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王女士反映,11月30號,她在物美超市買到過期食品,投訴到商家,沒有人來處理解決。
特意買下過期巧克力豆
「看看超市什麼態度…」
王女士孩子在讀小學,最近學校組織秋遊,她就去寧波北侖銀泰城裡的物美超市,給孩子挑零食。
王女士:「巧克力豆,小孩子應該都喜歡吃的嘛,我想買幾盒,進去看了一下,過期了。」
王女士買的是「瑪氏朱古力豆」,也就是大家常說的「MM巧克力豆」。王女士說,當時看了生產日期,發現有十二盒過期一個月,另外還有兩盒過期兩個月。她的第一反應是,買下所有過期的巧克力豆,總共花了40塊左右。
王女士:「平時也在看1818黃金眼,看到超市過期的,我看到了,要麼買下來,看看超市什麼態度,解決這個情況。」
強調不是職業打假
物美負責人不認這事?
王女士強調,她不是職業打假人,也沒有過獲賠經驗,但這一次,她想試試,看商家會不會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對過期食品做退一賠十的處理。另外,她還了解到,如果10倍賠償金額不足1000塊的,也可以按照1000塊獲賠。所以,她沒有把14盒巧克力豆放在一起結算,而是分成五次,王女士說,在她看來,這就是5次單獨的消費,那麼賠償的話,也可以申請5次1000塊的賠償金,一共5000塊。但問題是,找到物美,對接的負責人卻不認這事。
王女士:「他進來先問我,你是幹什麼的,從哪裡來的,他懷疑我是專業打假的,他就說了我小票幾張,我說有五張,他說這些東西不承認了,你愛上哪上哪。」
對接此事的領導聯繫不上
客服經理會親自出面
寧波北侖物美超市 劉經理:「我們過來的時候,你也知道,也是有人在處理的,有人說,這個女的不是我們家的,我要怎麼說呢?(記者:這個能不能確定是在我們這邊買的?)……(記者:她有小票,我們超市這邊怎麼看這個事情?)……」
物美的這位劉經理說,對接此事的領導,一個休息,一個在外出差,她只能幫忙聯繫。記者現場等了一個小時左右,劉經理說仍然聯繫不上,只能留下聯繫方式,第二天再做回復。
寧波北侖物美超市 劉經理:「我們客服經理,會出面處理他的事情,而且公司會親自跟客人溝通,到時候會給你們電話答覆。」
客服經理:肯定不是正常顧客
會查閱監控
劉經理說,王女士的這件事,接下來會交給客服部王經理處理。第二天,記者聯繫上了客服部王經理。
寧波北侖物美超市客服部 王經理:「事情的經過,我還在了解當中,我們首先會和顧客進行協商,我們也讓部門再確認,這批貨,是不是我們賣場的,我得到反饋,顧客這邊是分五單買的,從我個人來看,這肯定不是一個正常的顧客。」
王經理說,超市在售商品,總共1萬9千多件。對於食品類的排查,是以月為周期,通常在過期前四十五天,就要求下架。對於這件事情的處理,接下來也會查閱監控等各方面。目前,王女士已經投訴到市場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