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函[2017]836號
馮平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養老護理人員培訓的提案」收悉。提案具有專業性和前瞻性,進一步提升了我們對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認識,對加強養老護理人員隊伍建設具有指導意義,我們將在制定和研究相關政策和工作中,充分加以研究和吸收。經商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現答覆如下:
近幾年來,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各地在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養老服務標準規劃和職業道德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進展:
第一,在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民政部配合教育部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意見》(教職成〔2014〕5號),以促進就業為導向,按照「積極發展、多種形式、全面加強、突出重點」的原則,大力發展養老服務相關專業,不斷擴大人才培養規模,積極開展崗位培訓和在職遠程教育培訓。2016年,全國有143所高等職業學校開設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年招生4023人。全國有257所高校開設本科護理學專業,年招生5.1萬人;有143所高校開設本科康復治療學專業,年招生9200人;有300餘所高校開設本科心理學或應用心理學專業,年招生1.9萬人;有300餘所高校開設本科社會工作專業,年招生1.4萬人。全國建成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鑑定站31個,培訓基地68家,有134所院校開設護理專業。截至2016年底,全國養老機構職工總數約35萬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佔20%,專業技術技能人員超過60%,養老服務隊伍不斷壯大。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結合產業發展對養老護理人才的需求,支持技工院校加強相關專業建設,創新培養模式,擴大人才培養規模。目前,有70多所技工院校開設了養老類專業,在校生1萬名以上;有130多所技工院校開設了健康服務類專業,在校生2萬餘名。
各地民政部門也不斷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著力提升養老服務人才素質和技能水平。天津於2015年3月開始試點,對養老服務用工單位和從業人員,給予職業技能培訓、崗位和社會保險三項補貼,人均每月可享受1415元。上海市民政局、財政局聯合出臺了《關於對本市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實施「以獎代補」扶持政策的通知》(滬民福發〔2015〕2號),補貼分為內設醫療機構獎、招用持證人員獎、品牌連鎖經營獎;編制了《上海市養老護理人員隊伍建設(專項)規劃(2015-2020年)》,對照到2020年養老服務發展要求,在職業發展、招錄使用、薪酬激勵等方面提出了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的目標和舉措。浙江通過定向委培、業務培訓、入職獎補等方式,提高養老護理員技能水平,增強養老服務業對人才的吸引力。四川將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技能培訓納入城鄉就業技能培訓範圍。
第二,在完善護理服務規範和收費標準方面。對於社會力量開展養老服務的,我們遵從市場調節的原則,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關於規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5〕129號),明確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均由經營者自主確定;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合理確定,在推進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基礎上,逐步實現按照護理服務等級分級定價。政府投資興辦養老機構區分服務對象實行不同收費政策:「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實行免費政策;對其他經濟困難的孤寡、失獨、高齡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養老服務,其床位費、護理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夥食費等服務收費項目按照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
第三,在推動養老護理員職業道德建設方面。近年來,民政部門在養老護理員培訓中著重注意加強護理人員職業道德的培養,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91號)中提出「建立養老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獎懲機制,提升養老護理隊伍職業道德素養」。各級民政部門積極組織開展職業道德培訓,加強尊老敬老思想教育和道德宣傳,深入推進「敬老愛老助老」主題教育、「敬老文明號」活動,弘揚孝親敬老傳統美德。河北、江西、湖南、廣東等多地開展了「最美護理員」、「十佳護理員」優秀事跡評選,在多渠道新聞媒體予以公開表彰,既增強了養老護理員的職業使命感,同時又推進了養老院服務質量的提升。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等部門,繼續將養老服務專業人才納入相關人才培養規劃,著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將養老服務人才納入國家人才發展培育計劃,推進涉老相關專業教育體系建設,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經營管理、康復輔具配置等人才。建立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職稱評價和技能等級評價制度,拓寬養老服務專業人員職業發展空間。推動各地保障和逐步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薪酬待遇。
二是完善現有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政策,加強基層和一線養老服務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加大對養老護理人員規範化培訓的支持力度,完善對養老護理人員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著力推進社會工作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
三是鼓勵養老專業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配合公安部門落實對到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養老機構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所在地按規定辦理落戶手續的政策,暢通畢業生流動就業渠道。對養老機構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籤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四是合理配置養老機構人員崗位結構,繼續鼓勵有條件地方建立崗位補貼、以獎代補等扶持政策,不斷提高薪酬待遇,加強以全科醫生、護士、社會工作者、養老護理人員為重點的人員隊伍建設。
五是加強養老護理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加大養老護理人員優秀先進事跡表彰公開,鼓勵養老機構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把敬老養老助老納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家庭考評。同時,發揮新聞媒體傳播社會主流價值的主渠道作用,發揮精神文化產品育人化人的重要功能,積極營造敬老愛老的良好社會氛圍。
感謝您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