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國自古以來,一直都很重視喪葬文化,認為喪葬之禮就是中國五禮中"孝禮"的體現。儒家認為:"死,葬之以禮"。認為喪禮的意義就在於生者用喪禮憑弔死者,來表達對生命終結時的恭送情懷。《周禮》中也曾提到:"以喪禮哀死亡。"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同時古代的喪禮的規格以及隆重程度也彰顯了死者的身份地位。
《大戴禮記·盛德》中記載:「凡不孝生於不仁愛也,不仁愛生於喪祭之禮不明。喪祭之禮所以教仁愛也,致愛故能致喪葬,春秋祭祀之不絕,致思慕之心也。」這說明在當時,喪葬也能體現仁愛之心。
▲古代葬禮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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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文化一直延續到了現在,每個地區信仰不同,葬禮也有所不同,有塔葬、水葬、天葬、土葬、火葬等。一直以來,農村都秉承著入土為安以及落葉歸根的思想,一般都實行土葬。不過隨著現在城市化進程加快,可使用土地少,且土葬一般又會佔用大量的土地空間,所以很多地方都開始推行實行火葬。
一個家庭中若有親人去世,一般都會在家中停放幾天,接受親人朋友們的悼念和祭拜,然後就必須被送到火葬場進行火化處理,最後火葬場將骨灰裝入骨灰盒中,被家人埋葬在選好的公墓裡。
▲葬禮劇照
隨著火葬儀式的普及,每個城市都開始修建火葬場。必須經由專業的員工操作,才能確保準確無誤,乾淨衛生。不過,每個行業都有每個行業的規矩。比如火葬場老員工就有個嚴格的規定,有一種屍體是絕對不能燒的,就算家屬要求也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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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火葬場也不是只要送來死者就能火化,必須要按照流程辦事才行。即送來的死者必須要有專業的醫生開出死亡證明才行,如果沒有死亡證明,哪怕是家屬親自要求的也會被拒之門外。那麼,火葬場這個規矩是從何而來的呢?
▲火葬場內部照片
一個原因是,如果火葬場員工不經核對就隨便把死者焚燒的話,有可能這個死者正好是牽涉到某個案件的,是警方查找的重要人證。要是燒了,那所有的證據就化為灰燼了,可能會影響一個重要的案件的偵破。所以這也是工作人員負責的態度的體現。
還有一個原因在於,送來的所謂的"死者"可能還並未死,只是陷於昏迷的一種假死狀態,也就是俗稱的詐屍。若是貿然就給火化了,那不就害了一條無辜的生命了嗎?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是小題大做,大可不必,但這還真就發生過,如果火葬場的員工沒注意到,就會釀造成一個慘劇。
▲火葬場中的火化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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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葬場制度還沒完善的時候,曾經有一戶人家,送來了一位老太太的遺體。據他們描述,是因為回家看到母親不省人事,就猜想老母親是突發疾病,又沒人照看到就去世了。據說是已經經過了搶救無效才送到火葬場的,工作人員也沒有多心,就把這位老太太放在了停屍房。過了沒多久,工作人員突然發現有動靜,他們心裡一驚,認為老太太估計沒有死。
等他們去看的時候,老太太確實已經醒了,還把臉上的布扯了下來,這把在場的工作人員著實嚇得不輕。後來,工作人員立即安排把老太太送回去了,這才避免了一樁冤案。若是老太太再晚醒的話,結果就要改寫了,還好是虛驚一場。
▲火葬場內部照片
從此,為了避免發生同樣的問題,後來才提出,凡是送到火葬場火化的,都必須要醫生認定確實是沒有了生命體徵,開出死亡證明,火葬場的工作人員才會放心火化。畢竟火葬場也是一個標準化流程,每天都要批量操作很多,前期規範流程也能提高效率。現在家裡有人去世,也會在家裡放上幾天,也有這方面因素。
結語
所以火葬場的嚴格,其實也是一種對死者的尊重和負責的一種體現。很多人都會用不尋常的眼光來看待從事這個行業的人員,認為他們的行業有些忌諱,不過天下三百六十行,各行各業都得有人幹才行。火葬場的員工和其他行業的員工也並無不同,如果有一點區別的話,可能他們更加需要外界的尊重和理解。
參考資料:
《周禮》
《大戴禮記·盛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