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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部大開發工程」為名騙錢!銀川一傳銷組織「大頭目」被判刑
9月15日,記者獲悉,賀蘭縣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王某行提起公訴,賀蘭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2011年,王某行經盧某介紹到賀蘭縣,交納傳銷款6.7萬元加入傳銷組織。該傳銷組織以「西部大開發工程」和「人力資源雙向陽光扶貧項目」為幌子,通過上課「洗腦」、出任務「串老鄉」、轉環境「考察項目」、投資辦理申購等方式,誘騙大量群眾加入,並根據級別和發展的下線人數申購的份額來計算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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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頓外匯」特大網絡傳銷案 5名傳銷骨幹被公訴
10月13日鷹鑑獲悉,浙江溫州樂清市人民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樂清市公安局破獲的「普頓外匯」特大網絡傳銷案抓獲的幾名骨幹人員提起公訴。2017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朱某某在樂清市招賢路出租房和雙雁大廈6樓出租房內通過授課、面談、轉發與普頓平臺相關文章圖片以及創建普頓微信群等方式組織、宣傳傳銷活動,發展普頓外匯平臺下線會員,引誘朱某、應某某、王某某等人作為其直接或間接下線會員並分別發展下線參與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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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檢察院披露一起「連鎖經營」傳銷案 4名傳銷骨幹被公訴
9月8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檢察院披露一起「連鎖經營」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連鎖經營」為名,在盤龍區等小區開展傳銷活動,四名被告人在該組織中承擔管理、協調職責,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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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部大開發工程」為幌子拉下線騙錢!銀川一傳銷組織「大頭目」被判刑
9月15日,記者獲悉,賀蘭縣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王某行提起公訴,賀蘭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2011年,王某行經盧某介紹到賀蘭縣,交納傳銷款6.7萬元加入傳銷組織。該傳銷組織以「西部大開發工程」和「人力資源雙向陽光扶貧項目」為幌子,通過上課「洗腦」、出任務「串老鄉」、轉環境「考察項目」、投資辦理申購等方式,誘騙大量群眾加入,並根據級別和發展的下線人數申購的份額來計算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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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兩男子先後在合肥市、石家莊市等地開展傳銷活動被公訴
10月13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山東省莒縣人民檢察院披露一起傳銷案, 該傳銷組織以「純資本運作連鎖經營」為幌子,先後在合肥市、石家莊市、徐州市等地開展傳銷活動,兩名被告人加入該傳銷組織後,積極發展下線,截止案發,在該傳銷組織為老總級別,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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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眾創業分享平臺」為名在大連開展傳銷活動 12名頭目獲刑
9月29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大連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傳銷案,該傳銷組織打著「大眾創業分享平臺」的旗號,以民間互助理財為名,在大連長興島開展傳銷活動。被告人王某立、張某強、於某新等12名被告人加入後積極發展下線,截止案發,在該傳銷組織中承擔組織、領導、管理等職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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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近500人以「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為名在德惠開展傳銷活動
10月10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德惠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傳銷案,該傳銷組織打著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歐萊雅事業等旗號,在哈爾濱阿城區、德惠市開展傳銷活動。截止案發,該組織成員已近五百人。,查處時其組織成員已近五百人,其骨幹成員吳某(已判刑)等相繼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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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員上千人「1040工程」傳銷案一名傳銷骨幹被公訴
9月11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檢察院披露一起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1040工程」為名在成都市新都區多個居民小區建立傳銷窩點,被告人加入後,積極發展下線,並先後擔任「經晨」、「能素」、「自配」、「自律總管」等職能窗口,在該傳銷組織中承擔管理、宣傳等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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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銷富硒口嚼片為名義開展傳銷活動 兩名傳銷頭目獲刑並罰款
9月28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一起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推銷富硒口嚼片為名義,以高額返利為誘餌開展傳銷活動。一審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盧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董某響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宣判後,兩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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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開審!
2020年10月12日,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金香花等78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之後,金香花從金淑妍的傳銷體系中剝離出來獨自管理自己的傳銷體系和發展下線。他們加入資本運作傳銷體系後,大肆積極發展各自下線,從中謀取暴利。至案發時,以被告人金淑妍、金香花、馬春豔為首的「資本運作傳銷體系」(東北體系)已發展成為下線達120人以上、有三個層級以上且有多個分支的傳銷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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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投資股權的旗號開展傳銷活動 五名「智天金融」傳銷骨幹獲刑
9月24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網絡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提前認購智天股權能夠獲取巨額收益」的口號,開展傳銷活動,被告人孔某金等五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至二萬元的刑罰。2015年8月,鄧智天(另案處理)夥同吳開明(另案處理)、馮文秀(另案處理)成立四川智天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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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銷售某「微課」VIP為名開展傳銷活動 十五名嫌疑人受審
9月23日上午,臨邑法院公開審理楊某巖等十五人涉非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該案由審委會專職委員付東興擔任審判長,與員額法官孟宇珩、人民陪審員張華依法組成合議庭,在臨邑法院機關大審判庭通過「雲開庭」進行審理,庭審全過程同步網絡直播。縣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檢察機關指控,2017年12月,被告人楊某巖夥同被告人周某、倪某志、姜某等人在濟南市成立了以楊某巖為主講師、實際控制人的公司作為經營主體,並於2018年1月推出某「微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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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提起公訴的周某勇等88名被告人特大涉惡傳銷案已順利完成出庭支持公訴工作
7月20日,我院提起公訴的周某勇等88名被告人特大涉惡傳銷案在英德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我院派出員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經過五天的高強度庭審,目前該案已審理完畢。2018年至2019年7月31日期間,周某勇、韓某等四人組成惡勢力組織,以「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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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資金上億元「1040工程」傳銷案9名傳銷骨幹在成都獲刑
9月25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傳銷案, 該傳銷組織以 「1040工程」為名在成都新都區開展傳銷活動。被告人楊某富、楊某玉等九名被告人加入該傳銷組織後,積極發展下線,在該組織中起策劃、操縱、管理、協調、宣傳、培訓等作用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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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特大「純資本運作」傳銷案 吳某某等13名傳銷老總被公訴
、姬某甲、伍某某、李某甲、何某甲、何某乙、姬某乙、王某乙、葛某甲、葛某丙、秦某某13人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樟樹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吳某某、張某某、王某甲、姬某甲、伍某某、李某甲、何某甲、何某乙、姬某乙、王某乙、葛某甲、葛某丙、秦某某13人自2011年起在南寧市以參加「純資本運作」行業(又稱「連鎖經營」、「1040陽光工程」)為名,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形成上下線網絡層級,要求下線繳納一定數額的申購款購買虛擬份額作為參加該行業的入門費,然後由上線人員依照固定標準予以瓜分的方式進行傳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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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頭換面也難逃法網 逃竄至滄州繼續從事傳銷活動 十名骨幹獲刑
9月1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雙創共贏」為名,從事非法傳銷活動。一審宣判後,十名傳銷骨幹均不服,提出上訴。二審審理查明,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傳銷組織前身為「民間互助理財」傳銷組織,2017年9月,河北省三河市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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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警方破獲「新時代資本運作」傳銷案 5名傳銷老總被公訴
9月14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檢察院披露一起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新時代資本運作」為名在綿陽開展傳銷活動,截止案發五名被告人在該傳銷組織中均為大經理級別,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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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雨花臺區人民檢察院辦理傳銷案件 對99人提起公訴
,公布該院近日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李某某、張某某等99名被告人提起公訴。,在無實際商品的情況下發展下線,從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根據人員購買份額多少,實行以業務員、組長、主任、經理、高級業務員為級差的五級三晉制,不同層級按照不同比例從下線投資的份額中分別獲得提成。為統一協調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將所屬的傳銷人員分為三大體系。各體系中不同層級間均有互動,集中任命人員,資金相互流動,組建微信群組,輪流召開會議,交叉自律檢查,統一辦理和使用集團電話號碼,不定期統計和分享租房資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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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重拳打擊傳銷,以「光伏發電工程、資本運作」等為幌子的傳銷...
據報導,自7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河北省為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打擊整治傳銷違法活動工作成果,切實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該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場監管局、公安廳,在聯合在全省開展2020年「維護穩定,守護幸福」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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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資本運作」為名在北海開展傳銷活動 一名A4老總被公訴
8月31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北海市合浦縣人民檢察院對外披露一起「資本運作」傳銷案,被告人加入傳銷組織後,積極發展下線,系該傳銷組織A4級別老總。,以「五級三階制」的結構發展人員,以發展人員、吸納現金「資本」的數量作為計酬方式,直接或間接招攬發展多層、多人進行傳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