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白法院執行幹警通過耐心釋法說理,情法並用,成功執結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12.8萬餘元撫養費已經執行到位。
男方吳某與女方周某於2010年3月份相識並確認戀愛關係,2011年5月,雙方按農村風俗舉行典禮儀式並同居生活,但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011年11月生育一女。雙方在同居生活期間發生矛盾,2012年8月周某帶著女兒回自己父母家生活,此後吳某未給付女兒撫養費。2018年8月雙方因女兒撫養問題發生糾紛訴訟到法院,經法院一審、二審判決,雙方的非婚生女兒由周某撫養教育,吳某自2012年8月份起向周某給付女兒的撫養費1400元/月,撫養費在每月底前給付,付至年滿18周歲止,已到期未付的撫養費限吳某自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給付。2019年7月判決生效,但吳某並未主動履行支付撫養費,2020年1月周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立案執行後,電白法院執行幹警立即進行司法網絡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吳某名下銀行帳戶有存款以及一輛小汽車,執行幹警第一時間對此進行凍結、查封,並通知吳某限期交付查封的車輛。但吳某遲遲未交付車輛。考慮到撫養費案件的延續性及日後關係問題且處於疫情防控期間,執行幹警並沒有簡單地採取進一步強制措施,而是希望能通過和解或主動履行方式解決問題,遂傳喚雙方當事人到法院進行協調。雙方到法院後,執行幹警經調查發現吳某駕駛停在法院門口的小汽車即為其查封車輛,執行幹警當機立斷,果斷將該車輛予以扣押。扣押車輛後,執行幹警以維繫父女親情為切入點,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對吳某進行耐心說理,並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後果,情法並用,「軟硬兼施」。最終吳某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請求給予時間籌集款項。日前,吳某再次來到法院通過現金和支付寶轉帳方式向周某支付了撫養費128033.88元。至此,這起撫養費糾紛案件順利執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疫情當下,執行不停。」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電白法院在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案件執行工作,積極實施網絡查控,運用手機、微信主動與案件當事人聯繫溝通,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保證打贏疫情防控戰的同時,有力地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茂名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