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那麼丈夫酒後家暴家人的,妻子如何起訴離婚?
網友諮詢:
我替我媽媽問,長時間遭遇家暴,而且最近一天兩次,爸爸喝酒打人,也不管孩子,媽媽身體不好,我上大學,妹妹上高三,弟弟初中,我們三個也挨打,因為現在只有弟弟在家所以弟弟挨打,爸爸經常摔東西,砸東西,辱罵我們,昨天因為又發生家暴,打的太嚴重了報警報了兩次,回家之後還是打人,怎麼辦,孩子也不管,家裡就靠媽媽支撐。
江蘇德善律師事務所蘇妤律師解答:
遭受家暴的一方屬於無過錯方,因此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間經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間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太大,或者婆媳關係不合,這樣的情形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
若真是因丈夫家暴的問題,妻子一定要準備好充分的證據,直接一次性將案件審理完。只要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家暴問題,那麼判離婚的機率也非常大,並且施暴者處於劣勢地位。
江蘇德善律師事務所蘇妤律師解析: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能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家庭暴力不限於夫妻之間。一方對其他家庭成員如老人、孩子實施的家庭暴力,對方不理解不原諒,也可認為感情受到傷害,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訴請離婚。如男方虐待自己生父母,女方可起訴離婚。
偶發的吵打,不能一概看作家庭暴力。暴力行為必須在客觀上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傷害後果,才能予以認定。在舉證技巧上,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對方可報警,警方出警記錄有利於離婚舉證。
蘇妤律師,江蘇德善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從事法律行業長達十一年,本科畢業於江蘇警官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在讀。專業能力紮實,有豐富訴訟經驗,顧問單位八家,主持各類律師服務團隊,深受當事人好評。盡心盡責,不負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