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呼格吉勒圖到張玉環我們應堅定不移的執行疑罪從無

2020-09-14 小新維科技

雖然我不能確定張玉環是否真的是無罪,但這次判決是對於法律的程序正義的有且必要,最終我們要明白的是法律只能靠程序正義來實現,不然將會有更多的冤家錯案,而雖然張玉環不是因為真正的案犯歸案之後才得到釋放的,但疑罪從無得原則這一底線是不應該挑戰的,你拿不到證據就不能人為嫌疑人是有罪的,最多他只是嫌疑比較大,但也不能因為嫌疑比較大就去判刑!就像之前的呼格吉勒圖案一樣,判他死刑十幾年後案犯歸案,他本該有怎樣的年華呢?對那些質疑甚至反對疑罪從無的人我只能覺得他們是無知的,是他人時間生命的不屑。綜上所述我認為在之後的案件中我們應堅持疑罪從無,更不能覺得可以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我們應本著法制的觀念,本著犯罪證據閉環的理念去把我們的法制社會做的更加美好!最重要的是寧可錯放也可錯殺,就像呼格吉勒圖案一樣人都死了賠償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呼格吉勒圖一個活生生的人!

相關焦點

  • 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餘萬元,無罪判決後生活在恐懼遺憾中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從張玉環家屬處獲悉,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由此可見,我們的賠償金,還是偏低。,像以前的聶樹斌,趙樹海,張志超,劉忠林,胡吉格勒圖等無罪改判的案件,有很大一部分,題為那是我們反覆說的真兇出現,就是有事實,證據表明不是他做的,就像有的另案被告人說這個人是我殺的,然後交代了詳細的作案細節。
  • 在無罪釋放後,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堅持張玉環是兇手?
    至於第三第四,到底應不應該拿今天的法律條文來處置以前的案例,到底應不應該為張玉環翻案,我的答案是應該,因為這是法制的進步。這是這篇文章的核心,我們在下文重點來說。,從種種跡象來看,張玉環是最大嫌疑人,但現在卻因為法律的程序正義,因為疑罪從無的原則,要把他放了,還要給他幾百萬的國家賠償。
  • 張玉環案國家賠償金額創紀錄,網友熱議:錯案賠償該誰買單?
    【撰文/郭若梅】今天上午,張玉環拿到了490萬餘元的國家賠償,創下了國內冤假錯案國家賠償金額的最高紀錄。類似張玉環這種冤假錯案當事人獲取國家賠償的經歷,每次都引起網友的質疑:為何司法機關的相關責任人製造冤假錯案後,卻由納稅人來買單?有律師建議,國家賠償應向造成冤假錯案的相關責任人員追償。
  • 從愈演愈烈的張玉環案中,我們應該學會什麼?
    是兇手,僅61天後,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於5天後執行。身在獄中自己可能會失去原本幸福的家庭,不能對自己的孩子和父母盡到撫養義務,甚至受到他人的冷眼和唾罵,這些又怎能說不是天災人禍呢?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別人的錯誤卻要自己承擔,空留惡魔在暗處逍遙,這是人生的悲哀。
  • 相比26年牢獄煎熬,700萬元賠償對張玉環更兇
    大牌子的權健,讓幾無辨識力的趙作海心甘情願的一次次掏錢。到最後,趙作海和新婚妻子錢被騙光,並稱「無法生存,要去討飯」。當初的刑訊逼供,讓趙作海身陷囹圄改寫人生,可更猛的傳銷卻在無聲無息中,透支了趙作海本就命運慘澹的後半生。
  • 像張玉環一樣因疑罪從無被釋放的人,有沒有是真正罪犯的可能?
    那些像張玉環一樣被無罪釋放的人,是真的無罪嗎?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對張玉環案再審宣判,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像張玉環這樣坐牢多年,後來又被判無罪釋放的還有多人。有佘祥林案件、趙作海案件,是當年的「被害人」後來活生生的回來了,那就「嫌疑人」自然就無罪釋放了。
  • 張玉環案:國家需要賠多少錢?
    」,宣告張玉環無罪。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尚愛雲於2014年12月25日向內蒙古高院提出了國家賠償申請,內蒙古高院於同日立案,並於12月30日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李三仁、尚愛雲國家賠償金共計2059621.40元。
  • 央視專訪張玉環:關押9453天、國家賠償你還滿意嗎?
    8 月 4 日,江西省高院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宣判後,江西省高院有關負責人代表該院向張玉環賠禮道歉,並告知其有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到2020年8月4日被無罪釋放,歷時9453天你還滿意嗎?」去年,吉林人金哲宏拿到468萬國家賠償,記者問了他這個問題。
  • 從張玉環案想到楊乃武!
    今天看到張玉環案無罪的新聞,感慨萬千!同治12年(1872年)餘杭舉人楊乃武被逼打成招。後經歷近四年家人拼命申冤,得以平反昭雪。成了歷史名案,試想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能翻案是多麼的不容易,得經過多少血雨腥風才能出如此結果。當年該案摘掉了一百多位大清官員的頂戴花翎,永不續用。
  • 氣朗風清,人間不再有冤案——張玉環案思考
    對於張玉環,沉冤得雪應是幸運,然而,他被禁錮了27年的青春卻永遠無法找回了。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再審判決已經冤死18年的呼格吉勒圖無罪。另據新華社報導: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2017年以來全國法院通過審判監督程序糾正涉產權刑事冤錯案件190件237人,其中再審全案改判無罪68件94人,部分改判無罪122件143人。
  • 張玉環被關押27年後無罪釋放,詮釋「疑罪從輕」到「疑罪從無」
    第一次審判,沒有律師為張玉環辯護。從媒體披露的案件全過程看,「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足」最大的支撐依據是張玉環在看守所被刑訊逼供交出的兩份供認書。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王飛律師認為,第一次審判時沒有律師為張玉環辯護涉嫌程序違法,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同樣具有人權。
  • 張玉環案:是不是只有抓住真兇才算無罪?
    警方發現,在拋屍現場提取到的一個麻袋和張玉環穿過的工作服張玉環左右手各有一道被認定為「手抓可形成」的傷痕,懷疑是男童遇害時掙扎留下的。 最開始的時候,張玉環被押到派出所時反覆表示自己根本沒有殺人,但是沒有人相信他。在嚴刑逼供下(經受了慘無人道的折磨,甚至放狼狗咬他),張玉環為了保命,服軟了,承認是自己殺害了兩個男孩。
  • 張玉環案:冤假錯案從何而來?
    張玉環,無罪釋放。無疑是這周微博上最熱門的話題。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審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冤判18年的內蒙古呼格吉勒圖姦殺案、冤判22年轟動社會的聶樹斌強姦殺人案,同樣是令人惋惜的例子。
  • 張玉環案給我們的啟示
    張玉環,緣於1993年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年僅6歲和4歲的兩名男孩,被殺後拋屍案有關。 這個百餘戶人家、平日冷清的張家村熱鬧了,網絡熱鬧了,村民的疑惑仍然存在,到底誰是殺害兩個孩子的兇手?網民質問著,為什麼讓張玉環等了27年,這到底是誰的錯?如果沒有張玉環哥哥張民強的堅持,沒有其前妻宋小女的執著,沒有現在網絡環境的透明,那麼張玉環還要等多少年?
  • 呼格吉勒圖再審被判無罪 調查組將查錯案責任問題
    受內蒙古高院院長胡毅峰委託,內蒙古高院常務副院長趙建平代表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到申訴人家中,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表達真誠道歉,對呼格吉勒圖的錯判並被執行死刑深感痛心,希望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多多保重。趙建平還向呼格吉勒圖父母轉交胡毅峰個人慰問金3萬元,並承諾會解決後續的國家賠償問題。
  • 從張玉環案看疑罪從無制度
    據澎湃新聞報導,8月4日,張玉環故意殺人案再審被宣告無罪。自此,被羈押了9778天近27 年之久的張玉環重獲自由。張玉環被宣告無罪,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反響,然而,對於張玉環案件,平常人並不知道張玉環為什麼被宣告無罪?
  • 張玉環案|宋小女值得誇,但也別誇過頭了
    「張玉環殺人案」改判後,他的前妻上了熱搜。從1993到2020,9778個日夜,張玉環終於走出灰濛濛的四角天地,與家人相擁。這份遲到了26年的正義被各家媒體爭相報導,在社交媒體上掀起了討論的熱潮。然而戲劇化的是,在這個摻雜著血與淚、關聯著權柄與公平的案件裡,相較於法理上的追責與反思,人們關注得更多的卻是「冤獄時期的愛情」。
  • 張玉環:一千萬賠償也換不回27年青春 | 國家賠償是怎麼計算的?
    下面我們將通過大數據分析五年內國家賠償案件概況,並通過類案梳理預測張玉環可申請多少國家賠償。年國家賠償案件量逐年上升,尤其是2015年到2018年,每年都增長兩千多件。張玉環可以申請的就屬於再審無罪賠償。錯誤執行賠償錯誤執行賠償,是指法院因執行錯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 張玉環案淺談「冤假錯案」與「疑罪從無」
    次年1月,南昌市檢察院以張玉環犯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1995年1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張玉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張玉環提出上訴。 2001年,江西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發回重審。
  • 呼格吉勒圖冤案背後的「第二十二條軍規」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捲菸廠工人呼格吉勒圖向警方報案,稱在公共廁所發現女屍。  兩天以後,警方認定呼格吉勒圖殺人。一個月以後,內蒙古高院二審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槍決。整個流程用時62天。  2005年10月,連環殺手趙志紅落網,主動交代捲菸廠公廁殺人案系自己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