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現代人的生活意義總是在人的權利與法律、道德與幸福追求的錯綜交織中建立,在戰爭中、在公共事業中、在知識探索中,也在個人生活中,都需要理性上的自主,讓我們有足夠的勇氣選擇自己的行動。
美國著名導演約翰·斯特奇斯1958年拍攝的電影《老人與海》劇照
海明威和福克納的交惡線索簡單明了,他們雖處同一年代卻沒有什麼來往,正式通信也只有一次,不多的交集公開場合的記錄清晰。雖然兩人一直相互揶揄,而且海明威一直是顯得輕鬆自信的一方,一直到1947年福克納被要求評價最重要的美國作家,提到海明威時竟說「他缺少勇氣」,海明威聽後大發雷霆了。海明威讓他的一位將軍朋友出面為他的勇氣作證,這位將軍寫了三頁紙的長信來證明海明威當戰地記者時是多麼的英勇無畏。
海明威的反應顯然文不對題,他知道福克納說的是他的文學創作天地狹窄,但卻沒勇氣去擺脫。隨後福克納給海明威寫的簡訊裡,雖有「道歉」二字卻並沒有收回這個評價的意思,倒是在給將軍的回信裡再次重申了一下。他說:我認為我們全都失敗了(就我們誰也沒有達到狄更斯、陀斯妥耶夫斯基、巴爾扎克、薩克雷等人的高度而言)。沃爾夫失敗得最光輝,因為他具有最大的勇氣:敢於冒犯低劣趣味、笨拙、乏味、沉悶等錯誤的危險……而海明威他沒有那樣的勇氣。
福克納一直保留著這個評價,1952年《老人與海》出版,福克納對這部作品大加盛讚的同時還附加著類似的議論:「迄今為止,他筆下的男男女女都是自己形成的,是用自己的泥土自我塑造成的;他們的勝利與失敗也都掌握在每一個對手的手裡,僅僅為了向自己、向對手證明他們能做到何等的堅強。可是這一回,他寫到了憐憫,寫到了存在於某處的某種力量。」重要的還不是這個短評沒有發表,而福克納寫給《紐約時報書評》的信轉到了海明威手裡:「海明威說過作家應該抱成團,就像醫生、律師和狼一樣。我覺得在這句話裡,機智、幽默的成分多於真理或必須,至少對海明威來說是如此,因為需要勉強抱團否則就會消滅的那種作家,就像待在狼群裡才能是狼、單獨活動時便僅僅是一條狗。」
海明威以硬漢形象立於文壇,「缺少勇氣」可能是他最不能接受的評價,但他對福克納的每一次反譏基本上都是氣話,這一次還是氣話:「只要我活著一天,福克納就得喝了酒才能為得到諾貝爾獎而高興。」但這一通氣話竟還是從當年被說成「膽小鬼」的事說起,可見其耿耿於懷之所在。
但一直到海明威自殺,福克納還是堅持著這個評價,在他得到消息後對朋友說:「海明威抗議得太多,他所顯示的無畏與男子漢氣概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偽裝。」接著又說,「我不喜歡一個走捷徑回家的人。」
美國作家威廉·福克納
以「文人相輕」這種誅心之論來解釋他們未免太過庸俗,可能也不得收益。如果參照他們的作品,可以說他們對「勇氣」的定義是不同的,《老人與海》和《熊》這兩部寓言式的小說,或許能夠當作是為他們的爭執所做的註腳。一個老人,一個孩子,需要應付的都是需要極大勇氣的事情,但如何應對卻顯示出他們各自不同的參照系及其展示出的不同的生活世界。
奧地利心理學家阿德勒的解釋是:「應付生活中各種問題的勇氣,能說明一個人如何定義生活的意義。」這也就意味著勇氣不僅是心理學的問題,最終是在倫理範疇呈現。在中國古代思想中,勇氣曾是被提及的德性之一,《中庸》有言:「智、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
亞里斯多德也是明確地把勇敢作為一種德性來分析的。他所謂的勇敢的人總是以情況所允許的最好方式,按照理性的原則、事情的要求,去感覺和行動。有些由於足夠的經驗、一時的怒火、錯誤判斷或被迫所推動的行為雖然貌似勇敢,並不具備一種勇敢的品質。他說,僱傭兵往往因為經驗豐富而善戰,但當危險超出了他的忍受度就會逃跑;被激情所控制人的可以是鬥士,但與勇氣無關;而一個超級樂觀的人往往對危險和困難缺乏恰當的估計而顯得勇敢,一旦他發現估計錯了,也會放棄;一個被迫行動的人為了躲避更大的懲罰而承受痛苦的行為,更不是出於勇氣。最終亞里斯多德所謂的勇敢是混合著意願、情感、權衡,能在怯懦和魯莽之間的恰當的行為,是為城邦、為正義、為知識、為人的尊嚴等高貴目的而選擇承受巨大痛苦和困難的品質。
這種維度中的勇敢似乎不是一種能自立的品質,而是以行為背後的倫理依據來確立。老子所說的「慈故能勇」、孟子的「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大致也是由倫理依據來定義勇敢。
恐懼是人的有限能力對生活世界的自然反應,是對行動力的抑制,而克服恐懼的勇氣其發生形式還是由文化來決定。宗教感、正義感、責任感、自尊感都是可以激發勇氣的生活意義。或許對於這些生活在文化相對穩定時代的古代先賢來說,答案是清楚的。即使如此,在古希臘的很多故事中,悲劇常常產生於兩種所謂的普遍理念在同一人物同一事件中構成的衝突。安提戈涅與克瑞翁之間的悲劇,在黑格爾的分析中,是家庭倫理與政治理念的衝突。他們各自選擇了所必須維護的正義之後,最後他們兄妹兩人都沒有從中獲得安寧。但我們把讚美獻給了安提戈涅,因為安提戈涅守護的似乎是更深刻的「天條」,更有「人道」的光輝。可是在我們讚美安提戈涅的崇高之美時,齊澤克卻在對意識形態的分析中分辯說,安提戈涅的妹妹伊斯墨涅才是更能夠讓人認同的人物,她善良、周到、機敏,懂得讓步或妥協,具有同情心,更人道。
至少對於當事人,他們各自還有著行事決斷的依據。他們顯示出的勇氣就是克服對死亡和痛苦的恐懼、直面現實、為所當為的一種力量。到了「對於生活在知識、宗教和社會的轉折時期」的莎士比亞那裡,情況就開始變得麻煩起來。
以精神分析方法做文學評論的心理學家伯納德·派裡斯採取的分析方法,主要針對著使莎劇人物陷入內心危機的處境。根據這種分析,人物的行為與其說取決於心理動機,不如說是取決於他的世界觀,因此,哈姆雷特表現出的緊張狀態,他對正確行為的渴望,卻又遲疑地缺少行動的能力,他著名的生死問題,都不是個性的特徵,而是主題的需要。這個主題就是,他的心目中的世界圖景正在破裂,被幾種具有同樣可能性的現實觀念所撕裂。哈姆雷特一直有一個理想的自我設計,不沾染驕傲、復仇、野心以及粗俗的汙點,可這時他出於公正應該為父親復仇,而成為一個復仇者和謀殺者又讓他感到自我憎恨;而一直拖延行動又讓他受到怯懦的自我譴責;當他有了復仇時機時,又不能無視那個謀殺者所處的虔敬時刻,不能不擔心自己會受到上帝的懲罰;他珍視謙遜的品德,他容許自己憤怒是因為為別人而戰是有德行的,於是他可以為父親受到的傷害而憤怒,而他為自己遭受的冷落和傷害一直壓抑著,但他自己並不能真正分清他的憤怒中包含著多少為自己的憤怒和野心;所有「道德上的混亂」使他內心的策略都失效了,「不管他做什麼,他都註定會憎恨自己」,只有裝瘋賣傻不必為行為擔負責任時,他才有些行動力,也是他把自己的困惑推向明處的機會。所以派裡斯認為,哈姆雷特的經歷顯示的是一個人必須為自己的生活重建意義的過程。
這裡出現了一個不大被古人關注的維度,即在對高尚事情充分肯定並有勇氣為之承擔責任時,「自我肯定」要求得到回應。現代社會發生的變化中,組織化宗教、形而上道德的魅力不斷受到質問,個人主義、功利主義、民主觀念及社會契約觀念也逐漸成為生活世界的倫理依據。列奧·史特勞斯認為在現代社會,個人權利和契約觀念得到伸張後,責任的概念也發生了變化,在契約條件下的責任總是有條件的。
關於勇氣的討論範圍必定會大大擴展,因為很多義無反顧的行動理由變得沒那麼義無反顧了。心理學家從泛泛之談的勇氣中分辨出針對不同方面的勇氣,比如生理勇氣、道義勇氣和心理勇氣等,它們分別與人類在各種生存境況和處境中的自我選擇相關。「道德勇氣」雖然還保留著對勇於承擔公共價值的道德光輝,也包括了面對異議、羞恥、醜聞的道義勇氣。「生理勇氣」顯然是在人道主義價值觀中被凸顯出的,它參照了作為個人的生理條件所能承擔的界限,以及人作為整體的自然界限,強調的是在直面這種界限的勇氣。
但無論怎樣區分,在生活實踐中,三種勇氣總是相互交織著被評價。因此我們才不會把一個不要命的搶劫犯或貪汙犯當成一個有勇氣的人,一個為爭奪首位的人不怕危險表現出的一往無前,或一個怯懦的人為博得讚譽表現出的進攻性,也不被視為勇敢。阿德勒說:謀殺者手握一把刀時,只有他自己相信自己的重要性,對別人而言,刀並不能抬高他的重要性,也不能為他建立意義。因為,屬於私人的意義是沒意義的,只有在與不可躲避的三個基本事實聯繫時,意義才會出現。
因人而異的生命意義數不勝數,阿德勒認為無論怎麼樣定義都離不開三條線索所束縛:首先是我們居住於這個貧瘠的地球上,無處可逃;而且我們必定是生活在人群之中,無處可逃,這是個人的脆弱和限制所造成,所以為個人的福祉所採取的最重要步驟就是與別人建立聯繫;性別的存在使得人必須顧及人作為一個自然生物這個事實。於是,如何從事一種職業,以使我們能在地球的限制下得以生存;如何在同類中獲得一個位置,以使我們能在互相合作中分享利益;如何對待自身以適應人類的延續。離開這三個基本線索,勇氣也會成為脫離語境的狂歡或化學分泌物,依然會遺留下建立生活意義的問題。而阿德勒說,一個真正有勇氣應付生活的人不會提出「什麼是生活的意義」這樣的問題。
現代人的生活意義總是在人的權利與法律秩序、道德生活與幸福追求的錯綜交織中建立,所以不僅在戰爭中、在公共事業中、在知識探索中,也在個人生活中,在會議室、在病房裡、在廚房裡,都需要理性上的自主,讓我們有足夠的勇氣選擇自己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