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一男子,在網上聯繫買主將自己1歲多的二女兒以4萬元賣給他人,並跟家人謊稱孩子走失。10月14日,紅星新聞獲悉,本案經南充順慶區人民法院審理已作出判決,涉事男子蘇某因拐賣兒童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6000元,其賣孩子所得的4萬元也被依法追繳。
據悉,今年34歲的蘇某是南充市高坪區人,曾因犯搶劫罪獲刑。2019年12月,當小兒子出生後,蘇某和妻子已有二女一子。後來,蘇某產生將自己的兒子或女兒賣一個並從中非法獲利的想法。之後,蘇某通過查閱網絡信息後,加入了一個QQ群,並從這個QQ群聯繫了多名買家。
經查,2019年12月11日,蘇某與買家周某談好以4萬元的價格將自己1歲零7個月的二女兒出賣,並約定次日在南充某地交易。2019年12月12日下午4時許,蘇某將二女兒帶到順慶區文明街,將小孩交給周某撫養,並收取現金4萬元後離開。
回家後,蘇某向家人謊稱二女兒走失,家人當即報警。順慶區公安分局民警在調查時,發現這起小孩失蹤案比較蹊蹺,電話通知蘇某到案。次日凌晨,蘇某主動交代了自己出賣女兒的犯罪事實。
2014年上映的一部電影《親愛的》勾出了無數父母的眼淚,孩子丟失,對一個家庭就是滅頂之災,許多家庭瞬間支離破碎。據統計,每年中國的失蹤兒童有一萬人左右。
隨著天網的建設,攝像頭遍布的情況下,陌生人拐賣孩子的情況很少再出現。有統計發現國內如今存在的拐賣,有百分之七十多是親生父母自行發起的買賣。這就是數據背後冷冰冰的現實,當鮑毓明案等被曝光時,更多人的眼光才聚焦到了「網絡送養」這一條黑色產業鏈。
出賣自己孩子的父母往往是被賣出孩子所能獲得的巨額利益所吸引,一個孩子少則2萬-3萬,多者10萬元以上,能抵得上他們幾年的勞動所得,他們能不鋌而走險嗎?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可見,拐賣兒童罪只限於上述六種客觀行為,並沒有將出賣自己的親生子女列為拐賣兒童罪的範疇。
所謂的「網絡送養」還不如說是「網絡販嬰」,這種在網絡上有專門的暗號、披著合理外衣的隱蔽交易,很多時候警方對其也束手無策。賣方即孩子的父母會對買方要求一些營養費等,中介則是賣方和買方中間盤旋的關鍵,製造信息差從中獲取牟利的行為無疑是這種現象中最為明顯的犯罪。
根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有關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
據此,以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也構成拐賣兒童罪。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動物保護主義者的這句公益公告揭示了野生動物買賣產業的源頭。不能把人當做動物,但是道理是一致的,沒有了收買的源頭,買賣兒童就沒有收入來源,自然就消亡了,所以想從根本上杜絕拐賣兒童,還要打擊收買兒童者。
刑法修正案九將收買被拐賣的兒童規定為犯罪,其中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沒有買賣,就沒有拐賣」,強大的買方需求和旺盛的買方市場是親子親賣現象層出不窮的根本原因。一些人因不能生育,或者不想自己生育,但又希望能有個孩子,不管是為了傳宗接代,還是為了老了能夠子孫繞膝、享天倫之樂。這一類人的急切需求刺激了親子親賣現象的不斷升級。
嚴厲打擊買方市場,對收買被拐賣孩子的買家給予嚴厲的懲罰,打斷親子親賣的利益鏈條是當務之急。之所以販賣嬰兒案件高發,之所以法律嚴厲打擊之下依然有人販子鋌而走險,就是因為購買孩子者的存在。不管他們購買孩子的理由有多麼悽慘,都不是法律寬容的理由。如果不是購買孩子者的存在,人販子也就不至於「偏向虎山行」了。
嚴懲拐賣者,嚴懲收買者,這些只能是事後措施。孩子真的被拐賣了,事後的措施可能已經無濟於事,對於家長來說,不如事前防範,教育好孩子怎麼樣防騙。
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聯合贛州市公安局等部門進行「模擬防拐騙測試」。多名工作人員假扮成騙子,在幼兒園、小學、公園、超市和火車站等5個地點隨機挑選了50名3-10歲的孩子進行測試「騙子」們僅僅靠「謊稱是父母的朋友」,用玩具、零食討好孩子等「老辦法」,輕而易舉地就將50個孩子中的42個帶走了……
家長要儘量通過事例分析、遊戲和情景模擬問題的方法,強化孩子掌握有關防範拐騙的自我保護方法。由於受到年齡特點和經驗的限制,簡單的說教對孩子不容易產生深刻的印象。直觀性、形象性和操作性是教育孩子的基本原則。家長可以結合身邊發生的事例或有關新聞報導中的案例,和孩子一起分析。家長可以藉此詢問孩子:「如果你也碰到同樣的情況,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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