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記者從廣州市社會組織聯合會了解到,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廣州市疾病預防和控制中心發布的《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控制工作指引(第五版)》的相關要求,結合當前實際,廣州市社會組織聯合會修訂發布了《廣州市社會組織復工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引(修訂版)》,供全市社會組織參考執行。
據了解,國家衛生健康委已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定為乙類傳染病,實施甲類管理。2020年1月23日,廣東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2月24日,調整為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響應。該工作指引指出,社會組織應掌握員工近期動向,復工前對所有員工近14天活動和行程進行核查。復工前,社會組織應開展一次徹底的愛國衛生運動,清潔環境,滅鼠滅蟑,消除蚊蠅孳生地,清除衛生死角,建立定期消毒清潔登記制度,需要加強辦公、生產場所通風和消毒。
此外,該指引指出,社會組織應合理安排會議、就餐等,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聚集,儘量使用視頻、電話會議等方式,集體食堂建議採用分段供應,或自助分散打包就餐等方式,儘可能減少人員聚集,員工用餐時應避免面對面就坐,不與他人交談。社會組織還需指導員工個人防護,通過各種形式,對各社會組織員工進行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知識宣傳教育。
值得關注的是,當員工出現可疑症狀時,社會組織應要求員工停止工作,已經設立隔離觀察區的,及時到該區域進行暫時隔離,並報告當地疾控部門,按照相關規範要求安排員工就近就醫。無設立隔離觀察區的,要求員工佩戴口罩在工作崗位暫時隔離,其他員工撤離辦公室,並報告當地疾控部門進行相關處理;封閉相關區域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消毒,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密切接觸者防控措施,待情況確定或控制後再復工。
據了解,各社會組織應建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機制,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並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相關方案和預案,儲備必要的監測用品、防護用品、消毒藥品等;及時與轄區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取得聯繫,獲取專業建議。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蘇贊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林傳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