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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涉案資金9300多萬,78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開庭
12日,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金某花等78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此案查封涉案房產72套,凍結涉案資金9300多萬元。,加入「資本運作」東北體系,隨後間接或直接發展了被告人程某、金某花等人加入其所在的傳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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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區法院開庭審理金香花等78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
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公訴機關訴稱,「資本運作」是一個非法傳銷組織,在北海市進行所謂的「人際網絡」的傳銷,其要求參加者以繳納6.98萬元(或14萬元)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三級以上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報酬、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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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花等78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特大案件開庭審理
10月12日,由北海市海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金某花等78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在海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檢察長梁廣平出庭支持公訴。2009年10月,被告人金某妍經他人發展出資加入「資本運作」傳銷組織(東北體系),隨後,被告人金某妍直接或間接發展了被告人金某花等多人加入其所在的傳銷體系。被告人馬某豔經他人發展加入資本運作傳銷組織。後被告人金某花從被告人金某妍的傳銷體系中剝離出來獨自管理自己傳銷體系及發展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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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9300多萬 北海特大「資本運作」傳銷案78名頭目受審
10月12日,由北海市海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金某花等78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在海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檢察長梁廣平出庭支持公訴。2009年10月,被告人金某妍經他人發展出資加入「資本運作」傳銷組織(東北體系),隨後,被告人金某妍直接或間接發展了被告人金某花等多人加入其所在的傳銷體系。被告人馬某豔經他人發展加入資本運作傳銷組織。後被告人金某花從被告人金某妍的傳銷體系中剝離出來獨自管理自己傳銷體系及發展下線。上述被告人加入資本運作傳銷體系後,大肆積極發展各自傳銷下線,從中謀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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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犯罪研究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常見錯誤辯點匯集(一)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增設的罪名,但是由於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罪狀簡單,之後頒布的《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又引發了新的爭議。所以此罪自開始就引發大量的爭議,實踐中律師在辦理此類案件過程中,由於不了解此類犯罪的特點,容易提出錯誤或無用的辯點,不僅浪費時間與精力,耽誤了正確辯點的提出及取證,無法實現真正的有效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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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犯罪研究二十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例中緩刑的適用理由
被告人蔡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刑事判決書案號:(2020)湘0502刑初163號裁判理由:本院認為,被告人蔡某組織、領導以提供加入「賽比安」項目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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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國家陽光工程」永寧一男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刑事拘留!
被告人李某某,男,197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6401211970********,漢族,小學文化,司機,出生地寧夏回族自治區永寧縣,戶籍所在地寧夏回族自治區永寧縣**鎮**村**組**號,住永寧縣**鎮**室。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於2020年8月22日被永寧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5日經本院批准,同日被永寧縣公安局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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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額過億 金香花等78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一審宣判!
(庭審現場)2020年12月25日上午,海城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金香花等78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對金香花、金淑妍均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三百六十萬元,對金英玉等76名被告人分別處以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四十五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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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與團隊計酬的性質與界定》研究文章目錄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與團隊計酬的性質與界定》研究文章彙編目錄傳銷是一種較為常見的經濟現象,涉及行政違法與刑事犯罪。筆者在過去幾年時間裡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傳銷犯罪與行政違法的區別進行了一些研究。一、經濟分析1、消費返利是(不是)一件好事嗎?——網絡平臺涉嫌傳銷犯罪分析之一2、消費返利是共享經濟的體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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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張某等1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開審
8月31日至9月10日,蓬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高坪區張某等1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閬中市看守所掃黑除惡專用審判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蓬安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何小康帶領公訴團隊出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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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社卿等46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
鍾社卿等46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 2021-01-08 19:3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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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李群等49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
8月18日,洋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李群等49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以李群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及成員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開設賭場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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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傳銷罪:發展下線30人,傳銷金額902萬,判幾年?
本文涉及問題:1、什麼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2、北京刑事辯護律師劉高鋒:多方面區分傳銷活動犯罪與詐騙犯罪3、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主體認定3、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中的引誘和詐騙罪中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有哪些區別?4、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中的涉案金額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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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78名傳銷老總被起訴查封房產72套,凍結資金9300多萬
10月12日,由北海市海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金某花等78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在海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檢察長梁廣平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馬某豔經他人發展加入資本運作傳銷組織。後被告人金某花從被告人金某妍的傳銷體系中剝離出來獨自管理自己傳銷體系及發展下線。上述被告人加入資本運作傳銷體系後,大肆積極發展各自傳銷下線,從中謀取暴利。至案發時,以被告人金某妍、金某花、馬某豔為首的「資本運作傳銷體系」(東北體系 )已發展成為下線達120人以上、有三個層級以上且有多個分支的傳銷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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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主從犯的裁判要點
作為涉及人數眾多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是一種共同犯罪。有的人是傳銷的發起者、策劃者,掌握著傳銷組織擴大的主動權,有的人是在幕後做財務、發貨、統計數據等工作,不過問傳銷組織的管理事項,有的人是不斷地去發展下線。分工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同,也就具有區分主犯、從犯的可能性。認定為從犯,能夠獲得「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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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名傳銷「老總」在北海過堂受審
10月12日,北海市海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特大傳銷案,金某花等78人被控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獲悉,警方搗毀該傳銷組織時,共查封了72套房產,凍結涉案資金達9300餘萬。據公訴機關訴指控,2009年10月,被告人金某妍經人發展出資加入「資本運作」傳銷組織(東北體系),隨後,她間接或直接發展了被告人程某、金某花等人加入其所在的傳銷體系。此後一段時間,金某花又從金某妍的傳銷體系中剝離出來,獨自管理自己的傳銷體系和發展下線。上述兩人加入傳銷體系後,大肆積極發展各自下線,從中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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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與非罪的標準
審理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來源:《刑事審判參考·總第92輯》(2013年第3輯)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指導案例第865號2.組織、領導他人以「連鎖銷售」為名從事傳銷活動騙取財物的成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劉毅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案例要旨:行為人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客觀上在無產品、無店鋪、無營業執照許可的情況下,組織、領導他人以「連鎖銷售」為名從事傳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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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銳等24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
2020年12月6日至9日,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銳等24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以來,被告人楊銳利用其公安民警身份,糾集、吸收被告人薛石命、彭少儒、王衛斌、許萬革等人,在河南省靈寶市、甘肅省碌曲縣等地以承包或入股等方式插手礦山生產經營,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非法經濟利益,逐漸形成了以楊銳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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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肖滿花、高小紅、郝耀邦、龐利民、劉錄女、丁三女、楊文穎等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的開庭公告
東勝區人民法院開庭公告被告人肖滿花、高小紅、郝耀邦、龐利民、劉錄女、丁三女、楊文穎等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我院定於2020年9月21日上午9時在本院一樓一號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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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北海一傳銷案開庭:涉案房產72套 涉案資金9300多萬
正義網北海10月12日電(通訊員陳健)10月12日,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海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金某花等78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在海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檢察長梁廣平出庭支持公訴。2009年10月,被告人金某妍經他人發展出資加入「資本運作」傳銷組織(東北體系),隨後,被告人金某妍直接或間接發展了被告人金某花等多人加入其所在的傳銷體系。被告人馬某豔經他人發展加入資本運作傳銷組織。後被告人金某花從被告人金某妍的傳銷體系中剝離出來獨自管理自己傳銷體系及發展下線。上述被告人加入資本運作傳銷體系後,大肆積極發展各自傳銷下線,從中謀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