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關於為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4個方面34條舉措,要求全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服務保障自貿區建設,推進審判制度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全面提升法治化服務保障水平。
全文如下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為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十一次全會精神,落實中央關於設立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下稱自貿區)的重大戰略部署,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推動自貿區建設,根據國務院《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01
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為自貿區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責任擔當
1.深刻認識自貿區建設的重大意義和人民法院肩負的重要使命。設立自貿區是黨中央在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雙勝利,加快形成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新發展格局的關鍵時刻做出的重大決策,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的重要階段提出的重要戰略部署,是形成中部地區協同發展新格局、培育中部地區參與國際競爭合作的新優勢、完善與中部地區特點相適應的開放新體制、形成地方對非經貿合作新模式的重要舉措。湖南省各級人民法院要深入貫徹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找準工作定位,在更高站位、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更好服務和融入中央關於加快建設製造強國、實施中部崛起戰略,推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把自貿區建設成為世界級先進位造業集群、聯通長江經濟帶和粵港澳大灣區的國際投資貿易走廊、中非經貿深度合作先行區和內陸開放新高地。
2.準確理解自貿區的戰略定位和基本內涵。要按照《總體方案》確定的目標、方向、思路和重點,特別是圍繞長沙、嶽陽、郴州三個特色亮點片區布局和打造世界級先進位造業集群、打造中非經貿深度合作先行區、打造聯通長江經濟帶和粵港澳大灣區的國際投資貿易走廊三大戰略定位目標率先取得突破,找準為自貿區建設提供服務和保障的切入點、結合點、著力點。要通過公正高效審理、執行相關案件,大力促進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投資領域改革、推動貿易高質量發展、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打造聯通長江經濟帶和粵港澳大灣區的國際投資貿易走廊、探索中非經貿合作新路徑新機制、支持先進位造業高質量發展,切實增強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能力、水平和實效。
3.全面把握服務和保障自貿區建設的定位和原則。要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於為自貿區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全過程。要增強大局意識,緊緊圍繞黨中央交給自貿區的重大任務,從需求導向出發,充分發揮自貿區制度創新和更大改革自主權的優勢,不斷改革和完善適應自貿區建設的司法體制機制。要堅持協同司法,建立健全跨區域工作聯絡機制,服務推進自貿區與長江經濟帶沿線、粵港澳大灣區深入對接、聯動發展的布局。要堅持能動司法,對自貿區建設中涉及到的司法問題,提前預判,早做研究,及時應對,妥善處理,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4.更新司法理念,主動適應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改革需求。要秉持公正高效、平等保護、公開透明的原則,準確適用法律和相關國際條約,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法治框架內解決自貿區先行先試政策與現行法律的衝突。要積極適應自貿區國際化建設的新形勢,在國際條約、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時,應參照國際慣例和交易習慣,形成合理的裁判規則體系。要按照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的要求,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依法規範市場行為,保障公平競爭,促進誠信經營,維護市場秩序。法律沒有規定的,既要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又注重商業判斷和商業決策,不輕易認定新類型商事合同無效。要保障交易安全,推動自貿試驗區企業信息披露機制、企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聯動機制以及社會信用體系的完善,積極為投資者提供多元便捷的糾紛解決方式,公正高效解決糾紛。
02
強化審判職能,為自貿區建設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5.依法保障和促進投資領域深化改革。準確把握因自貿區建設涉及的投資領域有關法律、地方性法規調整的內容,嚴格適用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按民法典的規定從嚴認定合同無效情形,最大限度維護合同效力,保持經濟秩序和商業規則的穩定性,促進投資領域的擴大開放、新型業態和比較優勢行業的發展。完善投資者權益有效保障機制,依法審理股東出資、股權轉讓等與企業、公司有關的糾紛,妥善審理好自貿試驗區內公司解散、清算、破產等案件,謹慎認定合同無效,依法保護各類投資者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投資市場環境,促進投資便利化,提升對外投資合作水平。
6.依法保障和促進貿易高質量發展。依法審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倉儲合同、運輸合同、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審慎審理涉及大宗商品國際貿易、跨境電子商務、國際貿易結算等糾紛案件,推進貿易發展方式轉變,促進外貿競爭新優勢形成。加強對離岸貿易、平行進口等貿易新型業態的司法保護,推進貿易特別是加工貿易轉型升級,促進我國在全球貿易價值鏈的加快提升,推動建立與國際投資貿易規則相適應的新體制。
7.依法保障和促進金融領域開放創新。積極回應自貿區金融領域改革開放的司法需求,妥善化解各類跨境金融糾紛,保障自貿區推動跨境金融服務便利化,保障各項金融創新舉措的順利實施。依法審理金融借款、融資租賃、保險、票據、期貨、信託、證券等糾紛,規範金融秩序,有效防範金融風險。依法妥善審理智慧財產權質押、股權質押、科技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糾紛,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依法公正審理涉及離岸金融、商業保理、金融創新品種等新類型糾紛,遵循金融交易習慣和行業慣例,平等保護金融從業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法審理涉外金融案件,準確認定規避國家外匯管制政策的跨境投資行為法律效力。依法審理網際網路金融糾紛案件,規範發展網際網路金融。
8.依法保障和優化智慧財產權發展環境。圍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依法公正審理專利、商標、著作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等智慧財產權糾紛,提高侵權成本,保護創新成果,推動科技創新,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加強對自貿區高端裝備製造、有色金屬加工、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農業科技以及文化創新產業的司法保護,發揮智慧財產權司法保障對激發社會創新動力、創造潛力和創業活力的獨特保護、促進作用,營造有利於新興產業孵化發展、知名品牌的培育和保護以及文化藝術保護、傳承、創新的良好法治環境。完善有關加工貿易的司法政策,準確區分正常的貼牌加工行為與加工方擅自加工、超範圍超數量加工及銷售產品的行為,促進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妥善處理商標產品的平行進口問題,合理平衡消費者權益、商標權人利益和國家貿易政策。鼓勵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活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創新動力,促進智慧財產權的流轉利用,營造保護自貿試驗區智慧財產權的良好環境。
9.依法保障和維護房地產交易秩序。要按照《總體方案》中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加強房地產相關領域案件審判,積極運用司法手段支持有關部門嚴控自貿區周邊房價、防範炒地炒房投機行為,為完善土地出讓、租賃、租讓結合、作價出資入股等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應模式提供司法支持。妥善處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房屋買賣、房屋租賃等糾紛,準確區分情勢變更與正常的市場風險,正確認定合同效力,審慎確定違約責任,依法維護合同嚴肅性和自貿區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自貿區內經營主體的正常運營,有效防範房地產風險,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10.依法保障和促進區域協同開放機制完善。圍繞打造聯通長江經濟帶和粵港澳大灣區的國際投資貿易走廊這一主要任務,密切跟進嶽陽片區針對長江經濟帶、郴州片區針對粵港澳大灣區推出的特色措施,依法審理涉產業合作、服務貨物貿易、金融合作、投資創業、招投標等領域的隱性壁壘案件,營造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增強自貿區與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經濟關聯度,促進自貿區與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深度融合,增創我省優化承接產業轉移布局的新優勢。
11.依法保障和支持政府職能轉變。高度重視自貿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給行政審判工作帶來的影響,強化行政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服務保障行政體制改革,推動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助力政府提升治理能力,促進自貿試驗區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依法公正審理涉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信息公開、市場監管體制改革等各類行政案件,聚焦自貿區投資、貿易、金融、網絡、生態環境、文化安全、人員進出、公共秩序等重點領域,對試行「自主查詢、自主申報」制度、推進「一業一證」「證照分離」「一件事一次辦」改革,促進5G和人工智慧技術應用,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實行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等管理措施依法提供支持,保障湖南自貿區實施嚴格監管、精準監管和有效監管。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努力營造與自貿區建設要求相適應的依法行政環境。深化府院良性互動機制,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協助和配合,推進依法妥善化解自貿試驗區內土地徵收等事關民生和社會穩定的行政爭議案件。
12.強化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司法職能作用。主動適應自貿區制度和管理模式的創新,注意區分虛報註冊資本罪、虛假出資罪、抽逃出資罪、騙取貸款罪以及非法經營罪等罪與非罪的界限。依法打擊破壞自貿區建設、濫用自貿區特殊市場監管條件進行的犯罪。加大對侵犯智慧財產權懲治力度,重視解決跨境侵犯涉智慧財產權犯罪問題。依法懲治涉自貿區的走私、非法集資、電信網絡詐騙、逃匯、洗錢、騙稅等犯罪行為。加大對自貿區內商業賄賂以及國家工作人員貪汙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懲處力度,維護自貿試驗區社會穩定及市場秩序。妥善處理刑民交叉案件,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幹預經濟糾紛。
13.加強涉自貿區案件的執行工作。鼓勵支持自貿區企業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對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依法審查、執行。加大對自貿區涉重點工程、重點項目案件的執行力度,依法優先立案、優先執行,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創新執行方法和手段,加強與自貿試驗區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共享,加快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制度。規範執行行為,依法行使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等財產查控措施,慎重使用罰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強制執行措施,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樹立善意文明執行形象。
14.依法為中外市場主體提供及時、有效的司法救濟。要充分尊重中外市場主體協議選擇司法管轄的權利,通過與中非經貿合作國友好協商及深入開展司法合作,減少涉外司法管轄的國際衝突,妥善解決國際間平行訴訟問題。要遵循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科學合理地確定涉中非經貿合作案件各方的連結因素,依法行使司法管轄權,既要維護我國司法管轄權,同時也要尊重非洲國家的司法管轄權,充分保障中外經貿合作中各方市場主體的訴訟權利。要進一步完善境外當事人身份查明、境外證據審查、境外證人作證等制度,最大限度方便中外當事人訴訟。
15.依法準確適用國際條約和慣例,準確查明和適用外國法律,增強裁判的國際公信力。要深入研究各國特別是非洲國家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貿易、投資、金融、海運等國際條約,嚴格依照《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在依法應當適用國際條約的案件中,準確適用國際條約。要注意非洲不同國家當事人文化、法律背景的差異,適用公正、自由、平等、誠信、理性、秩序以及契約必須遵守、禁止反言等國際公認的法律價值理念和法律原則,增強案件審判中國際條約和慣例適用的統一性、穩定性和可預見性。要充分尊重當事人依法選擇適用法律的權利,在適用最密切聯繫原則確定準據法時,應立足於請求權基礎的識別、衝突規範和連接點的確定,充分說明確定準據法的理由,加強確定準據法的說理。要圍繞自貿試驗區審判工作對域外法的需求,拓寬域外法查明渠道,積極藉助高等院校、商會等優勢,探索多渠道準確查明外國法。
16.依法加強涉外當事人的仲裁裁決司法審查工作,促進國際商事仲裁在中非經貿合作中發揮重要作用。要正確理解和適用《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依法及時承認和執行與中非經貿合作相關的外國商事仲裁裁決,推動與尚未參加《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非洲國家之間相互承認和執行仲裁裁決。要探索完善撤銷、不予執行我國涉外、涉港澳臺仲裁裁決以及拒絕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程序制度,統一司法尺度,支持仲裁發展。實行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統一歸口的工作機制,確保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標準統一。
17.支持搭建國際商事仲裁平臺。支持自貿區仲裁制度改革創新,支持經登記備案的境外仲裁機構在自貿區就國際商事、投資等領域發生的民商事糾紛開展仲裁業務,鼓勵和吸引國家級仲裁機構在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構。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當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行為保全等臨時措施的申請和執行,依法對仲裁裁決進行司法審查。支持自貿區內註冊的企業之間約定在特定地點、按照特定仲裁規則、由特定人員對有關爭議進行仲裁。探索司法支持國際投資領域爭端解決機制的方法與途徑。
18.構建自貿區糾紛快速維權機制。要推進多元共治,充分發揮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商事調解、仲裁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形成自貿區糾紛化解合力。要充分利用與工商聯、貿促會等部門已經形成的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將商事調解組織、行業協會、商會等專業調解機構引入自貿區法庭,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對矛盾糾紛開展訴前化解。要依照《聯合國關於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的規定,引導自貿區涉外商事案件通過調解等非訴訟途徑解決。
03
完善體制機制,推進自貿區審判制度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19.建立專門審判機構。要根據《總體方案》的布局,推進自貿區專門審判機構建設,統一涉自貿區案件的受案範圍和審理程序。自貿區內基層人民法院要按當地黨委、政府的思路,隨著自貿區建設的逐步推進,根據工作需要,將人民法庭改造為服務特定區域、特定產業的專業化法庭。為滿足自貿區產業發展需要,在案件數量較多、審判力量較強或是實行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的相關中級人民法院,依託相關業務庭成立審理涉自貿區案件專門合議庭或設立專門審判庭。要適應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加強破產法庭建設。省高級人民法院相關業務部門要設立專門審判團隊,對相關案件歸口審理,同時加強對下指導,最大限度保障審判機構的專門化,助力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建設。
20.完善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總結智慧財產權、涉外、行政、環境資源審判跨區劃集中管轄的實踐經驗,堅持改革創新,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以片區為單位實行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以地市級行政區劃為單位實行集中管轄、對特定案件實行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等方式,構建契合自貿區建設發展需要的案件集中管轄機制。加強自貿區內集中管轄法院內部以及集中管轄和非集中管轄法院之間的協同審判機制。
21.推進涉自貿區案件法律統一適用機制建設。針對自貿區由長沙、嶽陽、郴州三個片區組成以及相應審判機構位於不同行政區劃的特點,完善案件溝通機制,加強自貿區內共性、前沿性法律問題和類型化案件裁判規則的研究總結提煉,對具有普適性、已達成共識的問題,及時通報區域內各級法院。探索建立覆蓋刑事、民事等各業務領域的類型化案件審判指引,建立業務研討交流長效機制,通過發布參考性案例、積極開展專題業務研討和課題調研等形式,促進法律適用的統一。
22.推進自貿區內各部門協調聯動。依法加強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的協同配合,在證據的採集與固定、案件的協調與化解、判決的監督與執行等方面有序銜接。加強與自貿試驗區管委會等有關單位的溝通聯繫,定期通報自貿試驗區各自工作情況,形成良好的信息共享和交流互動機制。要圍繞自貿區建設中糾紛多發類型、易發特徵、風險環節等及時總結、深入研判,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為自貿區政策制定、實施、調整提供參考,推動形成自貿區高質量發展合力。
23.加強市域、縣域司法協作。建立自貿區內法院聯席會議機制,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集,長沙、嶽陽、郴州三地法院參加,聯席會議下設日常工作機構,設在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三地法院日常溝通、協調、會商、聯動等常態化司法協作機制工作。要重點研究和解決自貿區協同發展中的重大司法事項、司法需求、司法政策和重大疑難法律適用問題。要加強自貿區內各地方法院之間在立案、審判、執行方面的工作協調對接。推進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推動自貿區內各地方法院之間訴訟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要建立健全自貿區一體化執行指揮體系,推動自貿區內異地法院之間在查詢、凍結、查封、調查或者法律文書送達等有關事項的協作。
24.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樹立湖南法治良好形象。充分發揮自貿區的窗口作用,加強國際司法交流與合作。支持自貿區法官對外交流、參加涉外培訓及參與相關國際會議,展示湖南法治建設成就,增進國際社會對湖南自貿區司法工作的了解,提升我國司法的國際影響力。
25.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自貿區糾紛解決的便利化程度。堅持創新驅動,推進信息技術與審判業務、司法公開、司法便民的深度融合,對標國際公認的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創新推進智慧法院、數字法庭建設。全面應用中國移動微法院,推進訴訟服務中心轉型升級,為當事人提供高標準一站式訴訟服務,縮短糾紛解決時間、降低糾紛解決成本、提高司法解紛質量。堅持線上線下結合,暢通自貿區立體化訴訟服務渠道。深化執行管理、網絡查控、聯合懲戒、司法拍賣等環節信息化建設,提升智慧執行水平。提高數據匯聚、管理、分析和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司法大數據在自貿區建設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26.推動建設與自貿區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主動對接社會信用評價及管理需求,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實時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推動建立健全與市場主體信用相關的司法大數據的歸集共享和使用機制,加大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力度。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追究虛假訴訟、妨害作證等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完善對提供虛假證據、故意逾期舉證等不誠信訴訟行為的規制機制,嚴厲制裁訴訟失信行為。增強對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信用威懾,最大程度淨化市場環境,防範系統性風險,提升自貿區投資貿易安全係數。
04
堅持多措並舉,全面提升自貿區法治化服務保障水平
27.加強立案、送達等工作。落實立案登記制改革舉措,嚴格適用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等相關規定,合理界定涉自貿區糾紛範圍,完善案件分配製度,進一步健全高效便捷的立案工作機制,實現「當場立、網上立、自助立、跨域立」結合,依法保障涉自貿試驗區糾紛當事人的訴權。針對自貿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帶來的新問題,探索創新送達方式,完善當事人確認送達地址並承擔相應法律後果的約束機制,提高送達效率,依法及時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28.健全訴訟便民舉措。適應自貿區國際化高標準的要求,加強自貿區法庭的訴訟服務中心和高清科技審判法庭的建設,加快推進自貿區法庭的中英文雙語網站的開通和中英文雙語訴訟手冊的制定,服務中外當事人。針對湖南自貿區片區分散的特點,構建自貿區法庭、巡迴審判點、法官工作室等便民網絡,推行社區法庭、假日法庭、街道訴訟服務站等訴訟服務便民舉措,方便涉自貿區糾紛當事人訴訟。
29.依法擴大司法民主。堅持隨機抽選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隨機抽選確定人民陪審員人選制度,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參審作用,實現專業審判與公眾參與相結合。組建專家庫、專家諮詢委員會,在評估、鑑定、外國法查明等事項中充分發揮專家輔助人、專家陪審員的作用,拓寬公眾參與司法的途徑,暢通訴訟渠道,依法維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定期發布自貿區司法服務和保障白皮書和典型案例,增進社會公眾對自貿區建設的了解。
30.深入推進司法公開。充分發揮涉外司法的國際窗口作用,不斷滿足中外當事人的知情權。要依法為外國公民旁聽案件提供便利條件,依規定邀請非洲各國駐華使節、國際合作交流人員旁聽典型案件庭審,回應國際社會關切。要尊重律師在訴訟中的地位,確保律師在閱卷、庭審過程中的正當權利。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相關單位、人員旁聽庭審,認真聽取意見建議。要全面落實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庭審公開直播、裁判文書公開上網、執行信息公開等各項工作機制,進一步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方便中外當事人觀看庭審、查閱文書。
31.廣泛開展法治宣傳。貫徹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堅持以案釋法,通過網絡直播、開展巡迴審判、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強新興媒體、網際網路的運用,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自貿區市場主體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強化統籌協調,拓寬宣傳途徑,加大司法服務保障自貿區建設的宣傳力度,為自貿試驗區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32.強化組織領導。省高級人民法院、長沙、嶽陽、郴州等地相關法院要把服務保障自貿建設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面落實「一崗雙責」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內容,制定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切實推動服務保障自貿區建設落到實處。要結合實際,圍繞自貿區建設的主要任務,分類確定落實舉措。對於需要普遍執行和貫徹落實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級壓實責任,明確時間進度,儘快取得實效。對於需要繼續探索的事項,要組織開展改革試點,勇於探索創新,及時總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廣。
33.加強審判隊伍建設。要制定培養規劃,加強專題專項培訓,加快建立專門的審判隊伍。要加強業務能力培訓,強化自貿區建設相關知識的學習,增強司法綜合素質。要拓展法官國際視野,鼓勵法官依規定參加國際交流,提高法官應對處理國際事務的能力,努力培養一批能夠在智慧財產權、涉外、金融、投資、貿易等審判領域具有國際影響的法官,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規化、職業化、專業化的法院隊伍,為實現自貿區建設和製造強國、中部崛起戰略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34.加強調研總結提升。要針對自貿試驗區建設中的基礎性、全局性、前瞻性的理論問題開展研究,探索破解策略,注重總結提升,努力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有特色的經驗做法,服務科學決策。要豐富合作形式,針對自貿區建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通過課題研究、召開研討會、實地調研、聯合新聞發布等方式,邀請專家學者參與自貿區司法調研中來,促進學術成果的及時轉化。要配合地方人大、政府做好自貿區的地方立法及規範性法律文件制定工作,總結、梳理實踐經驗特別是創新工作機制措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為自貿區立法及規範性法律文件制定工作貢獻司法智慧。堅持問題導向,對在審理與自貿試驗區相關案件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研究總結,形成應對意見,及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議。
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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