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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之間的區別
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債權人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為抵押權。抵押權從屬於債權而存在,無債權發生,即無抵押權之存在;債權轉移,抵押權也隨同移轉;債權消滅,抵押權也隨之消滅。抵押權是不轉移抵押物佔有的擔保物權,它的成立與存續不以移轉抵押物的佔有為必要,這是抵押區別於質押的重要特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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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擔保法試題
(1分)因雙方立有抵押字據,根據擔保法規定以音響設備作抵押無須登記。(1分) 答案依據及解析:擔保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籤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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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下列財產可以設定抵押的有( )
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下列財產可以設定抵押的有( ) 2014-08-27 15:01 來源: 字體:大小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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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質押財產的轉讓
《民法典》對此有一些調整;2.基於本文目的,實際上本文的核心在於「抵押、質押財產的轉讓是否必須抵押權人、質權人同意」這一點上;3.本文中的「轉讓」包括「買賣」及財產權利的轉讓。法律規定的變化【擔保法第49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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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上既有質押又有已登記的抵押,誰優先受償?
裁判要點本案中江西銀行萍鄉分行敗訴的原因在於,農行安源支行對原煤享有的已登記的抵押權優先於其對原煤的質押權。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的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等動產進行抵押。同時,根據《物權法》第二百零八條的規定,當事人還可以交付的方式在動產上設定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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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投資中抵押、質押與留置的區別
了解那些財產可用於抵押、質押和留置,抵押、質押和留置有何特點以及設立抵押、質押和留置的方式及程序,對於正確運用擔保物權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動產質押與權利質押的區別: (1)合同標的不同。動產質押的標的為有形的動產;權利質押的標的為無形的權利。 (2)標的物的移轉佔有方式不同。動產質押,出質人向質權人交付質物;權利質押,以證券化的債權設質,將設質情況通知債務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智慧財產權設質,依法質押登記即移轉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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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質押、留置」的區別,終於有人講清楚了!
了解哪些財產可用於抵押、質押和留置,抵押、質押和留置有何特點以及設立抵押、質押和留置的方式及程序,對於正確運用擔保物權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動產質押與權利質押的區別: (1)合同標的不同。動產質押的標的為有形的動產;權利質押的標的為無形的權利。 (2)標的物的移轉佔有方式不同。動產質押,出質人向質權人交付質物;權利質押,以證券化的債權設質,將設質情況通知債務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智慧財產權設質,依法質押登記即移轉佔有。 (3)質押的實現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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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判文書」金錢質押區別於普通動產質押之處在於金錢需...
【裁判要旨】1、根據《擔保法解釋》第八十五條的規定,以金錢作為質押標的物,必須滿足兩個條件,其一為特定化,其二為移交債權人佔有。2、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具有流通的功能,一般實行佔有貨幣即取得貨幣所有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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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第三條 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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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面對抵押/質押程序,應如何著手?登記?還是交付?
編者按:本文對抵押/質押的登記/交付程序進行了總結與說明,具體以下幾個方面:抵押權/質權登記機關、效力與登記所需文件抵押質押合同未經登記/交付的法律效果法院能否判決設立擔保物權或判令必須辦理登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所有抵押、質押中,只有動產抵押的登記不是設權而是對抗效力,其他所有的抵押、質押都需要依法登記或交付(動產質押),否則不產生擔保物權。(1)動產抵押未登記的法律效果。此時抵押權依法已經設立,因為沒有辦理登記手續,又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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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質押與讓與擔保、以物抵債協議
律師需要熟練掌握抵押質押合同的相關知識。本文主要對抵押/質押相關名詞進行闡釋說明,並將抵押/質押與讓與擔保、以物抵債協議進行合同類型辨析,幫助律師更好判斷選擇合同類型。【作者說明】如未特別說明,抵押/質押合同這幾節中有關起草審查方法是從債權人的角度出發的。為行文方便,文章可能用「擔保」一詞指代抵押、質押,擔保人指代抵押人、質押人,擔保合同指代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債權人指代抵押權人、質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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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制度解讀條文解讀1-2條及《民法典》之406條》
二、最新擔保法制度解釋價值取向1.從屬性:範圍、產生、變更、轉讓、消滅上從屬性原則;2.物債兩分法原則:擔保物權效力、債權效力區別對待;3.堅持公示公信原則,兼顧利益衡平原則:依據法定公示方法及其先後順序,來確定清償順序,符合法理情理常理;4.為適用市場現實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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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和質權的區別是什麼,有哪些?
那麼抵押權和質權的區別是什麼,有哪些?網友諮詢:抵押權和質權的區別是什麼,有哪些?北京盈科(瀋陽)律師事務所曾強律師解答:質押與抵押的區別是:1、標的物不同。抵押的標的物原則上以不動產為準,但不限於動產,法律允許某些動產如機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設定為抵押物。質押的標的物,通常是動產、權利。例如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都可以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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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告訴我:幾種擔保方式有啥區別?擔保期限逾期就不承擔責任了?
擔保的幾種方式我國《擔保法》規定了五種擔保方式:1、保證通俗地說,就是擔保人用自己的信用對債務人提供擔保,沒有任何抵押、質押物。保證又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1)一般保證《擔保法》第17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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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質押?動產質押和不動產質押?
什麼是質押?動產質押和不動產質押? 質押: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按質物不同,質押可分為動產質押,不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我國擔保法只規定了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 該財產稱之為質物,提供財產的人稱之為出質人,享有質權的人稱之為質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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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質押?關於質押的常見問題
質押的概念來源於1995年的《票據法》和《擔保法》,《擔保法》規定的質押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在2007年施行的《物權法》和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中,對質押均有相應的規定,並在《擔保法》基礎上結合時代發展和現實情況進行了部分調整。質權,通俗理解即為因設立質押而獲得的權利,一般理解上與質押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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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抵押合同糾紛 典型案例6篇
在抵押人不是主債務人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請求拍賣、變賣抵押財產優先受償,但不得請求抵押人直接承擔債務人的債務。3.陸豐市陸豐典當行與陳衛平、陳淑銘、陸豐市康樂奶品有限公司清算小組、第三人張其心土地抵債合同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08年第4期)典當行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其經營範圍包括為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辦理質押貸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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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債權質押的條件是什麼,合同債權質押有哪些條件?
通常我們的質押標的物都是以有價證券或者動產作為對象的,但還有一種標的物也可以作為質押的標的,比如債權。那麼合同債權質押的條件是什麼,合同債權質押有哪些條件? 網友諮詢: 合同債權質押的條件是什麼,合同債權質押有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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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動產抵押股權質押 破解企業融資難題
日照市工商部門積極引導企業通過動產抵押、股權質押等形式盤活資產,拓寬融資渠道。 日照森樸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狀況一直很好,但由於在外地市布局步子較快,曾出現流動資金緊張的情況。日照工商部門了解這一情況後,幫助企業通過股權質押的方式迅速融資8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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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動產上同時設立質權和浮動抵押權時,應當根據是否完成公示
(一)本案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七十九條的規定。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的規定,以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為抵押標的物設立的浮動抵押權可登記,也可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