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判刑!為返利發展1萬多名下線 女子不知不覺加入傳銷
楚天都市報9月16日訊(記者孫婷婷 通訊員陳辭溳 楊蘭)網絡平臺消費得越多返利越多,發展下線會員越多還能獲得高額分紅,家住武漢的李某和胡某為了獲得獎勵發展下線會員,結果實際進入了傳銷組織。今日,記者從武漢市青山區法院獲悉,經審理,李某和胡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獲刑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今年58歲的李某退休後閒賦在家,2015年9月,李某經人介紹了了解到了深圳前海雲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簡稱「雲集品」)的「TPS138」電子商務網絡平臺。介紹人說,只要在該購物平臺註冊成會員,並在上面買東西,買的越多,返利越多,如果能夠吸引其他人加入成為自己的下線會員購買商品,還可以得到一定比例分紅。
「雲集品」平臺註冊是免費的,但想要成為會員,需要進入平臺專區購買商品。此外,該平臺還將根據每名會員發展的下線會員數量和消費額等條件作為返利的依據,發展的下線會員越多、消費數額越高,獲得的返利越多。
聽聞此話,李某心動了,註冊了會員,一開始李某自己花錢該平臺上買東西,得到返利後,她又使用女兒的身份證信息註冊會員,成為自己下線會員。同時,李某以女兒帳戶的的名義,吸引其他人成為下線會員,在該平臺註冊會員,購買商品。截至2019年3月,李某以女兒的名義共發展了116127個人加入其中。
到案後,李某說,當時只是覺得又可以買東西,又可以有收入貼補家用,後來發現由她發展的下線會員越多,她的返利越多,所以,推薦很多的人加入會員,沒有意識到自己做的事情屬於違法行為。
李某並非個案,家住青山區49歲的胡某更「投入」,2016年7月,她在朋友的介紹下,在上述平臺註冊成為會員,從2016年到2019年,胡某先後花了20多萬元在該平臺買保健品。為了發展下線會員獲更多分紅,胡某直接對照手機通訊錄在該平臺註冊會員,擴充下線會員。
胡某交代,朋友告訴她,用這種方式可以月賺兩三萬,想到可以買東西又有錢賺,便加入了。胡某還說,被她註冊了會員的人都不知道自己的信息被使用了,而那些帳號都是由她獨自在使用。
去年3月、4月,李某、胡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刑事拘留。
近日,武漢市青山區檢察院以李某、胡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向法院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為,李某、胡某利用手機在網絡上加入雲集品。該平臺以「共享經濟」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設立會員等級作為入門門檻,吸引普通會員交納入門費,設置多種獎勵制度引誘會員不斷通過發展下級會員獲得最大利益,對所發展的下線按照推薦關係形成一定的層級架構,並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秩序,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審理,法院認為,李某、胡某依託線上網際網路平臺,組織、領導以購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購買商品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和計酬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情節嚴重,此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李某、胡某與線上的其他同案人員共同故意犯罪,屬共同犯罪,其雖積極宣傳發展下線,壯大了傳銷組織,但並非傳銷組織的首要發起組織人員,部分下級人員並非由其直接發展和操控,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應減輕處罰。最終,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今日,承辦法官告訴記者,近年來各種傳銷宣傳方式層出不窮,隨著網絡經濟的不斷發展,社交軟體的廣泛應用,人民群眾接觸的信息更加紛雜,在日常生活中更應當注意鑑別各種通過隱晦手段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凡是要求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需要通過發展下線構建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下線人員數量作為計酬和返利依據的,應當提高警惕,仔細鑑別,避免觸犯法律。(全文系化姓)
來源:鳳凰網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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