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杭州的餘女士前幾天和朋友出去逛了一個大型連鎖超市,因為逛的時間可能長了一些,他們就覺得有些飢餓難忍,所以很自然地就拿出剛買的零食和飲料開始享受起來。可是當餘女士拆開一盒巧克力餅乾時,她卻驚訝地發現,這袋餅乾已經過期快2個月了。他們當場就返回超市想討要一個合理的說法,但接下來餘女士一行人卻遭到了對方的嘲諷和擠兌,這就讓餘女士覺得很是委屈,那麼超市方面最終對於這袋過期餅乾到底會給出一個怎樣的答覆呢?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此類情況又該如何處理呢?
剛買的餅乾已經過期了?
根據餘女士的回憶,他們逛的是當地的一家大型連鎖超市,本以為大超市是不會有這種情況的。所以當時的餅乾盒是她隨手拿的,壓根就沒去仔細檢查過生產日期。而後來的餅乾也是她親手拆開的,裡面就是一些零散的小包裝盒。而小包裝盒上的印的生產日期非常顯眼,所以她才仔細看了一眼。這才發現上面清楚地標明著保質日期到2018年的12月2日,而現在已經是2019年1月底了,換句話說這盒餅乾已經過期1個多月快2個月了。
返回超市要說法
買到了過期產品,他們自然馬上回頭找到了超市討要說法。很快他們就見到了這家超市的一個負責人,並向他說明了相關情況。剛開始超市方面的態度還不錯,說是先讓他們去調取和核對一下進貨單子,之後再來協商解決這個問題。但直到很久以後,對方才給他們看了一張單子。不過上面只是一些商品的品牌和進貨公司還有進貨時間這類的信息,並沒有和餘女士他們買到的這件商品有任何直接的對應關係。而之後,餘女士他們也曾再次到餅乾的貨架上進行查看,發現這種餅乾中的其他產品並沒有發現過期的情況。
但無論調查的情況如何,餘女士買到了過期餅乾已是不爭的事實。所以她要求商家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賠償就好了。不過事情卻並沒有像餘女士想像中進行那麼順利,對方有意無意地在她面前反覆強調,警方最近查一些職業打假人士差的非常嚴,很多人甚至直接被關起來坐牢去了。餘女士就覺得對方話裡話外都在暗示他們這群人是來敲詐勒索的,這讓她感到受到了侮辱。
更過分的是,對方還稱,以前他們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不過那些有素質的年輕人買到過期產品,都是默默到服務臺進行更換或是退款,從來沒有像她這樣,還要求什麼賠償?!這不就是直接說餘女士他們沒有素質嗎?氣憤地餘女士最後只能找到當地媒體曝光了自己的遭遇,希望通過媒體的介入來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對方的態度令餘女士憤怒
餘女士表示,自己只是一個普通的消費者,難道維護自己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也不行了嗎?那盒餅乾也不貴,才17塊錢,但是這樣平白無故的被誣陷說成是所謂的「打假人士」,還說自己沒素質,實在無法接受。現在她要求,這家超市要按照法律規定的10倍的價格賠償她。其實如果真正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如果10倍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商家必須按照1000元來賠償。簡單點說,買到過期產品後,經營者或者生產者最少需要賠付一千元。
超市:需要調查
記者在了解了餘女士說的大致情況後,和她一同再次來到了這家超市,不過這次並沒有見到之前的那位負責人。現在這位負責人則表示,具體情況他並不清楚,但是餘女士的這張小票確實是自己超市的,現在他會調查清楚情況,之後會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覆。餘女士則表示,如果答覆不能讓她滿意,她將到當地的市場監管局投訴,一次來為自己主持一個公道了。
筆者的話
在此我們只想問一句,如果真的有那麼多買到過期產品的年輕人,那麼超市方面是否應該檢查和反思一下自身存在的某些問題呢?我們相信蒼蠅不會叮無縫的蛋,為什麼會有那麼多職業打假的人存在?究其根源,還是某些超市肆意出售某些過期商品。所以筆者認為,我們如果再遇到類似問題,直接找市監局就行了。只要事情屬實,既能順利拿到應有的補償,也能給某些不良商家一個徹底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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