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論
功能論或稱結構功能論是社會學界中最具規模及科學性、影響範圍最廣的一種理論。其他重要的社會學家和社會學理論幾乎都是因為把它當作批判對象而獲得地位和生命的,由此可見功能論在社會學中的重要性。功能論視角強調這樣一種模式,即社會的每一個部分都對總體發生作用,由此維持了社會穩定。根據這種觀點,社會非常像人類的肌體或任何活的有機體。社會的構成部分(比如家庭、商業機構、政府)以系統的方式結合在一起,對整體發揮著好的作用,每一部分幫助系統維持平衡狀態。
功能論視角適合於研究穩定的、小規模的社會。它有助於我們去理解,在這樣的社區中,人們怎樣形成有秩序的生活,表現出合作精神和團結性。並且如果不受外界幹擾,這種秩序就會延續。
然而,社會生活並不總是平靜的。世界上很多地方被捲入戰爭、叛亂和革命之中。功能主義的批評者認為,功能主義不能合理地解釋這些事件。於是衍生出社會學的第二種理論視角——衝突論。
2.衝突論
社會衝突理論重點研究社會衝突的起因、形式、制約因素及影響,是作為對功能論的反思和對立物提出的。功能論強調的是社會的穩定和整合。社會衝突論強調人們因有限的資源、權利和聲望而發生的鬥爭是永恆的社會現象,也是社會變遷的主要源泉,即社會衝突對於社會鞏固和發展有積極作用。
衝突論強調該理論建立在這樣的假設之上,即構成社會的各部分遠不是作為整體一部分而平穩運行的,實際上,它們是互相衝突的。這並不是說社會就永無秩序——衝突論者並不否認很多社會秩序的存在——但是,秩序只是社會各部分之間不斷進行的衝突的一種結果,而且,它也並不一定就是事物的自然狀態。
3.互動論
社會學中,另一種頗為引人注目的理論視角,因其更關注於社會的微觀方面——社會互動和作為社會存在的個人——而區別於上述理論。這種理論被稱為互動論,它研究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交往的,他們又是如何使這種交往產生實質性意義的。傾向於互動論視角的人,有時被稱為微觀社會學家,因為他們研究個人和小規模的群體而不是大規模的社會結構。
互動論者並不將社會看成是一種控制力量,強調人們總是處在創造改變他們生活世界的過程之中。互動論者探索人們的動機、目的、目標和他們理解世界的方式。
社會學理論視角的多樣性表明,社會學並不是一門有著嚴格定義和統一的世界觀的學科。並且,這三種視角所顯示的差異性並不是起源於矛盾或對抗,而是一種相得益彰的關係。決不是一種視角是對的,另一種是錯的;每一種視角都考察了同一社會現實的相關方面,而給對方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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