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績效獎各地政策不一,沒有辦法具體比較。小公只能說本地的情況。
我們這裡事業編的年終績效是這樣發的。全額撥款事業編年終有兩筆績效收入,一筆是個人扣除的30%績效再分配,按照個人考核情況結合本人職稱、職務與職級計算係數,按係數發放。這筆績效收入有的地方已經不累積到年底發放,而是按月或季度分攤返還到個人帳戶。因此這筆收入有沒有要看當地和單位的具體情況。另一筆俗稱增量績效,比照公務員年終綜合績效發放,公務員發多少,全額事業編也可以參照發放,資金由財政保障。一般情況,公務員會比事業編略多幾千塊,因為公務員有職級獎勵,而事業編沒有,只有綜合績效和專項績效。2019年,本地全額事業編的增量績效平均大概每人19000-20000左右,而公務員是27000上下,比事業編要多8000塊錢。
以上是全額事業編的年終績效,差額撥款一般是按照全額撥款事業編比照發放年終績效,其中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負擔,其他由單位自籌資金保障補齊。也就是說,如果單位有錢,差額撥款拿的年終績效獎和全額撥款是一樣的,可如果單位沒錢,財政只負擔他們該承擔的部分,剩下的單位拿不出錢,那麼只能不發,差別撥款的年終績效因此普遍會比全額撥款低一些。同樣以2019年為例,全額撥款的增量績效平均大概在19000元左右,而差額撥款只有12000元上下,差距7000元,和全額撥款事業編與公務員的差距相仿。
至於發放的時間,一般是在年底也就是春節前的一兩個星期一次性發放,財政緊張也可能分期發放,比如年前發10000,年後五六月份再補發剩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