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於「創新」問題的哲學思考
在當下語境中,「創新」往往與產業結構和企業的轉型升級聯繫在一起,也與大眾特別是青年人的創業活動聯繫在一起,從而被賦予經濟與技術的含義。這種理解反映了中國目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旨在為經濟的止跌企穩和復甦回升注入新的動力,有其道理和意義。但是,就今天中國社會面臨的種種問題而言,創新應當是指向社會各領域各方面的全面性活動,是在一個新的廣度和深度上繼續推進改革開放;並且,即使是經濟結構和技術層面的創新,也屬於人的意向性主體性活動,具有價值與理性的雙重性,集中體現著人的精神狀態和生活方式,並直接關聯著社會的體制與文化。只有認識到這一點,我們才能正確而有效地開展創新活動。
大體說來,人類的活動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探索性、革新性活動,由於這類活動沒有現成的經驗與模式可循,所以具有一定的冒險性並有可能失敗;另一類是重複性、守成性活動,這類活動較為安全也容易實現。這兩大類活動各有其意義且相互依存:後者要靠前者引領與示範,前者要靠後者傳承與普及。因此,這兩類活動在人的生存和發展中都不可或缺。但是,從根本上看,既需要德性、智力又需要勇氣的創造性、革新性活動,即我們常說的「有膽有識」的活動,更能體現人類追求自由同時也是為自己開闢生存道路的特性。通過創新,人們不斷地走出自在的本能的狀態,也走出停滯和僵化的循環,突破現狀和陳規,造就出更具合理性和優越性的新的思想觀念、規則制度和技術器具,從而實現更加自主自由地生存,因而創新也更加受到人類自己的推崇。
在創新問題上,筆者認為以下三點特別值得我們思考並形成基本的共識:
第一,創新作為人類社會的文化的行為,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進行的價值選擇和創造活動。創新目標的確定、創新方式的選擇,都依賴於特有的社會結構和文化的性質,體現並解決著人們的文化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張力。例如,在中國古代社會,倫理性的禁忌或規範產生了人的族群性與個體性之間的張力,中國人的創造多半集中在倫理和寄寓著個人的道德理想抑或精神解脫的文學藝術上,技術的發明與創造也受此規約。西方社會理性與信仰的規定或禁忌,則使許多西方人生存於此岸的經驗世界與彼岸的超驗世界的張力中,於是創造特別體現在科學和宗教這兩大領域,其他文化形式也深受其影響。應當指出,傳統社會的許多禁忌和限制對於人在特定方向上的創新起到了很大的範導和鞭策作用,但由于越來越嚴重地束縛、桎梏了人的個性發展和思想自由,所以勢必妨害他們創造、革新的自由度與多樣性。要讓社會形成蓬勃的生機和活力,就必須通過改革或變法,使被禁錮和扭曲的民族精神得到解放、振興。而越是有利於思想理論創新的社會,越能夠得到健康和順利地發展。因此之故,我們必須認真考慮的一個重大問題,就是我們的文化傳統和國情是否有利於現代化的發展?如果它的精神或靈魂仍然具有生命力,其形式卻不利於現代化的發展、不能適應人們的現代生活了,就要推動它實現創造性轉換,也就是在傳承中創新;如果把它當作包袱甩掉或只是教條地加以傳承,我們就無法真正確立起主體性,也不可能真正深入到現代性的精神維度,主動地依據現實的可能性,推動社會的轉型和創新。改革開放前後中國社會的變化,雄辯地說明了這一點。
第二,真正的創新之「新」,根本上不在於它的外觀,而在於它的實質內容。從對象的角度看,它體現的是事物自身的現實可能性,從主體角度看,它體現的是人自身的目的性,無論社會哪個領域的創新,都是將對象的可能性與人的目的性給予實現並使之結合起來。因而,真正的創新必須具有「生產」性和「建設」性,生產性指的是物質方面與精神方面的增長增值;建設性指它有益於人自身及社會的成長、自組織與可持續。
第三,以市場經濟為基礎的現代社會發展,主要體現為物質財富的增長以及由此帶來的社會組織形式和結構的變化,豐厚的利潤和激烈的競爭充當了這一發展的有力槓桿。走馬燈一樣變換的現代文化時尚,與花樣翻新的商品世界一樣,大都屬於大眾消費文化範疇。這種「創新」的價值屬性當然是值得反思的。誠然,人成為人的過程就是開發和利用自然的過程,為此人類必須不斷地進行技術和組織管理的探索與創造,並允許試驗與失敗,以努力提高生產效率,相應地改變、重構社會的結構和機制。這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尤為必要。因而,我們今天的創新,既要重視環保和綠色科技水平的提升,還要重視人的心靈和精神世界的自由、充實與豐富;既要服務於我們自身新的發展,還應當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形成發揮積極的作用。就此而言,筆者認為,老子「道法自然」和「知雄守雌」的理念,孔子的「仁者愛人」的思想,特別值得我們思考並加以實踐。
(作者系北京師範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