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昨日,福建省檢察院召開以「『檢察藍』守護『海洋藍』」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通報近五年來福建檢察機關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工作的總體情況,發布《福建省檢察機關「守護海洋」藍皮書》以及八起相關典型案例。根據藍皮書,2015年以來,我省共批准逮捕破壞海洋生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122件288人,提起公訴197件409人。
垃圾堆放簸箕灣 著名景點被侵蝕簸箕灣,位於惠安縣崇武鎮大岞村東部沿海,而大岞村是惠安女文化發源地之一,曾被評為「福建最美的鄉村」。而近年來,此處海岸線被大量垃圾包圍,大煞風景,海峽都市報閩南版也曾報導《惠安「龍喉吼煙」景點 300米海岸線堆滿垃圾》。2018年,惠安縣檢察院實地走訪調查核實,由於上世紀80年代大岞村避風港建設、90年代部分村民開採周邊石礦、近年來「媽祖宮」翻建,把不可利用的大量廢棄石料、渣土堆放在簸箕灣邊,據測算,約有19500平方米。久而久之,簸箕灣岸線發生變化,尤其是著名景點「龍喉」處附近的海岸線被侵蝕嚴重,巨石下的砂土大量流失,如不幹預,該處景點有可能會消失。
於是,惠安檢察院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職能部門履行環境綜合整治及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職責,及時徹底地轉運、處置建築垃圾及填埋的渣土,恢復受損岸線、海灣。去年,惠安縣多部門已達成共識,預計投資200萬元用於清除長期堆積在簸箕灣沙灘的垃圾和渣土,依法合理規劃建設海堤。
汙水處理企業竟偷排汙水2018年2月,石獅市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將原本已切斷的應急管道重新焊接,作為偷排管道,並操作電子閥門開關排放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據了解,該公司是重點汙水處理企業,收集處理石獅市錦尚工業區內各納管染整、水洗企業汙水。經查,3名犯罪嫌疑人利用擋板幹擾自動檢測設施,從而幹擾數據,虛增出水量,偽造進出水平衡、逃避監管以達暗管偷排的目的。
去年3月,石獅市檢察院對該公司汙染環境一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經鑑定,該公司非法偷排未經處理的印染工業廢水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費用為3358.9581萬元。去年12月31日,石獅市法院判處該公司罰金300萬元,賠償生態環境損害費用3358.9581萬元,上繳國庫;判處邱某等被告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至二年三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分別在三年至五年內禁止從事與排汙或處置有毒、有害物質有關的工作。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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