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港破字第11-1號
屯溪區人民法院於2020年3月18日作出(2020)皖1002破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債務人港中旅國際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中旅公司」)破產申請一案,並指定安徽道同律師事務所擔任港中旅公司管理人。為維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實現資源有效整合,管理人現公開招募港中旅公司的重整投資人,並發布重整投資人招募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況
(一)基本信息
港中旅公司原為黃山原野旅行社,1993年2月由黃山旅遊局批准設立。2001年10月,湯口鎮人民政府將黃山市原野旅行社整體出售給個人經營。2011年9月15日,公司增加註冊資本305.71萬元,出資方式為資本公積轉增資本,變更後的註冊資本為520萬元,2013年4月10日,中國旅行社黃山原野有限公司更名為港中旅公司。目前港中旅公司現註冊資本為520萬元,股東為吳波和楊若玉,吳波持股比例為51%,楊若玉持股比例為49%。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吳波,住所地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延安路3號華山徽宴酒店A區6樓,經營範圍為國內、入境、出境旅遊業務;國內、入境、出境旅遊招徠與諮詢業務;會務服務;保險代理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港中旅公司現已經停止營業。經管理人調查,港中旅公司名下共有分公司54家,其中註銷8家,吊銷2家。管理人通過屯溪區人民法院按照工商註冊地址已經向所有分公司郵寄停止營業的告知函以及調查清單,目前已有20家分公司與管理人取得聯繫並停止以港中旅分公司名義對外經營,同時該20家分公司在調查清單中均表示其系掛靠在港中旅公司名下,財務、人員均獨立於總公司,並且對外無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二)主要資產
1、現金存款
港中旅公司名下現有銀行存款人民幣777,834.18元。
2、對外投資
公司對外投資帳面數為2,100,000.00元,其中向港中旅國際合肥旅行社有限公司投資成本 300,000.00 元,持有該公司100%的股權,向黃山華澳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成本1,800,000.00元,持有該公司36%的股權,但現兩公司均已停止經營。港中旅國際合肥旅行社有限公司現帳戶上存有保證金人民幣200,000元,經管理人與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吳波核實,該公司尚欠職工工資約600,000元。黃山華澳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名下現有商鋪兩間,一間建築面積為181.76平方米,另一間建築面積為238.26平方米。經管理人向該公司另一股東胡榮華了解,黃山華澳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對外仍享有部分債權,對外不負債務。
(三)項目優勢
港中旅公司系一家具備國內入境、出境旅遊業務資質的旅行社,存續期間近27年之久,具有良好的市場基礎,在全省各地設有分公司54家,形成龐大的旅遊網絡體系。同時公司總部設在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周邊有黃山、西遞、宏村、太平湖等眾多名勝景區,旅遊資源豐富,交通便利,旅遊配套設施完備,在全省旅遊行業都具備較強的影響力。
二、參與投資需滿足的主要條件
參與投資港中旅公司需滿足主要條件如下,請意向投資人知悉:
(一)招募底價
本次招募底價為人民幣150萬元,即投資人提供給港中旅公司的償債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50萬元。
(二)償付資金支付時間
投資人應在《港中旅安徽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通過之日起一周內支付投資款人民幣50萬元,在籤訂《港中旅安徽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整投資協議》之日起一周內支付剩餘投資款人民幣100萬元。
(三)資產交割方式
投資人在付清全部投資款後,管理人協助投資人辦理股權轉讓手續同時辦理港中旅資產移交手續。
三、意向投資人的基本要求
(一)參與遴選的意向投資人應當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據中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法人及非法人組織,且在過去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二)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並提供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合伙人、股東、實際控制人無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債務、無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無重大違法行為、未被列入失信人員。
(四)參與遴選的意向投資人具有經營旅行社經驗的,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擇。
四、意向投資人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資人應於2020年9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書面報名資料一式兩份及與本資料內容一致的電子文檔。報名基本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一)《重整投資意向書》(若是企業法人的,須有法定代表人籤名及加蓋公司公章;若是自然人的,應由本人籤字;)
(二)意向投資人簡介(包括但不限於主體資格、股權結構、歷史沿革、經營範圍等);
(三)所需附件及資料,具體包括:
1、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2、現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4、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5、同意參與港中旅公司重整投資遴選及投資港中旅公司的內部決議原件;
6、載明聯繫人、聯繫電話、電子郵箱、通信地址的書面文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四)意向投資人為自然人、非法人組織的,參照以上內容提交報名材料。
五、審查確定
(一)管理人對意向投資人的報名資料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排除;對符合條件的,確定為入圍投資人,並發送入圍通知書。
(二)入圍投資人繳納保證金
入圍投資人在收到入圍通知書後,在7個工作日內向管理人繳納保證金人民幣10萬元(保證金繳納期間不計利息),入圍投資人未按期繳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投資資格。
保證金繳納帳戶:
戶名:港中旅國際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黃山分行
帳 戶:179757053069
(三)盡職調查
入圍投資人繳納保證金後,可對港中旅公司開展盡職調查。管理人將積極配合入圍投資人的盡職調查,解答相關問題。盡職調查應在收到入圍通知書後7日內完成。入圍投資人應出具保密承諾書,對知曉的事項承擔保密責任。
(四)入圍投資人根據其盡職調查結果,並結合自身商業判斷和風險評估在完成盡職調查之日起5日內,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反悔的,內容不得設置假設性前提的《投資方案》。《投資方案》應當包括投資資金額度、償債資金總金額、經營方案、資金到位時間、償債方案、履約保障和糾紛解決機制等基本內容。
(五)管理人將根據投資人的《投資方案》擇優確定。
(六)投資人應在收到管理人書面《投資人資格確定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正式投資協議的籤約,籤約過程中投資人、管理人可就正式投資協議的條款進行協商,但正式投資協議設定的投資條件不應低於本公告第二條參與投資需滿足的主要條件中的各項內容。
(七)注意事項:投資人在參與招募的過程中,不得就招募價格及投資方案的具體內容與其他投資人互相串通,否則管理人有權沒收投資人繳納的全部保證金。
(八)管理人聯繫方式
聯繫人:杜律師(18755944575);
吳律師(18755995203)。
(九)有意向的重整投資人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向管理人報名參與重整,報名截止至2020年9月25日。
六、特別說明
(一)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組織,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負責監督。
(二)本公告中的數據僅供參考,所披露的全部信息、數據可能存在瑕疵。由此產生的糾紛管理人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
(三)本公告不視為邀約,僅為要約邀請。本公告不適用《招標投標法》,對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由管理人享有,管理人有權根據招募進程調整招募流程。
(四)本公告所列港中旅公司的相關情況為管理人前期調查基本情況,僅供意向投資人參考,意向投資人在盡職調查環節向相關部門進一步核實,並且以核實的內容為準,在此期間,管理人可配合意向投資人進行盡職調查。
歡迎有實力的社會各界人士和單位前來接洽、參與重整投資。
港中旅國際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原標題:《港中旅國際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資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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