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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公眾號推送了理論社會學工作的錄音稿(link:呂炳強、劉擁華、李鈞鵬等10位師生【圓桌漫談】社會學的理論流變與教育實踐)。但那只是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因我操作不慎,誤刪了現場筆錄稿。
後,幸得與會的華東師範大學社會發展學院張惠娟同學整理,有了下面這份補遺的稿件。如果說已推送的第二部分是漫談治學路徑,那這個第一部分則是聚焦一個問題:社會學可能/如何有範式?
理論社會學工作坊座談會(錄音稿)
地點:華東師範大學
時間:7月10日
場次:第二場次(下午)
與談人:呂炳強(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首席講師榮休)及華東師範大學社會發展學院師生
呂:《凝視、行動與社會世界》其實是我心目中的理論社會學的上半部,時隔十多年,下半部也基本成型,以上這篇只算簡單介紹。我自己的理論社會學和一般人所見的不一樣的地方是:我很明確地把理論社會學分成三部分——ontology[存在論臺版 ,本體論大陸版]、realism[實在論],即關於什麼是社會的實在、hermeneutics[詮釋論],傳統來講即研究者對所研究的東西作出的解釋(PS:注意與解釋的區別)。
一個著名的稱自己做理論社會學的例子是Randall Collins,他在 1988年左右的Theoretical Sociology裡談的理論社會學主要是ritual chains(儀式鏈)這一層。到 2000年左右的《互動儀式鏈》,他再次講到這個儀式鏈。此外還有重要一層,他將社會的現象分為三層:meso-level、micro-level、macro-level,這個分類後來(大約八、九十年代)演變成一個很流行的概念即mirco-macro link.已經差不多到了斯梅爾瑟(帕森斯的學生,帕森斯寫書時也有一起參與),與德國學者也一起搞這個。但嚴格來講,漸漸在講theoretical sociology的學者已經不多了,不多的理由有很多種。
「元問題」在社會學領域一直沒能好好地作為一個討論點,即社會學裡面到底有多少種理論,多少個層面的理論?(目前)有很多種,是吧?大家都不會很仔細地去分「老大」,去分到底有多少種所謂的社會理論。(因此)會發現很多名詞被用得很混亂,有人講我是社會理論,有講社會學理論,這兩個用詞最多。但到後期幾乎沒人敢講「我是理論社會學」,原因是:到後期(繼承帕森斯以後)以後,幾乎沒人敢說:我這套理論能夠解釋所有東西,能用到所有的範圍內。時至今日更無人敢說我的這個理論整個社會學都能用。從科學的角度來講,這是一種荒謬的狀態。
為何說這種狀態荒謬?
因為只要看所謂科學,比如自然科學。自然科學裡面,物理學不用講,物理學一定是有一個很大很大的理論、所有的其他理論基本上都能從它那裡來。當然從歷史上來講,牛頓這種最古典的物理學一直統治了整個物理界大概一百多年。又到了Electromagnetic(麥克斯韋的電磁理論)的出現,牛頓的物理學無法解釋這種現象。解釋不了的時候,唯一的辦法就是把電磁理論作為一種補充,一個例外。這當然似乎不理想,這種不理想的狀態又到了愛因斯坦相對論時候才有了解決的方法。相對論的方法再往後,到了量子力學的時候,終於又有了一個理論物理學能夠把物理學裡面對的其他理論。到今天物理學的發展更為厲害了。
自然世界和社會世界可能不一樣,不管你觀點怎樣。但從一個科學(角度)來看,我們總希望在一個學科裡面、一個科學裡面有一個非常統一的一個理論者的理論,像Thomas Kuhn(庫恩)講的paradigm(範式)。我們總是希望科學理論來自科學的課題,總有一個範式。社會學從來沒有過paradigm,從來沒有人能夠很成功地做過。即使是帕森斯的年代認為這個能做,但後來發現他也沒做成功。所以,到底怎麼看社會學?社會學是不是有些理論根本不可能在科學範圍裡討論?如果有些理論可以,那到底是什麼理論?如果從這個入手就會對社會學本身理論有一個分類,我的分類是:社會學裡有兩個課題,一個是科學的課題,一個是思辨的課題。
首先是科學的課題,第一點肯定要講究實證研究。所以在科學的命題裡,一類的理論是某些理論在某些條件下它能夠承受實證的探究。實證的探究包括很多,舉個例子,社會學裡的調查研究,人類學裡的田野。在這裡總是面對具體的,這些東西都很實在。實證研究講究一種廣義上的數據,不管這個數據是文字也好還是數字也好。然後呢,這個作為提出某些東西的hypothesis。這樣的東西我稱為 sociological theory。如果有一堆這樣能做實證研究的理論,那麼問題是,社會學裡所有這一類的理論,有沒有辦法找出一個理論(general),然後前面的所有的這一類理論都作為這一個普遍理論(general theory)的一個例子?
有沒有可能?我認為有可能。
問1(按:指第一位提問者,下同):我認為是複數的、普遍的。
問2:社會學需不需要建立這樣一個範式或者說宏大理論,它是否是一個真的命題,表示持疑。因為社會的本質複雜,充滿特殊性,因此不太可能。
呂針對2的回答:首先問一句話,社會還沒出現電磁理論之前,牛頓力學一直沒找到一個反例說明它是錯的。記住這一點,直到電磁效應出現以後才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挑戰。但在這之前整整有一百年內沒找到一個牛頓力學的反例。這對你的想法是不是一個挑戰?
問2:但我認為如果以牛頓力學為例,至少它是在一定時空範圍內,牛頓力學可能成為一個範式,成為解釋生活一切現象的理論。但您說的電磁理論的挑戰正好說明了它超越了這個時空的邊界,再次證明牛頓力學不是一個普世的、永恆的範式。可能我們對範式的理解不一樣?
問3:問2的範式某種意義上相當於一種真理。很多人認為社會理論、社會學理論到了一定程度就接近於一種普遍的永恆的..
呂:我的理解不一樣。我以為你後面有個潛臺詞。這個潛臺詞是如果搞社會學,我的因果不在物理時空裡。為什麼呢?我們每個人的腦袋想的事情都不一樣,所以,如果牛頓能做,社會學不一定能做,因為社會學所關心的事情不是物理時空裡你能看見的東西。比如我們坐在一個桌子上談話,我沒法完全知道你在想什麼,我是通過你說的話來理解你。他理解你跟我理解你都不一樣,我把你的話當作後面有個潛臺詞但你沒說,他就理解成真理的問題還是什麼,但不管怎麼樣,你基本上反對我,現在你不是反對牛頓。所以起碼在100年,沒人發現一個牛頓的反例。這是歷史啊,科學史上面的事情。
你現在的問題就是:絕不相信在研究這個人的行為也好、行動也好······能夠這麼清楚得拎出來。我絕對同意,我的同意跟你的一樣,我對這個人本身的承認,對它的理解的承認、的有限性、邏輯,承認到了什麼程度呢?我認為行動者一定是個奧秘。任何一個社會學理論、一個社會學的paradigm。如果他告訴我:我這個paradigm能夠把行動者(行動者作為一個奧秘來講)所有的奧秘都能結構的話,我認為它不是科學。它絕對不可能是個科學,因為我們很清楚地知道,我們對任何人的理解包括寄幾,永遠都不會全面理解。這就有個條件,如果社會學裡面有一個paradigm,這個paradigm首先要承認的就是我們對人的認識是永遠搞不清楚的。
下一個問題,如果作這個承認以後,是不是等於沒科學了呢?我承認行動者是個奧秘是不是就等於說社會學不可能有科學,不可能有科學的課題?
問2:所以我覺得這裡就要看我們如何界定「科學」。科學也有這方面的爭論,如果像開始說的很實證的,實實在在的,更接近於自然的就叫做科學的話,那的確如剛剛所說,行動者是個奧秘,那社會學就很難成為一個科學的學科或知識體系。但是如果我們把看成一種···可不可以說是一種邏輯,因為我們有的時候也是在解釋人的行動,(比如)解釋社會啊,解釋群體。如果我們的邏輯是貫通的,(並且)又能夠在這個時空下解釋人或群體的一些行動,那(社會學)是不是也是一種科學,能夠指導我們去實踐。所以覺得社科裡面有很多矛盾的東西。
呂:當然是有矛盾的,如果沒有這些矛盾就不可能到今天,在社會學裡面幾乎沒有人承認能做出一個paradigm出來。但我剛好相反,我相信是能做的。先回到你那個問題上來,第一問題,牛頓的力學總共有三大定律,三大定律裡面所用的entity很簡單:....;particle。Particle只是一個意指,一個點,可沒告訴你particle是個什麼東西。The particle連一個hypothesis都不是,它不是一個能說明的東西。這也就等於牛頓的力學裡面,所用的這個geometry(幾何學)還是用最古典的歐式的geometry。歐式的幾何學跟牛頓的物理學接受同一個不可檢驗的一個假設:歐式的幾何學是集合點,一堆的點,成直線、成面,但這個點是什麼從來沒告訴你。而且他非常清楚地說,這個點我們是不能說明的,連定義都不能給,沒有描述,它是沒有dimension的,什麼都沒有的。牛頓的三大定律也是這樣,連距離distance都沒說。但好像我們明白了,非常明白什麼叫距離。然後從距離的基礎上,他才告訴你有velocity的出現,什麼叫速度?Change of distance.然後再告訴你加速度,change of velocity。我們好像都非常明白,你說這個東西到底是邏輯呢還是有實證的基礎呢?有嗎?
問2:它最原始的點是一個假設
呂:如果我們在物理學裡面能夠給出個理論,這個理論完全的假設的話,它能不能成為一個paradigm?
問4:關於這個問題我跟呂老師討論了很多次,我對行動者是個奧秘包括所說的社會學理論實證的研究少。但是我們所有的社會學理論的脈絡裡,沒有哪個理論它會說它沒有實證基礎,像布迪厄做的研究,實證太多了,人類學基礎(and so on),布迪厄是特別明顯的一個。就是說這樣一些理論都有實證的基礎。
呂:這個東西有一個名詞叫theoretical research program,這個名詞是斯坦福的研究人員用過的名詞。這個理論研究的綱領實際上是講:在一堆互相搞教育的實證研究的這些,它(斯坦福研究)叫教育社會學。教育社會學肯定是實證的,不過有很多不同的實證。有人說我在這一堆的所謂的教育社會學實證研究裡面,我能把那些理論的特徵梳理出來。梳理出來以後發現,所梳理出來的東西完全能夠在理論上把那些教育社會學裡面做的實證研究都收歸門下。這種東西實際上是:劃定一個範圍,這個範圍裡面做了很多實證研究。有人就看出是一種東西,理論上用它能夠把這些實證研究的東西都能講明白。這當然是一種方法。但是社會學裡面有很多不同範圍的理論,(比如)教育社會學、政治社會學、經濟社會學、歷史社會學..實際上每一個範圍都可能搞出一個所謂理論研究綱領。這個名詞很有意思,它不說research theoretical program,而是把理論放在前面。這意味著,它要梳理出來的不是那些實證和數據,實際上是通過梳理把數據擺脫了。擺脫數據以後,這個概念已經比較接近牛頓的力學了吧。如果你接受這種擺脫數據,我下一個問題,既然教育社會學能夠擺脫(數據),成為一個理論研究綱領的話,我有理由相信其他範圍的也能擺脫。那麼我有沒有可能找出一個理論把所有的實證研究的數據——不管現在過去還是將來都能擺脫的?如果能的話,我們有理由相信能夠找到一些東西叫作理論社會學(如果我們相信牛頓的力學是第一個理論物理學)。有沒有可能?
問2:最初的經驗data去data,達到所謂的particle,最終再上升到你所說的理論社會學這樣一個真正的範式。但我覺得真正關鍵的就在於這個particle,我們是否承認這個點,如果承認它可能就會承認後面的理論社會學。如果不承認,比如這個點是否完善,能夠涵蓋所有的東西
呂:實際上這個問題古希臘人已經考慮過了,為什麼不定義這個點?拒絕的理由很簡單,如果不拒絕就必須回答你的問題。只要一定義這個點,它就立即會被引到實證、具體的例子上。所以他絕不定義,只告訴概念之中有什麼東西,這個點沒有長寬高,什麼都沒有。問什麼是直線,他只能告訴你這條直線是最短的(如果真的是兩個點之間的),但點還是沒定義啊。如果你能接受這個,同時接受牛頓的,那為什麼不能接受社會學有呢?我同樣地可以在社會學裡做一個這樣的理論。
問2:您沒必要說服我,但我想說的是我覺得這個點可能是流動的,無邊無際的,如果建立在這個點基礎上的東西豈不是也是流動的?
呂:流動不是不可能的,你看牛頓的速度——叫change of distance,雖然我們不見得明白,但是感覺我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如果非要你講change of distance是什麼意思,你只能告訴我它的中文翻譯——距離的變化。如果繼續問這個變化是什麼,你就開始麻煩了。這在邏輯上叫作無限的後退,這實際上是無人可回答的。這也是他為什麼始終不定義這個點的原因。
你同意就同意,反對就反對,那也是沒得做了。如果理論社會學我說可能,就必須告訴你它如何成為一個可能。當我說如何是一個可能的時候,實際上已經進入了康德的哲學理論了。如果我不能提倡很具體的可能的方法,那我就無法回答你並證明我的說法有道理。
可能的辦法實際上很簡單。比如Ben上午做的那個研究報告,你(問Ben)是怎麼做的、怎麼想的?如果你不通過文字呈現出來,我們就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所謂文字如果回到語言學裡面來講,特別是放到Structure Linguistics來講,就用最簡單的那個,即索緒爾的那一個。
舉例來講,假如你要說一番話,叫作speech,在講speech之前你必須要有幾個概念,這幾個概念必須要指明。其實就是一個sign,其中有兩部分,signifier 和signified(能指所指)。它可以是個實物也可以是一個概念,例如Ben剛才用的一個概念叫「辦學團體」,實際上當Ben說這句話的時候,是不會說出那個所指的,而是用能指說出來的。當Ben說「辦學團體」「國家」「校長」..實際上當Ben說話的時候已經脫離了數據,雖然都是在用能指來說,但實際上我們自己好像已經明白了。我們懂他的原因只不過是他說的那一番話之間,這些能指,有關的能指,從「辦學團體」到「國家」..之間是有關係的。它們之間的關係是互相的,幫著對方來定義,達到linguistic value(這裡其實就是meaning的意思)。linguistic value所組織的,在索緒爾的語言學裡就叫做語言即language,Ben說的那番話就叫做speech,索緒爾講這實際上是semiotic system。
一個符號系統,實際上完全是一堆能指之的關係,這些關係組織成為一個系統,我們所說的話必須加入這個系統,否則就不可能被理解。如果這樣去考慮,這個符號系統不是已經擺脫了數據了嗎。如果把同樣地概念放到牛頓的力學裡,那三條定律完全是符號、完全是能指。就是到了後期,(例如)愛因斯坦的時候,E=MC2也是這樣。同理,所有實證研究的社會學理論都可以得到一個semiotic system。我給出這個理論社會學完全是logic,完全是一個semiotic system,所有下面這些有實證研究的semiotic system都能被它收編安置。那我這個理論社會學是不是可以變成牛頓力學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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