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訊(記者 趙宇)7月20日,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和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聯合主辦的「民法典合同編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立法研討會」在清華大學法學院舉行。本次研討會分為上午的「實務專場」和下午的「理論專場」,分別邀請業內著名的網際網路企業代表、高校法學院系的學者、北京市三級法院的法官就民法典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立法問題展開了深入的研討。
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領導,騰訊、阿里巴巴、百度、搜狐、京東、完美世界、藍色光標、刺蝟公社和普蘭金融等網際網路企業的代表,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的專家以及清華大學、中央財經大學、暨南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民大學等高校學者,共三十餘人參加了上午的實務專場研討會。
上午的會議開幕式由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程嘯教授主持,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申衛星教授、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主任熊定中律師分别致辭。
會議的第一階段研討由熊定中律師主持,北京仲裁委員會秘書長林志煒先生、完美世界法務副總裁馬弋琀女士、搜狐法律研究中心政策法律部經理馬曉明女士、藍色光標集團法務總監王鴿女士做了主題發言。在自由討論環節,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鄭厚哲律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王天玉博士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熊丙萬助理教授以及完美世界高級法律顧問羅媛等就相關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上午會議的第二階段研討由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尹飛教授主持,騰訊研究院專家研究員王融女士、百度法務部總經理譚俊先生、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主任熊定中律師、刺蝟公社創始人葉鐵橋先生做了主題發言。在自由討論環節,中國青年報深度調查部劉萬永主任、百度法務部高級法律顧問李帥、清華大學法學院李曉武老師等就相關問題發表了看法。
在上午的會議中,與會人員圍繞著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立法的必要性和規範重點、網路遊戲服務合同的特點、網際網路服務合同中的格式條款、用戶個人信息和隱私權保護等重要議題展開了深入的討論,並就「中國民法典合同編·網際網路服務合同(草案)」提出了具體的修改建議。
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領導,京東集團、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財經大學、暨南大學的專家學者,以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海澱區人民法院、朝陽區人民法院、西城區人民法院、大興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共三十餘人參加了下午的理論專場研討會。
下午會議的開幕式由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程嘯教授主持,網際網路行業代表、京東集團副總裁、法務部負責人焦嬌女士致辭。
會議的第一階段由北京大學法學院常鵬翱教授主持,程嘯教授首先介紹了「中國民法典合同編·網際網路服務合同(草案)」的立法背景以及主要的爭點難點問題。本階段的主要研討議題為: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立法的必要性、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的涵義與性質、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的成立與形式。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建遠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韓世遠教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史德海法官,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李建偉教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助理李丹法官,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熊定中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石佳友教授、暨南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劉穎教授,海澱區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李穎法官,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於飛教授以及朝陽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曉東法官做了發言。
會議的第二階段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石佳友教授主持,研討的主要議題為:網際網路服務合同中格式條款的規範,網際網路服務合同與隱私權、個人信息權的保護以及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糾紛的解決與審判。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崔國斌副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馮珏副研究員、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肖榮遠法官、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吳韜教授分別發言。
會議的第三階段由暨南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劉穎教授主持,研討的義務為: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違反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的法律責任。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吳韜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朱虎副教授、海澱區人民法院中關村法庭庭長陳昶屹法官,西城區人民法院民八庭庭長趙長新法官以及清華大學法學院申衛星教授分別發言。
下午的會議上,與會專家就如何界定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的涵義與範圍,格式條款訂入合同的條件、民法典中服務類合同的規制方法、網際網路服務合同與《網絡安全法》等其他法律的關係、網際網路服務合同中當事人意思自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重大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
在會議閉幕式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石宏副主任向今天冒著酷暑前來參加會議的各位專家學者及網際網路企業實務界人士表示了衷心的感謝。他認為,今天一天的研討既有實務又有理論,通過不同觀點的交流與碰撞使大家對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的重要性與複雜性有了更新、更深入的認識,研討會所取得的成果有利於我國民事立法更好地調整和規範網際網路服務合同。
本次會議得到了京東集團、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的大力支持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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