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經濟論壇12月17日發布《2020年全球性別差距報告》。報告顯示,男女在教育和衛生/生存領域已接近實現性別平等,比例分別為96.1%和95.7%,而在經濟參與領域,追求性別平等的努力也面臨巨大挑戰:性別比例從2018年的58.1%退步至2019年的57.8%。
在職場工作的人,是否也會出現性別差異而存在的不公平呢?
這個問題迄今為止在職場中是爭論特別激烈的,觀點也是層出不窮。那女性是否把工作做得跟男性一樣好呢?
其實有很多研究表明女性和男性在工作中沒有什麼重要的差異會影響到績效考核結果。無論女性還是男性在解決問題的能力、社會交際能力、學習能力、專業技能等等沒有明顯的差異。只是有部分心理學家認為女性更遵從於權威,男性更具有驅動力並且對自己的成功預期看得更高更長遠,但是隨著近些年來女性在職場中的比例開始提高,這種差異越來越小。
而在職場中為什麼會存在性別上的差異呢?其實主要在生活上的選擇不同。在傳統認識中,女性更偏愛家庭和處理家中日常事務,男性更注重工作。尤其是家裡有學齡前的兒童時,女性就會對工作時間進行合理安排。這樣的女性更喜歡有彈性的工作時間,或者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和假期等,她們才能在生活和工作中做到平衡。
筆者通過查閱資料了解到,在常規情況下,無論是缺勤率還是離職率,或者從穩定性來講,兩者並沒有明顯的差異性。但是企業把一種特殊數據作為參考,認為女性遠高於男性在職場的缺勤率。導致這種結果主要是因為傳統思維造成的,認為女性要更注重家庭責任,無論家裡老人還是小孩,都是女性請假來完成這些事務,導致女性缺勤率升高。當然這種缺勤率存在偏見和時間的局限性。不過在當今的社會,這種局限開始逐漸轉變,一部分男性也開始參與家庭責任中。
不過有很多人認為女性在某些工作中無法勝任,不能成為合格的求職者,就對女性求職者予以排除。比如需要良好的身體素質、舉起重物等工作。
有一個概念是「真實職業資格限定」(BFOQ),講的是允許僱主在特殊行業的職員僱傭時,按照行業要求而依據性別,年齡,宗教信仰,種族等特徵而對僱員進行的篩選。這種篩選是非歧視性的,並受到法律保護。通過剛才的描述可以知道女性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比如懷孕禁止的工作等),在職場上女性也是能參與其中的工作,而不是全部排除,每個人在職場中都有平等就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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