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沒有完美的制度,正如標榜的歐美民主制度,在新冠肺炎面前狼狽不堪。
同樣,在教育考試、評價、錄取方面,也沒有完美的制度。
很多制度在設計時初衷很理想,但一旦實施就會遇到各種問題,甚至和初衷相悖——正如新高考的賦分制。
因此,深入理解了制度設計的的優缺點,才能深刻把握選擇的方向。
2020年3月10日,江蘇省教育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將實行化學科目保障機制,保障比例為25%。當化學科目實考人數的比例低於25%時,啟動化學科目保障機制。
這樣,江蘇省成為繼上海市、浙江省後,第三個明確實施新高考選考科目保障機制的省市。
此前網傳江蘇4星級以下高中幾乎全部不選化學課,造成江蘇30多萬考生,選考生物地理人數超20萬,選考化學僅僅4萬左右的怪象!
如果按照託底政策,選考化學的考生,本來最低等級E等只有30分,現在就可以直接上升到B等,最低分達到71分,分數一下子提高40分以上。
但是,這個政策出臺明顯具有滯後性,事後再出保底政策,對已經選科的學生也是一種不公平。
官方不公開選考數據,對於考生來說是霧裡看花、去留兩難,雖說還可以重新選擇選考科目,是改選還是堅持呢?
據說有學校在動員學生改選化學,可是選科已經過去8個多月,再改回去,又延遲開學,能否跟得上學習進度呢?再說如果改選化學的人很多,豈不又是吃力不討好?
可笑的是,江蘇官方此前也不承認化學棄考現象,和上海此前不承認出現物理棄考現象類似,都是武漢的鴨頭——只剩下嘴硬。
物理、化學的棄考,本質上和新高考制度設計的賦分制有密切關係。即使出臺選考科目保障機制,賦分制依然有著先天的缺陷,可以說是新高考最大的一個BUG。
本來選考同一個科目的同學,是一個戰壕裡的戰友;卻因為賦分制,成為相互碾壓的對手。
高考本質上是選拔性競爭,新高考制度設計本意是想走出分分計較的怪圈,卻因為賦分制,將這種競爭擴大化、白熱化!制度設計的初衷和實施結果豈不是南轅北轍。
最讓人哭笑不得的就是,不少上海家長都以孩子選考科目衝A作為目標,竟然把微信頭像換成A+。
賦分制的初衷
新高考不再區分文理學科,讓考生選擇3門等級性考試科目,計入高考總分。就是賦予學生和高校自主選擇權,讓學生選擇優勢學科,充分發展他們的特長;讓高校調高辦學自主性,增加和考生的雙向選擇,招收到高校需要的學生。
在新高考實施前,對考生的所有科目進行原始分直接加總並不存在特別的不當問題,因為對於同一競爭群體而言考試科目完全一樣,儘管不同科目試卷存在難易差別,但對同一群體所有考生而言產生的影響是一致的,原始分直接加總並不影響競爭的公平性。
新高考模式下,無法保證選科科目的試卷難度等級完全一樣。由於考生選考科目不同,將不同選考科目的卷面原始分直接相加後,以總分進行排序,就可能由於不同科目考試難易程度的差異,造成事實上的不公平。
這樣就需要按照一定的分數轉換規則,用各自在相關科目考試中的相對位置進行衡量,來降低了這種不公平——這就是賦分制。
賦分制是一種「等級計分制」,將考生的每門選考科目原始分根據排序,從高到低劃分為百分等級。參照正態分布原則,約定各等級人數所佔的比例,再依照相應的轉化法則,將等級換算成考生的相應分數。
舉例來說,假如物理和地理試題的難度不一樣怎麼辦?地理90分是高分,而物理考到80分就是高分,那麼對於選擇物理的學生就肯定會吃虧了。這種情況下,實行等級賦分,讓選擇物理的考生之間競爭,選擇地理的考生之間競爭,然後根據各自的位次,來實行賦分。這樣就避免了因為題目難度不同,而產生的分數差異,相對來說是公平的。
新高考實施的不同省市賦分規則有所差別,但招生計劃也是以省市為單位的,因此並不會造成不同省市間的不公平。但賦分規則對於考生選課以及以後的學習策略還是具有很大影響的。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第二批實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市中,海南省並沒有採取賦分方式,而是沿用以前的標準分合成方式。海南省的統一高考科目、等級性考試各科的成績以及高校錄取總成績均以標準分呈現。
標準分轉換按照正態分布的原理,把原始分數轉換成標準分數,反應的是考試考生成績在考生總體中的位置。如某考生的某科目標準分數的百分等級為825,即可知全省該科目考生中,有82.5%的考生成績比該考生低。
就某一具體科目而言,原始分轉換為標準分後,科目成績的排列順序不發生變化,即原始分高的標準分也高,原始分低的標準分也低,原始分相同的轉換後標準分也相同。但所有科目相加後的總成績,標準分和原始總分的前後順序相比,則會有一些變化,具體取決於各科的分數分布狀況,在此不作深入的分析。
海南省認為,實行標準分能夠準確地體現考生成績在考生總體中的位次,使不同學科的成績能夠進行比較,有利於考生報考高校,有利於高校選拔優秀新生,在評價和選拔上更為科學。作為我國考試改革的一種探索,在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中,教育部支持海南省繼續保留一個實踐的樣本,供全國參考。
賦分制的直接缺點
選考科目實施等級賦分制的初衷,是解決不同選考科目之間分值的可比性問題,以等級制計分方式避免學生分分必爭的現象,但在實踐中恰恰出現了分分必爭的現象,說明其科學性與公平性還存在問題。
首先,等級賦分忽略同一門選考科目的內部差異,等級級差越大,這種差異越明顯。
以上海的等級換算為例,假如張三物理原始分數為98,李四為95,但兩人可能都屬於前5%,屬於A+等級,最終得分都是70分,實際上兩人的原始分數是不一樣的;而王五物理得了94.5分,但未進入前5%,屬於前10%,等級為A,其最終得分只有67分,王五的原始分和李四之差0.5分,但賦分結果差了3分。
其次,等級賦分也沒有解決不同難度選考科目的分數等值問題。
比方說,上海的賦分方式下,物理等級滿分與地理等級滿分都是70分,但兩科的難度很明顯是不一樣的,這樣就會導致考生在選科的時候採用「錯科競爭」的策略,帶來的新的不公平現象。
再次,選考科目的人數多少也會帶來新的不公平。
因為等級賦分按照分數和位次進行,那麼選科人數少的科目,考生很可能會吃虧。
以山東為例,假如選考地理的有10萬人,那麼前3000名為前3%,賦分區間在91—100,哪怕考生只考了80分;而選擇物理的有5萬人,那麼前1500名才是前3%,賦分區間在91—100,這樣對選擇物理的學生是不是吃虧?
這樣一來,就意味著選擇人數越多的科目,「炮灰」越多;本來就因為難度大而選科人數少的科目,即便是成績優秀的學生也可能淪為「炮灰」,造成「學霸給學霸當分母」現象。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涉及到選考科目的各方,包括考生和家長、高中學校、高校大多「趨利避害」,更多地採取了功利性選擇,這就是很多考生棄選物理、化學等科目的主要原因。
考生的功利性選擇
趨利避害是人的本性。
對於考生而言,興趣、特長和選擇權很重要,但選科受到家庭、學校、高校、社會等各方面的影響,在優質教育資源有限的前提下,學生選科首先考慮如何將考試成績最優化,因此常常帶有短期功利導向特徵和機會主義傾向,而至於後續的發展,很少會考慮到。
因此,考生尤其是廣大中等能力的考生在選科時,為了能在高考的分數博弈中處於更為有利的位置,多數不再選擇物理、化學這樣區分度高的學科,轉而選擇文科或理科中難度較小的科目。這樣不僅會影響到中學師資隊伍的需求結構,也會對國家長遠的產業布局和經濟結構產生影響。
在第一批實施新高考改革的上海和浙江,就發生了大量考生棄考物理的現象。以上海為例,2017年選擇物理的人數是1.9萬,2018年是1.5萬,而到了2019年,這個數字變成了1.2萬,呈現斷崖式下跌。促使主管部門不得不強制發布高校選科科目要求,並採取選考科目託底的保障機制。
同樣在上海,由於地理和生物是可以在高二進行的等級考試科目,絕大多數學生本著減輕高三備考壓力的考慮,選擇在高二先考掉一門或者兩門。這就造成上海市的選考數據中,地理和生物是選考人數最多的科目。
而在浙江,由於在選考科目中增加了技術這門課程,很多考生選擇了這門相對較偏,但容易拿到高分的科目。
而在第三輪實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市中,首選科目「物理和歷史二選一」的新政,使得不少省市普通高中的考生,為了避免和重點高中考生競爭而選擇了歷史,結果首選歷史的考生比例,遠遠超過傳統的文科招生比例。高中學校裡,歷史班」與「物理班」的數量打成平手的並不少見,更有少數學校,首選科目為歷史的班級數量甚至超過了首選物理的班級。
即使在首選物理的考生中,為了避開和尖子生的競爭,又出現了考生棄考化學的現象,這一點在江蘇省首屆新高考的考生中尤為明顯。
高中學校的功利性選擇
對於高中學校來說,為學生提供不同的選課組合,就需要相應的師資和硬體條件支持,同時走課制的實施,也增加了管理難度。經濟、社會發達的地區,有條件為學生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而廣大中西部地區即使設計了更多的課程組合,在實施過程中也很難落地(這也是第三批實施新高考改革省市採取「3+1+2」模式的一個重要原因)。
即使是條件較好的學校,也不大可能滿足所有學生的選科需求,提供所有的選科組合,想想浙江省有35種組合,有多少學校能開足全部課程呢?因此很多高中學校就根據本校的師資和硬體條件,只提供數種選科組合套餐,供學生選擇。
高中學校出於提高自身升學率的目的,只考慮到分數的最大化,會自覺不自覺地引導學生選科時「趨利避害」,如前文所說的棄考物理、化學等難度大的科目。而國家的政策頂層設計、產業發展方向、考生的長遠發展,則不是考慮重點。
再進一步,高中學校為了讓學生能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準備選考科目,會讓學會提早選擇選考科目,而對其它合格考科目得過且過,一方面降低了高中的全面教學質量,另一方面也犧牲了考生未來的發展空間。
正因為如此,第一批實施新高考改革的浙江省在2018年3月發出緊急通知,要求高中執行「堅持把課程選擇權還給學生,堅持學生完成必修課程後再確定選考科目原則,進一步完善學校選課制度」的規定,不得要求學生在高一第一學期結束時確定全部3門選考科目,在高一年級結束前不得要求學生提前確定選考科目。並立即停止以必修課程分層教學名義,對選考科目的必修課程實行「選考班」和「學考班」教學,回歸正常教學。
同樣,第三批實施新高考改革的江蘇省,也在2020年1月初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中選科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求各校要尊重學生的選擇自由,要充分保障學生的選擇權利,不得根據選科人數多寡限制學生選科,更不能代替學生選科。在12種選科組合中,四星級高中至少要提供 10 種、三星級高中至少提供 6 種選科組合。通知首次明確了選科時間,要求普通高中不得在高一年級第二學期結束(6月底)前進行選科分班,允許學生經過一段時間學習後,重新選擇選考科目。
高等院校的功利性選擇
儘管教育主管部門強調高校要與中學聯動參與高考改革,對不同專業提出不同的考試科目要求。但除了少數頂尖高校,大部分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在客觀上存在招生壓力。
一是普通高校擔心設置過嚴的選科要求後,大量考生不滿足報考條件,造成生源不滿的現象。
二是高校希望能在高考中收穫較高的錄取分數線,既可以贏得好的名聲,也可以在高校排名中取得優勢。而選科要求過多,顯然會使得報考生源減少,從而影響錄取分數線。
這樣就造成這些高校為擴大生源,對學生選考科目沒有作嚴格要求,很多理科基礎較差的考生進入高校就讀理工科專業,給教育教學帶來很多困擾,高校不得不開設補差班以幫助這些考生,考生的學習壓力也增加很多。
嚴格高校選考科目要求
在2017年第一批實施新高考試點的上海、浙江兩省市方案中,對於高校指定的選考科目範圍過於寬泛,考生只需有一門科目在範圍內即可報考該專業。
為了引導學生科學、理性地選擇考試科目,教育部辦公廳於2018年3月份發布《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試行)》。
該文件一共給出了12個門類下的92個專業類的「選考要求」可選範圍,其中有1個專業類(藥學類)分為了2個子類,所以可以看成是一共有93個專業類。
文件對每個具體專業提出了「可選科目」和「選考要求」,為高校專業選科給出「官方指南」。
總的來說,物理和化學的總覆蓋率很高,但如果將十二門類分開看的話,還是可以發現門類之間的很多差別。
第1類:偏理的門類,包括理、工、農、醫、管,其中只有管理學是稍微偏理,其餘四個門類都是非常偏理,尤其是理學和工學,要求必考物理或必考化學,在某些高校的要求中,甚至物理和化學都必考。
第2類:偏文的門類,包括法學和歷史學,尤其是歷史學,非常偏文,要報考此類專業的同學必考歷史或必考地理,在某些高校的要求中,甚至歷史和地理都必考。
第3類:科目間無差別的門類,包括哲學、經濟學、教育學、文學、藝術學,對於這五個門類來說,《指引》沒有設置「底線」,所以各個高校可以和往年一樣,自行設定選考科目要求。
教育部《指引》發布後,實施新高考改革的各省市也相繼出臺高校選考科目要求。
選考科目的託底保障機制
為了解決部分考生出於功利性棄考部分難度大的科目如物理、化學科目後,某些選考科目人數過少帶來的賦分缺陷,2017年第一批新高考試點省市上海、浙江經過調研,開始建立選考科目的託底保障機制。
2018年4月,上海市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建立保障機制,促使學生的選學選考情況與國家專業人才選拔培養的需求相統一。
基本規則是:當參加某一選考科目考試人數少於保障基數時,以保障基數為準,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當參加某一選考科目考試人數多於保障基數時,以實際參加該選考科目考試的人數為準,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
上海市根據學生選考科目實際情況,首先建立了物理選考科目保障機制,自2018年高考招生錄取時實施。物理選考科目保障基數確定的規則是:根據2013-2017年在滬招生院校理工類專業錄取人數,物理選考科目保障基數為1.5萬,基本滿足招生高校在滬選拔培養理工類專業人才最基本生源所需。
2018年4月,浙江省發布《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若干意見》,提出建立科學合理的選考科目保障機制,確保學生專業學習基礎要求與國家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相適應。
當選考某科目某次考試賦分人數少於保障數量時,以保障數量為基數進行等級賦分。保障數量按國家相關學科人才培養需求確定。
浙江省針對當前學生選考科目實際,建立物理選考科目保障機制,保障數量按高校授理學、工學學位專業近5 年在該省高考錄取考生的平均人數確定,物理科目選考保障人數6.5萬;其他科目出現類似情況的,參照建立相關保障機制,具體辦法由省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實施。
在後續實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市中,也有省市明確將建立選考科目保障機制。
《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中就表示將建立再選科目託底保障機制。當再選科目中某科目考試人數少於保障基數時,以保障基數為準,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
2020年3月10日,江蘇省教育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針對該省高中學生選科的實際情況,在高考綜合改革制度框架內,建立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等四門再選科目保障機制。任何再選科目出現考生選考比例明顯偏低、嚴重失衡的情況,可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確定保障比例,用於計算該再選科目考生等級賦分的基數,以滿足國家對該學科的人才需求,保證高考公平公正。針對當前學生選考實際,先實行化學科目保障機制,保障比例為25%。當化學科目實考人數的比例低於25%時,啟動化學科目保障機制。
假如說2021年江蘇省首次實施新高考時,只有4萬名考生選考化學,而根據此前的測算,化學選考人數最低的保障基數為8萬人。這時,就啟動再選科目託底保障機制,以保障基數8萬人為基數進行賦分,考生所在等級將會提高,所得到的賦分成績也將提高。本來按照8萬名考生計算,只有前12000名學生才能進入前15%,達到A等級。啟動保障機制後,將以保障基數8萬進行賦分,只要考入前6000名的考生都可以進入A等級,得到86分以上的賦分成績。這樣一來,對於排名第6001名到12000名的考生來說,賦分成績也就提高了一檔,從原先的B等級進入了A等級,賦分以後最多可以多得15分。
賦分制的困擾依然難解
即使實施了選考科目保障機制,賦分制依然有相當多的問題,困擾著新高考各個方面,可謂是新高考制度設計的最大BUG!
一是賦分制有起始賦分,有的省市是30分,有的省市是40分,這就意味著賦分制將差距人為縮小。
比如說,甲是學霸,考了95分,丙是差生,正常水平也就20-30分,兩人平時分數差值差不多70分的水平。
但在賦分制下,甲乙的差距大大縮小。如果是100分的賦分制,甲乙的差距可能縮小為40-50分;如果像上海的賦分制總分只有70分,甲乙的差距只有20-30分。
二是檔次差距設置過大,本來考試分數只有1分的差距,但在賦分制下人為擴大。
以上海為例,本來分數空間就小,卻將賦分的檔次拉大到3分一檔,本來1分差距可能演變成3分;極端情況下,在擁擠的分數段,本來只有2分左右的差距,賦分差兩個檔次,最終分數就會差6分!
這就逼得選考科目本來是為了減輕負擔,卻為了所謂的衝A,變得競爭更加激烈,學生負擔反而更大。
三是採取保底措施後,由於選考數據不透明,很多差生也可能渾水摸魚。
仍以江蘇的化學保障措施為例,如果選考人數只有4萬,而保底數為8萬,而A、B等級的總數為50%;這就意味著最後一名即使考零分,賦分也可以達到B 等級的最後位次,分數由30分直接提高到71分,那麼這是保障呢還是投機呢?
四是高校選考科目嚴格要求後,不符合選科要求的考生無法報考。從理論上說,符合選科要求的考生,高校都可以視為滿足條件,不需要再採取賦分制,至於各科目的考試難度,不可能有絕對公平的換算方法。
但是新高考改革在最終的錄取環節,高校仍然沒有招生自主權,只能被動接受考試院的投檔,用分數(包括各類合成分)作為最公平的手段來衡量考生。這樣一來,不同選考科目只能用相對公平的賦分制來取得平衡。
事實上,考試測量是個學問非常大的學科,湧現出各種測量理論,但是要能面面俱到,讓各方都滿意,只能是幻想。
從長遠來看,賦分制應當徹底取消,各高校按照學生的各科成績和申請專業,根據自己的培養要求,來確定學生錄取資格。
但在可見的未來,這種申請制,只能說是天真的幻想,否則教育部怎麼越來越收緊各類特殊類型考試的權限呢。
有的專家提議,要麼將新高考選科改為「3+2+1」,進一步減少選科權限,個人覺得不大可能,那樣的話,新高考制度更加複雜。
還有不少家長提議,索性改回傳統的文理分科,這是走回頭路,更不可能了。
正因為賦分制在短期無法取消,因此筆者在2020年1月份通過上海「兩會」提交了《關於調整上海新高考賦分方式的提案》,明確提出,將上海的小三門賦分值提高到100分,賦分檔次由3分減少為1分,從而有效降低賦分制的負面影響。
(本文核心內容來自於本人即將問世的《新高考升學成長一本通》(暫名)一書,全書分為五篇二十六章,三十萬字,詳細介紹新高考涉及的各類學業規劃,從選科、競賽、特殊類型招生、志願填報、錄取、到錄取後等環節,即將於2020年上半年正式出版,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