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常見問題集錦

2020-12-17 中國稅務網

一、 年度彙算的涵義、範圍和準備

1.什麼是年度彙算?

答:通俗來說,年度彙算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合併後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後,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並進行稅款結算的行為。用公式表示 2019 年度彙算即:

2019 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 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 年已預繳稅額

其中,綜合所得收入額、「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均為 2019 年度內實際發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為 2019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扣除。

2.什麼是綜合所得?

答:綜合所得共包括四項: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3.年度彙算的時間範圍是什麼?

答:年度彙算的「年度」即為納稅年度,也就是公曆 1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4.企業2019 年 1 月發放 2018 年 12 月份工資,是否屬於 2019 年度的綜合所得?

答:屬於。年度彙算時的收入、扣除,均為該時間區間內實際取得的收入和實際發生的符合條件或規定標準的費用或支出。

5.什麼情況下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答:如果您是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19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已預繳的個人所得稅,與這四項所得全年加總後計算的個人所得稅存在差異,您就需要關注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如果預繳的稅款高於全年應納稅款,您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彙算申報以獲得退稅;如預繳的稅款少於全年應納稅款,您應當辦理年度彙算申報並補繳稅款。

同時,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准,如果您的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 12 萬元但需要年度彙算補稅或者年度彙算補稅金額不超過 400 元,且在取得所得時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那麼您無須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也無須補繳稅款。如果您多預繳了稅款,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無論多小的稅款,您都可以辦理年度彙算申報並申請退稅;如果您放棄退稅,那麼也不用辦理年度彙算申報。

6.什麼情況下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答:如果您在 2019 年度是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如果您是居民個人,且 2019 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您的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辦理年度彙算:

(1)2019 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 12 萬元的;

(2)2019 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 400 元的;

(3)2019 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

(4)不申請退稅的。

7.我需要為年度彙算準備哪些資料信息?

答:在辦理年度彙算前,您需要準備好您的收入、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或稅延養老保險)、捐贈、稅收優惠、已納稅款等相關信息或資料,以備您填報申報信息時使用。

8.我的收入納稅信息可以從哪裡獲取?

答:您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人)處了解,也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詢您相關的收入納稅申報信息。

二、 年度彙算申報

(一)申報地點

9.我應該去哪裡辦理年度彙算申報?

答:按照方便就近原則,如您選擇自行辦理年度彙算申報或者委託第三方(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申報的,應當向您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如您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僱單位的,可選擇其中一處進行申報。如您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則向您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無論您是選擇網絡申報還是至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年度彙算申報地點均按上述規則確定。

如您選擇由單位代辦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您直接將相關資料提交單位即可,由單位在年度彙算期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

10.什麼是我年度彙算的主管稅務機關?

答:是指負責受理和處理您年度彙算相關業務的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主要負責接收您提交的年度彙算申報、受理並處理您的退稅申請、接收補繳稅款等年度彙算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點不等同於您辦理年度彙算時身處的「物理地點」。若您通過網絡遠程辦理年度彙算,信息系統會根據您填報的任職受僱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等信息確定您的年度彙算主管稅務機關。若您通過其他方式辦理,則需要您按照規定的申報地點,向相應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彙算。

11.我辦理了年度彙算申報後,還可以變更年度彙算地嗎?

答:您 2019 年度彙算申報表提交後,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變更彙算清繳地。

12.什麼是經常居住地?

答:如果您在中國境內申領了居住證的,那麼居住證登載的居住地住址為經常居住地;如果沒有申領居住證,那您當前的實際居住地為經常居住地。

(二)申報時間

13.我需要在什麼時間辦理年度彙算?

答:2019 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彙算期為 2020 年 3 月 1日至 6 月 30 日,為期 4 個月。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毫不放鬆抓好疫情防控,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稅務機關對為期 4 個月的申報期進行了統籌安排,制定了分類分批錯峰辦稅方案。為切實保障納稅人的健康安全,建議您儘量按照當地稅務機關及單位通知的時間段辦理。

14.我年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足 6 萬,聽說可以簡易申報申請退稅,我需要在什麼時間辦理年度彙算?

答:您可在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通過簡易申報方式辦理 2019 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彙算;超出該期限的,您依然可以通過標準申報方式申請退稅。

15.如果我有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應該怎麼辦?

答:如您因不可抗力(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人們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等情形),無法按時辦理年度彙算申報,您可以在 6 月 30 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申報。同時,當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您需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並辦理申報。

(三)申報方式

16.我可以通過哪些方式辦理年度彙算?

答:辦理年度彙算主要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一是自己辦,即由您自行辦理。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等渠道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二是單位辦,即請任職受僱單位辦理。您可以請單位幫助代辦年度彙算,也可以請教單位如何通過手機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行辦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選擇單位代辦年度彙算,需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同時,如您還有單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單位不掌握的扣除項目,需一併提交單位,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是請人辦,即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選擇這種方式,您需要與受託人籤訂委託授權書。

17.我可以通過哪些渠道自行申報?

答: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辦稅服務廳、郵寄等方式申報。

18.符合什麼條件可以用簡易方式申報?

答: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 6 萬且無境外所得的,可以使用簡易方式申報。

19.簡易方式申報的都報什麼項目?

答:簡易申報只需申報基本信息和應退稅額。

20.簡易申報的收入額怎麼計算?

答: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全部工資薪金稅前收入

勞務報酬所得收入額=全部勞務報酬稅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額=全部稿酬稅前收入×(1-20%)×70%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額=全部特許權使用費稅前收入×(1-20%)

21.我收入額低於 6 萬元,但有境外所得,能不能使用簡易方式申報?

答:不能。取得境外所得的個人,需要使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 表)》和《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辦理申報。

22.我收入額低於 6 萬元,能不能進行標準申報?

答:可以。

23.是不是所有申報都能通過網絡辦理?

答:不是。取得境外所得的,暫時無法通過網絡方式辦理申報。

24.我不會申報,稅務機關能提供哪些幫助?

答:提供操作手冊、辦稅指引等參考資料,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網頁端提供申報引導,通過 12366 納稅服務熱線等渠道提供涉稅諮詢。

對於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彙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年度彙算服務。

25.扣繳單位代辦申報的,我是不是要跟單位確認?何時確認?

答:是的。2019 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彙算,您需在 2020年 4 月 30 日前與單位完成確認。您需要告知單位您有代辦需求、補充完整除本單位以外的收入及扣除信息;如果需要退稅的還需告知單位您的退稅銀行帳戶,需要補稅的還需與單位確定補稅方式等。

26.扣繳單位代辦年度彙算申報並申請退稅,能否將稅款退到單位帳戶?

答:不能。為了保證納稅人的資金安全,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需退至納稅人本人帳戶。

27.我選擇扣繳單位代辦年度彙算申報的,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怎麼辦?

答:您選擇由扣繳單位代辦年度彙算,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您可在手機上填報大病醫療支出相關信息並指定扣繳單位辦理即可。

28.扣繳單位為本單位職工代辦年度彙算申報的,能否補稅和退稅互抵後辦理退補稅?

答:不能。但對年度彙算補稅的,可以統一由扣繳單位代為辦理;年度彙算退稅的,則需填報納稅人本人的銀行帳戶,稅款將退至個人帳戶。

29.我在單位外面有收入,如果我選擇由單位代辦年度彙算的,需要把本單位外的與年度彙算相關的收入、費用、扣除信息報給單位嗎?

答:是的。

30.通過網絡進行申報有什麼好處?

答:(1)方便快捷辦理年度彙算,稅務機關按一定規則提供了相關申報數據的預填服務;申報過程中也會有相應的提示提醒。

(2)根據申報情況自動計算應退(補)稅款,幫助您準確完成申報。

(3)查詢退稅進度,且獲得退稅時間較其他申報渠道更短。

(4)提供多種繳稅方式(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等)。

(5)隨時查詢本人的收入納稅情況等信息。

31.我可以通過什麼渠道下載官方個人所得稅 APP?

答:您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在網站右上角選擇「個稅 APP」,通過掃碼進行下載。您也可以在各大官方手機應用商城下載。

32.我想通過辦稅服務廳窗口進行申報,請問是在任意辦稅服務廳都可以嗎?

答:您需要在您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

33.我到辦稅服務廳申報需要攜帶什麼資料?

答:需要您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以及與年度彙算申報表和相關資料。

34.郵寄申報要寄送到什麼地方?

答:您填報好申報表及相關資料信息後,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寄送至相應地址:

(1)有任職受僱單位的,需將申報表寄送至任職受僱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指定的稅務機關;

(2)沒有任職受僱單位的,寄送至戶籍或者經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指定的稅務機關。

35.哪種申報渠道辦理最便捷,退稅最快?

答:一般而言,通過網絡方式辦理年度彙算申報最為便捷,退稅相對較快。

36.哪種申報渠道最安全?

答:不管納稅人採用何種渠道申報,稅務機關都會依法保護納稅人的個人信息和隱私。

(四)數據填報

37.聽說稅務機關可以提供預填申報數據服務,哪個渠道可以看到?

答:您通過個人所得稅 APP 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彙算申報時,可以體驗該項服務。

38.稅務機關幫我預填了申報數據,我是不是就不用申報了?

答:不是。預填申報數據,只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服務,不能替代您的申報義務。

39.是不是直接確認稅務局預填的申報數據就可以了?

答:不是。稅務機關預填的申報數據,是為了方便納稅人,事先根據扣繳單位申報的數據等按一定規則填寫的,但可能與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存在一定出入,還需要納稅人據實對預填的信息進行確認、補充或完善。

40.是不是直接確認申報稅務機關預填的數據,錯了也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答:不是。預填申報數據僅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便民服務措施。納稅人依然需要對申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此,您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對預填數據進行確認、補充完善。

41.通過網絡方式辦理簡易申報的,提供預填服務嗎?

答:提供。

42.我用手機選擇預填服務辦申報時,為什麼我有勞務報酬但相應欄次卻顯示「0」?

答:大多數人的勞務報酬和稿酬收入比較零散,來源不固定。為便於納稅人更好地理清並確認自己的收入,您需要點擊勞務報酬或稿酬後,通過【新增】查詢導入並確認本人實際取得的相關收入。

43.我的綜合所得年收入額超過 6 萬元。我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怎麼預填的?

答:對綜合所得(含一次性獎金)年收入額超過 6 萬元的納稅人,稅務機關預填的申報數據中,不包括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納稅人選擇將其併入綜合所得計稅,需在工資薪金欄次通過「獎金計稅方式選擇」將其併入。

44.標準申報時,除了預填的收入以外,還有其他收入,是不是就不能使用預填功能了?

答:可以使用。您只需在預填數據的基礎上,將其他收入在對應的所得項目處,通過新增補充完整。

45.我今年剛畢業,實際工作月份數不滿 12 個月,基本減除費用的標準是多少?

答:根據稅法規定,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的標準為 6萬元/年。

46.大病醫療的相關數額怎麼填,有地方可以查詢嗎?

答:可以。醫療保障部門會向納稅人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您可通過手機下載「國家醫保服務平臺」註冊後,通過首頁的「個人所得稅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模塊查詢。建議您日常也保存好相關票據備查。

(五)申報表

47.標準申報的問答版和 A 表有什麼區別?

答:申報內容和效果一樣,只是展現形式不同。A 表適合有一定稅收知識基礎的納稅人,問答版適合對稅收專業知識不太了解的納稅人。

48.是不是既要報送 A 表,又要報送問答表?

答:不是。兩個申報表只是展現形式不同,您只需選擇其一報送即可。

三、 申報受理

49.我通過網絡方式(郵寄方式、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如何查看申報受理狀態?

答:您可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詢了解您的彙算清繳辦理進度。

【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1)首頁【我要查詢】-【申報信息查詢】-【申報查詢】進行查詢。

(2)底部菜單【服務】-【申報信息查詢】-【申報查詢】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

可通過首頁-【常用業務】-【申報查詢】;頂部菜單【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進行查詢。

50.我通過郵寄申報的,受理申報的是郵寄地還是我的主管稅務機關?

答:郵寄地稅務機關受理您的申報並負責錄入系統,後續審核等管理服務事項,則由您的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如您的申報在受理後有任何問題,請聯繫主管稅務機關。

51.取得境外所得辦理申報時,適用綜合所得年收入 12萬元以下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 400 元的免予彙算政策嗎?

答:不適用。

四、 年度彙算退稅與補稅

52.年度彙算退稅是否必須用本人帳戶?

答:為了保障您的資金安全,您需要使用本人帳戶辦理退稅。

53.什麼是符合條件的銀行帳戶?

答:符合條件的銀行帳戶須具備以下條件:

(1)銀行帳戶需為納稅人本人的銀行開戶;

(2)為了避免退稅不成功,建議您填報 I 類帳戶,具體可以通過網上銀行或直接向開戶銀行查詢;

(3)收到退稅前,請保持銀行帳戶狀態正常。如果您的銀行帳戶處於註銷、掛失、未激活、收支有限額、凍結等狀態,均可能影響您收到退稅。

54.退稅申請提交後能否看到業務辦理狀態?

答:可以。提交申請成功後,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看業務辦理狀態。對審核不通過或者退庫失敗的,系統會提示您原因或解決方法。

55.退稅成功後是否有提示?

答:手機 APP 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有提示。最終提示狀態為「*年*月*日國庫處理完成,請關注退稅到帳情況」。

56.退稅進度顯示「提交申請成功」是什麼意思?

答:表示您的退稅申請已經提交成功。

57.退稅進度顯示「稅務審核中」是什麼意思?

答:此時,稅務機關正在對您的退稅申請進行審核,請您耐心等待。

58.退稅進度顯示「稅務審核不通過」,我該怎麼辦?

答:稅務審核不通過的原因有多種,您需要對您的申報數據進行重新檢查、確認。您可通過您原申報渠道查詢不通過原因,特定情況下稅務機關也會與您聯繫,請您補充提供相關收入或者扣除的佐證資料。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稅務機關不會在簡訊或者非官方軟體中請您為了退稅提供銀行帳戶等信息,如有疑問及時與稅務機關聯繫或者撥打 12366 納稅服務熱線。

59.退稅進度中顯示「國庫處理中」是什麼意思?

答:表示稅務機關已經將您的退稅申請提交國庫部門,國庫部門正在按規定處理中。

60.退稅進度顯示「國庫退庫失敗」,我該怎麼辦?

答:一般情況下,國庫退庫失敗多與您填報的銀行帳戶有關。請關注您申請退稅的銀行帳戶是否為本人帳戶,該帳戶是否處於註銷、掛失、凍結、未激活、收支有限額等狀態。如果遇到該種情況,需重新填報您本人符合條件的銀行帳戶並提交退稅申請。

61.我申請退稅失敗了該怎麼辦?

答:您修正相應信息後,可再次申請退稅。

62.如果需要補稅,有哪些繳稅方式?

答:可以通過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辦稅服務廳 POS機刷卡等方式繳稅。

63.我可以放棄退稅嗎?

答: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您可以放棄退稅。

64.選擇放棄退稅後,可以再次申請退稅嗎?

答:可以。但您需在稅收徵管法規定的期限內重新申請退稅,同時遵守稅收徵管法的相關規定。

65.什麼情況下會導致退稅審核不通過或者退稅失敗?

答: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導致退稅審核不通過或者退稅失敗: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確;

(2)您提交的銀行帳戶信息不正確或者無效,導致稅款無法退還;

(3)您的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疑點;

(4)稅務機關審核時發現有需要向您進一步核實了解的情況,但您未提供聯繫方式或者提供的聯繫方式不正確,無法與您聯繫;

(5)稅務機關向您核實有關年度彙算申報信息,您尚未確認或說明。

66.採用由扣繳義務人代為年度彙算的如何補稅?

答:如果您選擇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年度彙算申報並需要補稅的,您可以與扣繳義務人協商一致後,將稅款交由扣繳義務人由其一併代您繳稅,也可以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後,您自行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繳稅。

67.如何確定我補稅成功?

答:系統會生成繳稅憑證。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查詢您的繳稅情況。

68.我採用郵寄方式申報且需要補稅,如何補稅?

答: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補稅(支持網上銀行和第三方支付等繳稅方式),也可以到辦稅服務廳 POS 機刷卡繳稅。

69.我年度彙算需補稅但符合免予申報條件,還用補稅麼?

答:如您符合免予彙算申報的條件,無須申報也無須補稅。

五、 系統操作

70.我有幾種方式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答:您可以使用身份證件號碼、手機號等,配合密碼登錄個人所得稅 APP。登錄後,可以在「個人中心-安全中心」功能中開啟指紋登錄。

71.我輸錯密碼帳號被鎖定了怎麼辦?

答:您可以等鎖定期結束後再登錄,也可以通過【找回密碼】進行操作。

72.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如何查詢我的收入納稅明細?

答:您可以在首頁進入「我要查詢」模塊,在「申報信息查詢」內選擇「收入納稅明細查詢」即可。

73.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申報時填寫了專項附加扣除,為什麼申報表中不顯示?

答:請您查看並確認您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時選擇的「扣除年度」是否為 2019 年。

74.我通過單位在預扣預繳時享受了專項附加扣除,在年度彙算申報時需新增扣除的,是需要通過單位新增還是可以在手機 APP 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由本人直接新增?

答:您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直接新增可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75.怎麼知道綁定的銀行卡是否符合標準?

答:系統會對銀行卡進行帳戶核驗。銀行卡核驗後,會在銀行帳號後面標記核驗狀態,核驗不通過的,還會向您發送消息提示,您只需等待核驗結果即可。

76.我提交退稅申請後可以作廢申報麼?

答:在稅務機關終審前可以作廢申報。如果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經提交國庫部門的,需在前次申報基礎上辦理更正申報。

77.我提交退稅申請後稅務審核通過了,但又發現申報錯誤,怎麼辦?

答: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經提交國庫部門的,不能作廢申報,但可以在前次申報基礎上辦理更正申報。

78.我在手機 APP 進行申報過程中,誤操作修改了部分收入扣除信息,怎麼恢復到原來的樣子?

答:您可以在申報界面右上方選擇「重置申報」即可。

79.單位預扣預繳時扣除的捐贈,年度彙算時在 APP 裡為什麼不顯示?

答:需要您在「收入和稅前扣除」欄目「準予扣除的捐贈額」項下填報詳細信息。

80.手機 APP 的消息中心在哪裡?

答:在首頁右上角有「掃一掃」功能和「消息中心」功能,點擊「消息中心」即可進入。當有新消息時,圖標上會有紅點提示,請注意查看。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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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6),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本年度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2019年度彙算僅計算並結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後年度,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
  • 個人所得稅APP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流程
    近日,深圳稅務局發布關於2019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渠道的通知。2020年3月27日起,納稅人可通過開通手機、網頁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遠程辦稅渠道。
  • 遠洋船員(國際航行船舶船員)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如符合條件的遠洋船員2019年取得工資薪金時未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通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享受。【操作步驟】如下:第①步:準備申報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可從以下入口進入年度彙算:首頁【常用業務】—【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或者首頁【辦稅】—「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進入申報界面後,有【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和【自行填寫】兩種填報方式。
  • 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辦理指引
    操作指引(複製網址到瀏覽器):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操作指引(個人自行申報手機APP端)
  • 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哪些情形無需辦理
    12月1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明確了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情形等政策,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群體負擔。  同時,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明確了相關操作流程,並於12月14日至2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典型案例解析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國將迎來首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以下簡稱「彙算清繳」),即符合稅法規定的居民個人需要將2019年度內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在平時預扣預繳的基礎上,合併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匯繳多退少補。
  • 學生篇 | 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
    因學生或部分臨時聘用人員在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度收入額一般不超過6萬元,建議採用簡易申報辦理退稅。【溫馨提示】綜合所得年收入額6萬元以下,且2019年度已扣繳過個人所得稅,同時沒有從境外取得收入。
  • 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保障納稅人順利完成新稅制實施後首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我們起草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
  • 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咋辦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保障納稅人順利完成新稅制實施後首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我們起草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保障納稅人順利完成新稅制實施後首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我們起草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
  • 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將於6月30日結束
    2020-06-29 09:51:20 來源:海口日報 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將於6月30日結束。海口市稅務局提醒,還沒辦理的納稅人趕緊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官網進行年度彙算申報並辦理退(補)稅。
  • 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公告
    為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進一步落實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制度,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現就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彙算」)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2019年度彙算的內容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
    為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進一步落實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制度,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現就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
  •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關於在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關於在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期間延長12366納稅服務熱線… 2020-03-26 08: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