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網絡報導,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市譚明明酒後駕駛著豪車無視交通規則,在馬路上橫衝直撞,在被路人攔截後反而加速逃離,最終以高達100多公裡的時速猛烈地撞擊上了正在等紅綠燈的寶馬車。寶馬車在受到撞擊後瞬間翻滾了幾十米,隨後又燃起了熊熊大火,最終造成了寶馬車內的3人,2死1重傷的慘劇。
造成這樣的人間慘劇不禁令大家唏噓不已,據報導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明明、劉某某、張某某批准逮捕。網上對譚明明是否要判死刑的討論十分熱烈,本律師今天也來湊個熱鬧。本律師認為,綜合各種因素,譚明明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十分大,具體原因如下:
1、譚明明屬於酒後駕車,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關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規定,也就是說,她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15條第1款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根據法律規定,危害公共安全可以被判處死刑。
2、酒後駕車發生事故不是減輕責任的理由。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為是否醉酒是否喝酒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的,而且喝酒之後是否開車也可以自主決定,這在刑法理論上叫原因自由行為,原因自由行為一般是指故意或者過失使自己陷入無責任能力或者限制責任能力的狀態,並在此狀態下實施了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
3、本案和交通肇事不同,雖然本案也屬於廣義的交通肇事,但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就本案而言譚某明知自己己經醉酒仍駕駛機動車,主觀上對他人的人身安全是不管不顧的,是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的無視,是對危害結果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的。而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主觀上並不希望危害結果的發生,故,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
4、本案造成2死1重傷的嚴重後果。而且據報導譚明明至今沒有取得受害人家人的諒解。
以上圖片來自網絡,其中信息是否真實有待核實
5、本案可能還存在其他嚴重情節。據報導譚明明所駕駛的瑪莎拉蒂,在追尾寶馬之前,曾因擦掛事故,被人截停三次。與寶馬追尾前,瑪莎拉蒂曾做出逆行、闖紅燈等&34;,還先後與8輛車發生了擦掛。剮蹭其他車輛後,附近小區有一位業主,先後兩次,通過駕駛室車窗,將瑪莎拉蒂熄火,但譚明明還是兩次將車啟動。最後一次,是對向行駛的轎車司機,從瑪莎拉蒂副駕駛直接上車,當時譚明明曾告訴對方,自己不會走,但該司機下車後,譚明明再次發動汽車。為截停譚明明,曾有兩名車主將車斜停在譚明明的車前,期望逼停這輛轎車,但最終沒能阻止她,譚明明駕車將斜停轎車撞開,並留下一串大笑,揚長前往悲劇發生地:東外環路與永興街的十字路口。如果以上報導屬實,可見譚明明當時是多麼的瘋狂,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多麼地漠視。
6、據網絡傳聞,譚家主張賠錢就不能判死刑,判死刑就一分不賠。甚至還有網上傳言譚家放話寧可花兩千萬、三千萬在司法上也不給善後。以上消息源自網上傳言,本律師無法核實。如果確實如此,情況對譚明明非常不利。網友認為,譚明明仗著家裡有錢,根本沒有把法律放在眼裡。這無疑會激起眾怒,也給當地的檢察機關和法院推導牆角。你可以說這是假的,但是是否給受害人賠償不可能憑空捏造吧!
綜上,本律師認為,譚明明被判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能不能不判死刑,主動權掌握在譚家手中,如果第一時間對受害人及其家屬進行賠償,而且真誠地道歉取得受害人家屬的諒解,或許情況有轉機,即使受害人家屬不接受賠款,也可以主動將賠償款交到法院表明積極賠償的態度。如果一味以做交易的心態去要挾受害人,不僅是對受害人的二次傷害,也傷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感情,我只能說自取絕路。案發之時譚明明23歲,雖然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她的消費完全超出了她自身的能力。養不教,父之過。慣子如殺子,譚某某的事情到今天這個結局,與她的家庭教育脫不了關係。從道義上講她的家庭應該為她的行為買單,這不僅是撫慰受害者也是減輕譚明明的罪責辦法。
以上是我的分析,歡迎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