斷的造作,就會積集而成重大的業力。如《法句》說:「莫輕小惡,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10】 。善業也如此。這與古人所說:「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11】,意義一樣。
還有,如造作害人的惡業,本來算不得重大,可是自己對於這一惡業,時時覺得害得巧妙,害得滿意。這樣的不斷隨喜惡業,小惡的力用會廣大起來,與大惡一樣【12】。同樣的,雖只是小小的善業,如自己能時時生歡喜心,小善也就漸漸的成為大善了。所以,我們不應該忽略輕業,不可隨喜惡業,而應該隨喜善業才好。
2、能引或能滿
種種業中,有一類特強的業力,能引我們感到五趣中的一趣報體,或生天上,或墮地獄,或墮傍生。其中又有種種類別,如傍生中或虎或魚等。凡由強業而感得一趣的總報體(「得蘊,得處,得界」),成為某趣的眾生,叫引業。
還有一類業,並不能引我們感得生死的總報體,卻能使我們對於這一報身的種種方面,得到圓滿的決定,叫滿業。
如生而為人,儘管萬別千差,而同樣是人,人是引業所感的總報。
餘如六根有具足與不具足,相貌有莊嚴與醜陋,容色有黑白,目睛有威光或無威光,音聲有優美或粗俗,嘹亮或低滯?這種人各不同的差別,都由不同的滿業而感得。不過,其中還有業報與現生功力(長養)的差別【13】:如人類的目光望遠,有一定的限度(也是人各不同的),這是業力。經藥物,營養,保護,訓練,使達到限度中的極限,或老年而目力很好,就有賴現生功力的長養了!
3、決定或不定 【14】
業又有決定或不定二類;其中又有時與報的不同。
(1)有的業,要感什麼報,是決定了【15】;而在什麼時候受報,現生或來生,是不決定的。
(2)有受報的時間是決定了;而所感的什麼報,還沒有決定。
(3)有所感的果報,受報的時間都定了;這如造作五無間業──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來生一定要墮落地獄。
(4)也有時與報都不決定的,這大致是輕業。
依古德說:「一切業,都是不決定的。」 【16】換言之,一切業都有改善可能性的。所以只要能痛下決心,什麼惡業,都有化重為輕,或不定受的希望。【17】
◎《鹽喻經》說【18】:犯了重大惡業的,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如老死迫近,就難了。但依《觀無量壽佛經》,還有念阿彌陀佛的一法),痛下決心,「修身,修戒,修心(修定),修慧」,重業是可以輕受或不定受的。這如大量的鹽,投入長江大河中,水是不會鹹的。反之,雖造作較小的罪,卻不知道修身【19】,修戒,修心,修慧,還是要招苦報的。這等於少量的鹽,放在小杯裡,水還是鹹苦的。這是業不決定的有力教證。
大乘法中,觀業性本空【20】,能轉移懺除重罪,也就是修慧的意義。所以,犯了重惡業的,不必灰心,應深切懺悔,修學佛法。
4、現生或後報
從造業與受報的時間來說,可分為三時業:【21】
(1)現報業,是這一生造業,現在就會感果的。
(2)生報業,要等身死以後,來生就要感報的。
(3)後報業,是造業以後,要隔一生,二生,或經千百生才受報的。 所以造業受報,不能專在現生著想,如說:「行惡見樂,為惡未熟,至其惡熟,自見受苦。行善見苦,為善未熟,至其善熟,自見受樂」。【22】
在這三時業中的(1)現報,可能是輕業報,也可能是重業的「華報」。
因為現生的果報,是以前善惡業力所招感決定了的;沒有死,是不能有根本或重大改變的。
◎輕業為什麼可以受現報呢?因為輕業不致改變這一生的重要報果。
◎重業為什麼現受華報【23】(對將來的果報而說)呢?因為業力太重,對現有報體,起著重大的影響。
至於(2)生報業及(3)後報業,都是有輕有重的。
五、諸業不失壞
業是有種種不同的,但有一點是絕對相同的,就是諸業在沒有受報以前,如不是修證解脫,那是怎麼也不會失壞的。有業,就會有果報;今生不受報,來生不受報,就是千千萬萬生,業力照樣存在,只要因緣和合,還是要受報的。【24】
《三昧水懺》的緣起中說:西漢時,因袁盎的中傷,而殺害了晁錯。袁盎所作的殺業(教他殺),一直沒有受報。直到後身為悟達國師時,那已是晚唐了。悟達國師因貪染沉香座,惡業才感報而患人面瘡。這傳說,也就表示著業力不失壞的意義。【25】
【註解】
【6】《後漢書》「範滂傳」。《後漢書》卷六十七《黨錮傳》,敘述東漢清廉正直的官吏範滂, 因得罪於奸宦,而遭黨錮之禍,被下獄致死。範滂與家人訣別時,顧謂其子曰: 「吾欲使汝為惡,則惡不可為; 使汝為善,則我不為惡。」(引自網絡)
【7】印順導師《寶積經講記》:如被人辱罵,被人毀謗,被人用手腳棍棒來毆打,被人捆縛或者監禁起來。名譽、身體、財物、自由,受到了種種的傷害。一般人有此遭遇,總是怨天尤人,氣憤得不得了。但菩薩是深信業報的,所以受到這種的苦難,只是自己怪自己,責備自己:為什麼造了惡業?不與人廣結善緣?由於自己依業報的信仰而安心(中國人稱為安命),所以不會嗔恨別人。其實,嗔恨有什麼用呢?( Y 2p43~44 )
【8】《中觀今論》 (p.168 ):「報即異熟的古譯。異熟,即異類而熟,因是善惡,果為無記。但這如大眾部說善因感善果,惡因感惡果,即沒有異類的意義。所以,異熟的本意,應為異時而熟,即過去的業因,感今後善惡的結果。報指果中有善惡性,與一般的因果不同。」
【9】《學佛三要》:「故意去作的善事,定得善報;故意去做壞事,必受到法律的制裁,來生的惡報。若無心作惡,雖有過失,受的懲罰也輕微;無心作的善事,道德價值也低。所以行為從內心而引發,一般的要經兩個階段。先考慮,其次決定,然後發為動作──動身、動口或動筆,便有善惡的價值。」( Y 15p55 )
【10】《法句經》卷上:又參見《梵網經》卷 2(大正 24,1003a25-28): 「勿輕小罪,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剎那造罪,殃墮無間。一失人身,萬劫不復。壯色不停,猶如奔馬。人命無常,過於山水。今日雖存,明亦難保。」(大正 4,565a)
【11】1《四十二章經疏鈔》卷2 (《卍新續藏經》37,699c8-10)。
2《三國志 蜀書 先主傳》: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惟賢惟德,能服於人。
【12】 《瑜伽師地論》卷90(大正30,807c10-20):「當知此中,由三因緣令業成重:
一、由意樂故,二、由加行故,三、由田故。由意樂者,謂由猛利纏等所作,於同法者見已歡喜,於彼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如是名為由意樂故令業成重。由加行者,謂於彼業無間所作,殷重所作,長時積集;又於其中勸他令作;又即於彼稱揚讚嘆:如是名為由加行故令業成重。由田故者,謂諸有情於己有恩,若住正行及正行果,於彼發起善作、惡作,當知此業說名為重。與彼相違,說名為輕。」
〔※參見《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13(大正27,583b12-584a17)〕
【13】1《法華經疏》卷1〈19 法師功德品〉:眼類有兩:一果根類,謂宿業所生;二長養類,謂現緣所發。
2《大毗婆沙論》卷13:及長養眼有二種。謂善法所長養,不善法所長養。問:為善法所長養眼見色勝?為不善法所長養眼勝耶?答:善法所長養眼見色勝。如修得天眼,是善法所長養故。
【14】參見《優婆塞戒經》卷7〈24 業品〉:「眾生若作一種、二種乃至種種,有作不具足,有作具足。先念後作,名作具足;先不生念直造作者,名作不具足。復有作已不具足者,謂作業已果報不定;復有作已亦具足者,謂作業已定當得報。復有作已不具足者,果報雖定,時節不定;復有作已亦具足者,時報俱定。」(大正24,1070c3-21)
【15】《優婆塞戒經》卷 7〈業品 24〉 (大正 24,1070c9-11):「何因緣故名果報定?常作無悔故,專心作故,樂喜作故,立誓願故,作已歡喜故,是故是業得果報定。除是之外,悉名不定。」
【16】 參見《大毘婆沙論》卷69(大正27,359b):譬喻者說:「中有可轉,以一切業皆可轉故。」彼說「所造五無間業,尚可移轉,況中有業?若無間業不可轉者,應無有能出過有頂;有頂善業最為勝故。既許有能過有頂者,故無間業亦可移轉。」
【17】《華雨集第四冊》:大乘佛法的方便道,是以強有力的功德,如念佛,誦經等,壓制罪業,使罪業的功能減弱,惡消善長,轉重為輕,罪業還是罪業,但功能減弱,因緣不具,不能再感生死苦報,那就是「消業」了。如種子放在石板上,種子無法生芽,生芽也長不下去(重罪輕受)。
【18】(1)《中阿含經》卷 3《鹽喻經》(大正1,433a-b):
(2)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二冊:「罪業──不善業,真的可依懺悔而除滅嗎?龍樹有明確的說明,如《十住毘婆沙論》卷六(大正二六?四八下──四九上)說:「我不言懺悔則罪業滅盡,無有報(異熟)果;我言懺悔罪則輕薄,於少時受。是故懺悔偈中說:若應墮三惡道,願人身中受。……又如阿闍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依《十住毘婆沙論》意,懺悔業障,並不能使罪消滅了,只是使罪業力減輕,「重罪輕受」。本來是要在來生,或後後生中受重報的,由於懺悔善,現在人中輕受,重罪業就過去了。『金剛般若經』說:「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 讀誦經典而能消(重)罪業,與《婆沙論》意義相同。不過,後起的經典極多,取意不同,有些是不能這樣解說的。」(p.195-p.196)
(3)重罪輕受之資料:《如來智印經》卷1(大正15,472b28-c17),《大乘智印經》卷4(大正15,485a27-b10),《阿闍世王經》(大正15,389a10-406b9),《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經》(大正15,406b20-428a26),《大智度論》卷63(大正25,506b7-14),《十住毘婆沙論》卷6(大正26,48c12-49b5)
【19】(1)《中阿含.11鹽喻經》對應經為:A III 99 Lo?aphala,巴利注釋書對「修身」的解釋如下:……巴利文略。 兩種解釋:
1、是說「修身」=修身隨觀 (念處)
2、是說「修身」=身的增長 (語意不明)
(2)漢譯註釋:
1、《阿毘曇甘露味論》卷2〈15 四諦品〉: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是法不受一切惡報,或少少受報,或今世或後世少受報?云何修身?種種觀無常等。云何修戒?持戒不犯常守護。云何修心?除惡覺觀,行善覺觀。云何修慧?種種分別善法,增益智慧。(大正28,978c28-979a7)
2、《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23:云何修身?答:若於身已離貪、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已修、已安。…。(大正27,641c27-642a5)
3、《瑜伽師地論》卷92:為得未得明與解脫,當知略有四種修道:謂修根故,能正修身;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正修戒;修戒所引念住、覺支無倒修故。(大正30,822b25-28)
4、《成實論》卷2〈15 贊論品〉:若人修集身、戒、心、慧,雖多為惡,不墮惡道。修身者,以聞慧修身、受、心、法,以修身故,漸次能生戒、定、慧品,能滅諸業,滅諸業故,生死亦滅。(大正32,249c2-5)
(3)現世輕受之相關資料,詳參(附錄一)。
【20】參見: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p.301)。
【21】《大毘婆沙論》卷19(大正27,98a20-26):「有三種受異熟業:一、順現法受業,二、順次生受業,三、順後次受業。順現法受業者,若業此生造作增長,即於此生受異熟果,非於餘生。順次生受業者,若業此生造作增長,於次後生受異熟果,非於餘生。順後次受業者,若業此生造作增長,於第三生或第四生以後,如次受異熟果。」
【22】1《成實論》卷8:
行惡見樂,為惡未熟;至其惡熟,自見受苦。
行善見苦,為善未熟;至其善熟,自見受樂。
2《法句經》卷 3(大正 4,564c):「妖孽見福,其惡未熟,至其惡熟,自受罪虐。禎祥見禍,其善未熟,至其善熟,必受其福」,與此文相近。
【23】華報:《佛光大辭典》:又作花報。華開在結實之前,故「華報」乃對後得之「果報」而言。譬如人為獲得果實而植樹,除正得其果實之外,兼可得華,是為華報。眾生植善惡之業因,由此業因正得之果為果報(又作實報、正報),果報之前所兼得者,則稱為華報。
【24】參見印順導師1《成佛之道》(增注本)p.155:「業滅如種習,百千劫不失。」
2《華雨集第四冊》:說到「業」,佛弟子都認為,眾生無始以來,積集了無邊能感生死(總報)的業力,這一生又造了不少。造作了善業、惡業,就有業力(潛能)存在,在沒有受果報以前,那怕是千生萬劫,業是永不會消失的。徹底的解決方法,就是智慧[般若]現證,截斷生死根源的煩惱;根本煩惱一斷,那無邊的惡業、善業,乾枯而不再受生死報了。如種子放在風吹日曬的環境中,失去了發芽的能力,那種子也就不成其為種子了。這是徹底辦法,但是深了一點。
【25】《慈悲三昧水懺》:有一天,悟達國師突然記起昔日那病僧臨別時所說的話,因此就啟程入山去尋找。到了傍晚時分,果然找到兩棵並連的松樹,高聳入雲。而那僧人已經站在金碧輝煌,廣闊的大殿門前等他,那僧人殷勤地接待,並留他住下。
悟達國師就把所患的怪疾和痛苦相告,那僧人對他說:「不要緊的,我這兒山巖下有清泉,等到明日天明,你去用泉水洗濯就會痊癒的。」
到了第二天清晨,等悟達國師來到清泉旁,正要掬水洗濯時,突然聽到那人面瘡竟然開口大叫說:「你且慢洗!你的知識廣博,通達古今,但不知你是否讀過《漢書》上,袁盎與晁錯的故事?」
悟達國師回答說:「曾經讀過!」
人面瘡說:「你既然讀過了,何以不知袁盎殺晁錯的事!你的前世就是袁盎,而晁錯就是我,當時就因為你向景帝進言,害我在東市被腰斬。這個深仇大恨,我累世都在尋求報復的機會。但因為十世以來,你都是身為高僧,且奉持戒律嚴謹,使我沒有報仇的機會。這次你因為受到皇帝過分的寵遇,動了名利心,在德性上有所虧損,所以我能夠靠近你來尋仇。現在既蒙迦諾迦尊者(化身為病僧)賜我三昧法水,令我解脫,我們的夙怨,也就到此告一段落了!」
悟達國師聽了之後,不禁膽戰心驚,連忙掬水洗滌,洗時痛徹骨髓,一時暈絕在地。醒來後,發覺人面瘡已經不見了,回頭看那金碧輝煌的大殿,也已杳然無蹤。後來悟達國師就在那個地方修行,從此不再出山,著名的「三昧水懺」,就是悟達國師後來傳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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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順導師《成佛之道》的精神與特色
2、《成佛之道》讀後
3、《成佛之道》科判表
4、《成佛之道》講義—自序
5、《成佛之道》講義:第一章 歸敬三寶(一)
6、《成佛之道》講義:第一章 歸敬三寶(二)
7、《成佛之道》講義:第一章 歸敬三寶(三)
8、《成佛之道》講義:第一章 歸敬三寶(四)
9、《成佛之道》講義:第一章 歸敬三寶(五)
10、《成佛之道》講義:第二章 歸敬三寶(六)
11、《成佛之道》講義:第二章 聞法趣入(一)
12、《成佛之道》講義:第二章 聞法趣入(二)
13、《成佛之道》講義:第二章 聞法趣入(三)
14、《成佛之道》講義:第二章 聞法趣入(四)
15、《成佛之道》第三章:正信皈依者,應修於正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