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教育部、科技部官網
圖片來源:sciencedocs.com
2 月 18 日,教育部、科技部聯合印發公文,宣布將對廣泛存在於科研和高等教育界中的「 SCI 至上」現象採取直接措施,推進改革。2 月 23 日,科技部在官網公開了《關於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下文簡稱「措施」),對全國的科研評價體系提出了全面且具體的改革方案,涉及論文發表、各類國家級科研科技項目評審、科研單位的工作績效考核、各類人才計劃和科技獎勵制度等中國學術群體的全方位活動。
文件重點內容
2020年2月21日,教育部網站發布《教育部 國家知識產權局 科技部關於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擬全面提升高校專利質量。意見內容非常豐富,部分重點內容如下:
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方面,未經單位允許,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科技成果從事創辦企業等行為。
人才評聘體系方面,高校要以質量和轉化績效為導向,更加重視專利質量和轉化運用等指標,在職稱晉升、績效考核、崗位聘任、項目結題、人才評價和獎學金評定等政策中,堅決杜絕簡單以專利申請量、授權量為考核內容,加大專利轉化運用績效的權重
專利資助獎勵政策方面,高校要以優化專利質量和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導向,停止對專利申請的資助獎勵,大幅減少並逐步取消對專利授權的獎勵,可通過提高轉化收益比例等「後補助」方式對發明人或團隊予以獎勵。
此外,政策方面,將專利轉化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績效作為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動態監測和成效評價以及學科評估的重要指標,不單純考核專利數量,更加突出轉化應用。同時,反對發布並堅決抵制高校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排行榜
對非正常專利申請每季度超過5件或本年度非正常專利申請佔專利申請總量的比例超過5%的高校,國家知識產權局取消其下一年度申報中國專利獎的資格。
在「以 SCI 論成敗」被詬病已久的今天,這次國家級行動將會怎樣影響中國數千萬科技工作者和在讀研究生未來的學術生涯?
每個科研人的學術生涯,或許都將會面對這些改變:
1. 發表「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將得到重視
(一)對於基礎研究類科技活動,注重評價新發現、新觀點、新原理、新機制等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根據科技活動特點,合理確定代表作數量,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於1/3。強化代表作同行評議,實行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重點評價其學術價值及影響、與當次科技評價的相關性以及相關人員的貢獻等,不把代表作的數量多少、影響因子高低作為量化考核評價指標。
2. 醫生和工程師們或可擺脫「論文枷鎖」
(二)對於應用研究、技術開發類科技活動,注重評價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以及關鍵部件、實驗裝置/系統、應用解決方案、新診療方案、臨床指南/規範、科學數據、科技報告、軟體等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不把論文作為主要的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
3. 「三類高質量論文」或將取代「SCI 論文」成為未來中國學術界的關鍵詞
(三)……鼓勵發表高質量論文,包括發表在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內科技期刊、業界公認的國際頂級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論文,以及在國內外頂級學術會議上進行報告的論文(以下簡稱「三類高質量論文」)。上述期刊、學術會議的具體範圍由本單位的學術委員會本著少而精的原則確定,其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內科技期刊參照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入選期刊目錄確定;業界公認的國際頂級或重要科技期刊、國內外頂級學術會議由本單位學術委員會結合學科或技術領域選定。對於「三類高質量論文」的研究成果,可按高質量成果進行考核評價。發揮同行評議在高質量成果考核評價中的作用。
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已於 2019 年 11 月啟動第一期資助,其中包含多本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國產英文期刊(點擊這裡查看名單),中國本土學術期刊可能會就此迎來飛速發展。同時,各個高校和學術機構內部,一場新的「國際期刊與會議目錄」制定行動也將拉開帷幕。
4. 國家級科研項目的申請方式、評審規則和評價標準都將改變
(四)對於應用研究、技術開發類項目(課題),不把論文作為申報指南、立項評審、綜合績效評價、隨機抽查等的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不得要求在申報書、任務書、年度報告等材料中填報論文發表情況。
(五)對於基礎研究類項目(課題),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 5 篇。在申報書、任務書、年度報告等材料中,重點填報代表作對相關項目(課題)的支撐作用和相關性;在立項評審、綜合績效評價、隨機抽查等環節,重點考核評價代表作的質量和應用情況。
5. 國家級實驗室的論文評價:質量>數量
(八)對於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科學與工程研究類基地,注重評估原始創新能力、國際科學前沿競爭力、滿足國家重大需求的能力等。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每個評價周期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 20 篇。
6. 以中科院為代表的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或將迎來學術評價體系改革
(九)對於技術研發類機構,注重評估在成果轉化、支撐產業發展等方面的績效,不把論文作為主要的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
(十)對於社會公益性研究類機構,注重評估公益性研究成果的績效、履行社會責任的效果,不把論文作為主要的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
(十一)對於基礎研究類機構,注重評估代表性成果水平、國際學術影響、在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重大需求中的貢獻等。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每個評價周期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 40 篇。
7. 中國本土期刊將獲得大力扶持,中國自己的「科學引文索引」系統也將誕生
(十九)加快實施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推進領軍期刊建設,培育重點期刊、梯隊期刊,鼓勵創辦高起點英文期刊,提高中文期刊英文摘要質量;建立中國特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學引文索引」系統。鼓勵財政資金資助的論文在高質量國內科技期刊發表。
8. 水刊和野雞期刊將被列入「預警名單」或「黑名單」
(二十)完善學術期刊預警機制,定期發布國內和國際學術期刊的預警名單,並實行動態跟蹤、及時調整。將管理和學術信譽差、商業利益至上的學術期刊,列入「黑名單」。
9. 論文發表費用將受到嚴格限制
(二十一)對於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產生的代表作和「三類高質量論文」,發表支出可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按規定據實列支,其它論文發表支出均不允許列支。對於單篇論文發表支出超過 2 萬元人民幣的,需經該論文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對論文發表的必要性審核通過後,方可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中列支。
(二十二)對於發表在「黑名單」和預警名單學術期刊上的論文,相關的論文發表支出不得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中列支。不允許使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獎勵論文發表,對於違反規定的,追回獎勵資金和相關項目結餘資金。
(二十三)在項目綜合績效評價過程中,項目管理機構應加強對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中列支論文發表情況的核驗。
(二十四)相關高校、科研院所等要對論文發表的必要性以及與項目研究的相關性進行審核;對於可能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等的論文,要從嚴審核、加強管理。不允許將論文發表數量、影響因子等與獎勵獎金掛鈎。
10. 發表論文不再受到獎勵
(二十五)開展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存在嚴重「唯論文」問題或存在獎勵論文發表的相關高校、科研院所等,採取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予以處理並責令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對該單位論文發表的資助。加強對諮詢評審專家的培訓引導,對項目評審中存在「唯論文」現象的,及時予以糾正。
除去上述條目外,「措施」還對國家科技創新基地等轉化和支撐機構的評估、國家科技獎勵與人才評選計劃改革、嚴查論文掛名現象、輿論導向宣傳等方面提出了指導意見。
面對這次國家級改革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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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教育部、科技部發文整頓「唯論文」和「SCI至上」,你的學術生涯可能迎來這十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