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見習記者/關明輝 記者/謝苗楓)昨日上午10時許,海珠區交通局執法局查處了瑞寶經濟聯社第四經濟合作社自建的停車場。據悉,該停車場昨天上午才剛開始營業,但由於未辦理相關停車收費審批手續,屬違規經營,執法人員馬上就通知該社黃姓社長停止收費經營活動。對此,黃姓社長認為,村社自建停車場能緩解停車亂問題,將積極爭取補齊申辦手續,讓該停車場重新經營。
無物價部門核准收費牌
昨日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位於瑞寶村瑞海街西馬路和環村路交叉口處的該停車場,停車場設有收費崗亭並配有紅白相間的停車杆。
記者未見到崗亭內有物價部門核准並監製的停車收費牌,更沒有看到正規的收費票據。停車場內的車位大小不一,後證實是該村自行畫上去的。
袁師傅來自四川,在瑞寶村做汽車託運生意已經有些年頭了。據他介紹,有70多名車主在附近跑運輸,多為四川籍,之前進入該村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是今天上午突然被通知進村需要繳納車位費」。
記者在另一處崗亭見到了穿著統一制服的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證實,停車場計劃分包月和臨時兩類收費,包月收費為每月250元,從11月1日開始計費;臨時收費為每小時2元,尚未開始收費。「同時實行打卡制度,沒有卡的,統一收10元每車次。」
周邊停車位需求旺盛
「沒有想到還沒有開始打卡就被查封。」對停車場被查處,瑞寶經濟聯社第四經濟合作社的村民都感到不忿。
瑞寶村地處中大布市附近,隨著紡織行業相關的加工廠的逐漸增多,人多車雜成了瑞寶村的一個顯著問題。行人、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車、摩託車、三輪電動車、小轎車、麵包車、貨車互搶車道的情況隨處可見。
據一名村民介紹,經過道路拓寬和衛生環境治理之後,平時的交通狀況還算通常,但到了下午四五點和中午飯後運貨高峰期,馬路堵得一塌糊塗。
瑞寶村原姓副書記稱,此停車場是該村第四經濟合作社建設並管理的,今年9月份該合作社向村裡提請了在其轄區內建設圍院式停車場的項目,村裡同意了這個申請。
黃姓社長說,此次修建停車場也是在上級行政部門和當地派出所的建議下實施的。早前,上級行政部門就針對該村「髒、亂、差」的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建議對該村車輛實行有序管理。於是村裡研究決定對轄區內的車輛停放實行圍院式管理。
為此,第四經濟合作社拿出了9萬多元用於相關基礎設備的建設,在轄區的主要路口建立了70個左右停車位,4個收費崗亭,並安排了15名村裡的工作人員進行24小時值班管理,接下來還將在各主要路口和街道安裝監控攝像頭。他還表示,在動工之前,該社於8月份召開了社員大會,並徵得了大多數社員的同意。
原姓副書記表示,第四經濟合作社從街道結構上講,對外的出口相對較少,便於搞圍院式停車場,所以瑞寶經濟聯社也準備將第四經濟合作社作為試點,如果推行順利,並能創造出較好的社會效果和經濟效果,則準備在全社進行推廣、複製。
受此影響較大的車主紛紛表示,如果該社能拿出合法的收費依據,並開出正規發票,「我們也就不反對建立停車場」。另外,有人提出,希望將來停車場合法運營後,他們的車輛能受到應有的保護。
承建者對審批蒙查查
類似瑞寶經濟聯社第四經濟合作社自建停車場的情況並不鮮見。
在廣州,停車位的增速趕不上汽車的增速已是不爭的事實。根據廣州市停車協會統計,目前廣州僅「粵A」牌照的私家車已高達160萬輛,但是規範的停車位只有65萬個左右。這意味著,每天將有100多萬輛車面臨無車位可停的尷尬。
在廣州,「車位難求」現象愈演愈烈。有了需求,就催生了供應方。於是在一些平整土地多的爛尾樓邊、自主土地多的城中村內,就漸漸湧現了各種形式的自建停車場。但不少承建者卻不清楚停車場的審批程序,不管是否拿到「執照」就劃地為場。
瑞寶經濟聯社第四經濟合作社原姓副書記也坦承,其並不清楚該村停車場項目是否獲得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審批。黃姓社長也表示,目前正在積極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但審批手續進行到了哪個階段不明確。
「就目前來看,我們尚未收到瑞寶村第四經濟合作社提交的申辦停車場的相關審批材料。」廣州市海珠區交通局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該工作人員還說,申辦圍院式停車場首先要去綜治辦辦理證明,證明該停車場屬於圍院式停車場,然後需要經消防大隊證實該停車場的設置不影響消防通道,最後才是到交通局申領許可證。
至於收費問題,合資格停車場的收費標準需要經物價部門的核實和指導。
根據《廣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營業性停車場應當明碼標價。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應當使用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監製的標價牌」,「停車場管理者應當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統一的停車場標誌牌、標價牌、投訴監督電話和停車場管理制度」。
廣州停車協會常務副會長潘國璠認為,廣州停車場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經過批准的停車場亂劃車位,嚴重影響交通暢通;二是橫街窄巷內、城中村內未經審批的停車場雖然受到車主「擁戴」,但因為不合規,也沒有統一的劃線和收費標準,成為路面停車場管理的一個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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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鼓勵社區依法建設臨時停車場
「在廣州,按照車輛和停車位的比例,一輛車只有0.3個車位。而在國外,車和車位的比例標準是1:1.3。」潘國璠說,「如果按照這一標準,160萬輛私家車,需要約200萬個車位,停車才能得到保證。」
2009年6月2日,為進一步加快停車場建設,儘快緩解廣州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向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提出《關於鼓勵停車場建設的若干意見》。
《意見》中提出「鼓勵有條件的社區設置臨時停車場」、「簡化審批流程」等意見,鼓勵「對有停車需求及有條件設置停車泊位的住宅小區,在滿足人、車通行的前提下,遵循不擾民、不堵塞交通、不影響消防通道暢通的原則,在住宅區內適合劃線的道路兩側或空地設立臨時停車泊位,同時完善交通標識標線」,並提議由市交通部門牽頭,組織市政、規劃、國土房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門研究制訂停車場審批的簡化程序,對符合停車場設置條件的申請,各單位應及時辦理審批手續。
對於類似瑞寶村的情況,海珠區物價局曾就停車場違規收費問題發文稱,要求區內各街道辦事處對轄內社區服務中心管理的停車場進行全面清理,對沒有辦好相關停車收費審批手續的停車場,停止收取停車保管費,並馬上補辦相關手續。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陳曦律師建議,廣州應細化臨時停車場建設的規則,一方面要嚴加管理和監督,另一方面應做好政策法規的宣傳,讓有條件的地方合理、合法建設好停車場,緩解目前停車難的城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