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竟偽造「離職申請」想少賠違約金,法院開出20萬元罰單 本站發表時間:[2020-12-18]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作者:
一起勞動爭議案件中,公司為了省下2.4萬元的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竟然偽造了一份員工《離職申請》作為證據提交法庭,被法官當庭識破。記者今日獲悉,北京朝陽法院依法對該公司偽造證據、妨礙法院審理的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處罰決定。
在這起勞動爭議案件的庭審期間,某商貿公司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離職申請》原件以及複印件,主張《離職申請》已經載明員工白某系因個人原因離職,基於此份證據,公司無需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
案件承辦法官姚嵐查閱該項證據時發現,這份證據所載白某的離職時間與商貿公司起訴狀主張的勞動關係解除時間明顯不符。經與白某核實,白某稱該離職申請上的籤字不是其本人籤署。
經法官釋明偽造證據的法律後果,商貿公司代理人當庭承認上述《離職申請》系公司偽造,上面的籤字並非白某本人所籤。
因該證據涉及案件關鍵事實——勞動關係解除原因的查明,屬於重要證據,法院當庭對某商貿公司偽造證據、妨礙法院審理案件的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處罰決定。
朝陽法院提醒:誠實信用原則是民事訴訟法確定的基本原則,要求訴訟參與人必須如實陳述客觀事實,提供真實的訴訟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典型現象之一,是嚴重擾亂正常訴訟秩序、損害司法公信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責任編輯:丁彧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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