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的離婚率已經多年呈上升趨勢,男女再婚在我國是被允許的,不管是二婚、三婚還是四婚,雙方之間要想成為合法夫妻關係,那麼還是要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來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才行。那麼二婚沒有登記受法律保護嗎?
接下來尹傑深律師為你講解這方面知識。
我國《婚姻法》第8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這一規定說明:
(1)進行登記是結婚必經的法定程序。
只有辦理結婚登記,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關係,雙方的婚姻關係才發生法律效力,才會受到國家和法律的承認和保護,不登記的婚姻是違法婚姻。
(2)進行登記是結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實行結婚登記制度,是嚴格執行婚姻法,保護婚姻關係的需要。
(4)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以提高當事人的法制觀念,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社會主義道德教育,減少糾紛,維護安定團結,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防止和懲治違法婚姻行為。
(6)進行結婚登記,是實現社會主義婚姻制度的保障。
因此,登記是結婚的必備程序,沒有登記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按《婚姻法》條例,在雙方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辦理均可。以現在的婚姻登記辦法,在一方戶口所在的那個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即可。
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籍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二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籤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予以確認。
二婚沒有登記受法律保護嗎?答案是沒有進行結婚登記的婚姻,是不受法律所保護的。二婚其實也就是屬於再婚的一種,此時並非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了一起就行,還是需要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到了結婚證之後,那麼才能按照夫妻關係對待,否則的話只能視為同居關係。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疑問,歡迎諮詢尹傑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