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霓裳
教師,是一個需要愛與專業性的特殊職業,並不是什麼人都能成為合格的教師的。
總有一些不合格的老師,用簡單粗暴的手段,親手製造了一場場學生的噩夢。類似這樣的事件,已經發生了不少。但是,不幸的是,它們依然還在繼續發生。
前兩天看到這樣一則新聞。
開學才一周,剛上高一的女生尤尤,因為英語聽寫沒過關,被老師罰做200個深蹲後,導致橫紋肌溶解,肝腎功能損傷而住進了醫院。
看到這個消息時,我的內心既憤怒,又有對這位老師手下學生的心疼與擔憂。
200個深蹲!
是什麼樣的老師,因為&34;這樣一件平常小事,讓一個柔弱的女孩,遭受如此&34;折磨?
據尤尤回憶,做到80多個時她已經做不下去,蹲在地上了,但老師並未放過她。最後,她拼盡全力做完了200個深蹲,扶著牆回到教室的座位上。之後幾天她就開始感覺身體不適,雙腿疼痛,無法行走,並出現了血尿。
收到病危通知,並住院治療了一個多星期的尤尤,肝腎功能依然恢復非常緩慢,檢查單上的化驗數據一直居高不下。
據說,這位教英語的徐老師事後也&34;。但我看了視頻後,發現她的自責是這樣的:
&34;
徐老師認為,當天讓尤尤做深蹲,也是為了她的成績所著想。這種懲罰的方式,也不是針對尤尤一個人。
從這些細節中,至少可以看出兩點:
一、徐老師並不認為自己的懲罰有什麼不對,甚至覺得自己對付學生很有辦法。
我所理解的&34;,大概是指,徐老師常常通過這種體罰的方式,達到了自己想要的結果。
而這個所謂的結果,其實就是控制學生,讓學生害怕,從而努力去做到符合她提出的要求。
從&34;這四個字來看,徐老師不僅沒有覺得這樣的方法有問題,而且從內心深處對此做法高度認可,並屢試不爽。
做深蹲是為了尤尤的成績著想?
我不明白,深蹲與成績之間有什麼邏輯關係。難道,做了深蹲,就能提高英語成績了?
在我看來,這種隨意性極大的懲罰,不過是利用教師身份的權威與職業優勢,對毫無反抗能力的學生進行的一種情緒發洩。
二、徐老師的專業性令人質疑。
學生聽寫不過關,正常情況下應該是尋找原因,然後對症解決。如果是因為聽力比較差,讓學生增加訓練,提高聽力。如果是剛上高中還沒有適應過來,可幫助她儘快適應。
而徐老師之所以一直把這種體罰視為提高學生學習成績的&34;,是因為它不需要分析原因,不需要任何技術含量,可以簡單操作,卻沒有考慮甚至不知道它的副作用。
這樣的老師,要麼就是不專業,要麼缺乏愛心、耐心與敬畏心,只一味地想&34;,卻不顧學生的實際情況和身心承受能力。
據報導稱,尤尤一直成績優異,中考以高分考進了南豐一中的尖子班。徐老師也說她&34;。
那麼,尤尤聽寫不過關,很可能也只是暫時的現象而已。
第一次英語聽寫沒有過關,這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或許是學生還沒有適應,給她適應的時間和空間就可以了。
說說我的親身經歷。
我是從小縣城考上大學的。從小學到高中,一直成績優秀。這一點和尤尤的情況類似。
我其實特別喜歡英語,高考英語成績差一分就滿分了。
但是,小縣城的老師英語發音非常不標準,語速也很慢。所以,我的口語和聽力水平太糟糕。
一上大學,我完全懵了。我根本聽不懂英語老師講的標準英語,也完全跟不上她的速度。
頭幾節英語課,我簡直就是&34;。可想而知,我的第一次英語口語和聽力考試,成績有多爛。
後來,我自己反覆對著錄音磁帶聽,努力堅持了幾周後,我漸漸能聽懂老師的英語了。到了半期考的時候,我的英語成績成了全班第一名。
可見,有時候剛開始時的&34;,並不等於真的差,只代表不適應。
我相信,像尤尤這樣努力學習的學生,一定也會自己想辦法去努力彌補,讓自己英語聽寫水平漸漸提升的。
而老師這樣一懲罰,反而會讓她產生恐懼心理,今後上英語課可能就會格外緊張,甚至導致因此而害怕學習英語。
當然,這並不是說老師不能對犯錯的學生進行適當的懲罰。而是在懲罰前和懲罰中,需要考慮到以下四點:
一、什麼樣的行為表現算是犯錯?
搗亂、打架鬥毆、欺負同學、違反校規和課堂紀律、不按時完成作業等,這些是明顯的犯錯行為。像這種成績不好,聽寫不過關等,我個人認為並不屬於犯錯的範疇。
二、懲罰的目的是什麼?它決定了懲罰的手段。
如果是為了讓學生提高學習成績,可以給他們多做些與這方面學習相關的訓練。比如,可以讓聽寫不過關的學生回家後,讓家人協助聽寫,直到已學相關內容全部聽寫完全正確為止。
總之,懲罰的措施與做法,應與學生犯錯的內容相關,這樣才能達到真正的效果與目的。
三、懲罰的方式與手段不能傷害學生的身心健康
懲罰是為了教育學生,而不是羞辱和傷害學生,也不是老師發洩情緒。懲罰的同時也要尊重學生的人格與身體素質,不能傷害他們的身心健康。
四、懲罰的力度要與學生所犯的錯誤相匹配,且要在學生能夠承受的範圍內
在懲罰學生錯誤行為時,要根據犯錯的性質與程度,而不是拍拍腦袋,隨心所欲。比如,有些無心的小過失,教育一下就可以了。有些明知故犯的錯誤,則需要適當加大懲罰力度。
同時,要注意方式方法,懲罰力度要在學生能夠承受的範圍內,以免出現意外的問題。
曾有一位八歲的學生,因為老師留的作文沒完成,老師罰他在周休日兩天抄寫十篇課文。
當時,就有一些網友支持老師。他們認為:學生犯錯就要嚴厲懲罰,嚴師才能教出好學生。讓孩子抄寫課文,是為了讓他長記性,今後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另一部分網友則提出了質疑:作文沒寫,罰抄十篇課文,這麼大的工作量,能讓孩子得到什麼?除了痛苦的體驗和記住了教訓,老師這種作法是毫無意義的。
對於這件事,首先是要了解學生為什麼沒有完成作文:是因為害怕寫作,還是偷懶、生病等其他方面的原因?
如果是害怕寫作文,重點要放在消除學生對作文的恐懼感上,去培養他寫作文的興趣。如果學生是因為偷懶或其他事情耽擱了而未完成作文,就要提高他寫作文的主動性。
顯然,抄寫課文,並不是恰當的懲罰方式。
一本語文書二十四課,十篇課文,相當於兩天抄寫了小半本課本。對於8歲的小學生來說,這種&34;只會引起消化不良。
雖然孩子記住了教訓,以後不敢不完成作文。但是,浪費了孩子學習其他功課的時間。同時,孩子很容易為了趕進度而馬虎書寫,應付了事,還可能因此而養成新的壞習慣。
另外,這種無關的懲罰,會讓孩子覺得&34;。今後的他,也許就學會了用另一件事來逃避自己不喜歡的事。
那麼,較妥的懲罰方式是什麼?根據情況,讓孩子限時補寫作文。
對於偷懶的學生,在補寫作文的同時,讓他再寫一篇對這件事的感想和認識。
對於害怕作文的學生,可以適應降低作文要求,並對其寫得好的部分給予鼓勵。讓他總結出自己的進步和可以提高的點在哪裡。
如何懲罰孩子,這樣一件看似很小的事情裡,實際上隱藏著老師的愛心、責任感和專業度,不可掉以輕心,隨意處置。否則,很可能就是好心辦了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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