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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對待婚姻是用「實力」表達誠意,而有些人對待婚姻則是用「諾言」表達誠意。
用實力對待婚姻的男人,因為所表達的誠意看得見摸得著,能夠滿足女人的所有要求,所以女人通常不會有任何怨言。
而那些用諾言對待婚姻的男人,不管說得再好聽,所表達的誠意也都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有可能會兌現,但也有可能無法兌現,通常情況下,都會讓女人心裡沒底。
當然,並不是說沒有實力的男人就沒資格結婚,關鍵就在於你的諾言有多少水分。如果你的價值對得起你的諾言到還行,可如果你純粹只是為了騙婚,那女人嫁給你,對她來說太不公平。
可悲的是,有些女人就僅僅因為男人或婆家人的諾言而嫁人了,結果嫁人之後才知道,之前的諾言全都是「空頭支票」,根本沒有兌現的可能。下面這三個女人都是輕信了婆家給的婚前協議而盲目嫁人了,結果結婚之後才知道,所謂的婚前協議,只是空頭支票
香香:「結婚後,我一直沒見到婚房」
「我和我老公結婚沒有房子,現在都已經結婚兩年了,依然住的是出租房。每每想到這一點,我都又悔又恨,當初婚前真的不該聽信婆婆的花言巧語,不然也不至於現在連個像樣的家都沒有。
當時婆婆百般推脫說暫時買不起房,不惜一次次到我家跟我爸媽軟磨硬泡。我爸媽一開始不同意,但後來實在被磨得沒辦法了,就答應了婆婆擬的婚前協議:說婚後一定會給我買房子。
我想當然地認為既然爸媽答應了,這事應該有譜。結果結婚後,婆婆根本沒有買房的意向,每天一心只忙她自己的事,根本管都不管我。
兩年時間裡,我不止一次去找她要房子,可她每次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哭慘,賣窮。當我提起當初那份婚前協議時,她說,「是,我是承諾過給你買房,但現在不是沒能力嗎?我能怎麼辦?」
我總感覺自己被騙婚了,她自己承諾過的事情都不兌現,這對我來說一直是個心理障礙。」
小婉:「婆家許諾的車子,根本沒兌現」
「我爸媽因為體諒我老公條件不好,所以結婚時沒讓我問他們要什麼錢,還幫我們出了一半買房的錢。爸媽只有一個條件,他們能盡力的會盡力,但是婆家不能一點兒誠意沒有,需要買輛車子。
我並沒有要求很好的車子,一般的就行。可是,婆婆卻說沒有錢,說當時買不起,需要之後慢慢周轉才行。我爸媽讓她想想辦法,說不想讓女兒的婚姻太寒酸,不然他們做父母的臉上無光,於是婆婆就開了個「空頭支票」,說結婚後無論如何會給我買輛車子。
結果,現在結婚都那麼久了,婆家許諾的車子,根本沒兌現。非但如此,婆婆甚至還有些耍無賴,就說沒錢,就是不給買,一副「你不願在我家待著就滾蛋」的架勢。
我要離婚,我爸媽勸我不要跟婆婆一般見識。我爸媽之所以這樣勸我,是因為我老公人還不錯,如果不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我真的不會跟婆婆善罷甘休。」
阿玲:「兒媳,我保證婚後給你二十萬彩禮」
「我的婚姻可以說是「裸嫁」,沒有房子,沒有車子,連彩禮都沒有。這樣的婚姻我之所以接受,是因為我爸媽和婆家人本來就認識。一來我爸媽不知道婆家人的真面目,二來婆家人用一份「婚前協議」矇混過關,這才有了這段婚姻。
當時那份婚前協議是婆婆自己擬定的:她說結婚後可以先住他們家的老房子,先把婚事辦了,之後再買房買車;關於彩禮,我家要十萬,她卻說,「兒媳,我保證婚後給你二十萬彩禮,這樣總可以了吧!」
我是不太同意,因為我怕婆婆給的是空頭支票,因為這份婚前協議完全經不起推敲。可是我爸媽卻選擇相信婆婆,催著我嫁人了。現在倒好,那份婚前協議基本上算是作廢了,沒有兌現任何一項內容。
說心裡話,我想離婚了,倒不是因為我嫌貧愛富,而是我受不了別人騙我。說好的事不兌現,還不如不說,還不如不結婚。」
所謂的「婚前協議」,十有八九都是「空頭支票」!
婚姻這種事,講究「量力而行」。尤其是對於男方家庭,有多少實力就是多少實力,有多少誠意就是多少誠意,實事求是對待婚姻,才不會潛伏矛盾。
反之,男方家庭沒有那麼大的實力和誠意,卻誇大其詞,用所謂的「婚前協議」空手套白狼,這對女方太不公平,甚至可以說有騙婚的嫌疑。
男方家庭真的有誠意,根本不需要什麼婚前協議。女方真的願意嫁,也根本不會涉及到什麼婚前協議。所謂婚前協議,通常都是婚姻有了不順的苗頭時才有的談判條件,這樣的婚姻要是開始了,十有八九都會鬧矛盾。
婚前協議十有八九都是「空頭支票」。這種東西沒必要以身涉險親自去驗證:
對男人來說,你沒有能力去承擔一段婚姻該有的厚重,最好的方式應該是換一段你能承受的婚姻,而不是用什麼所謂的「婚前協議」去騙婚。你騙到手又怎樣,當初承諾的東西無法兌現,又弄丟了婚姻,如此折騰太沒意思。
對女人來說,如果你的要求並不高,對方卻總是說承受不了,只想著空手套白狼,只想著一分錢不花就娶你過門,一點兒誠意都沒有,那就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婚前協議」。這種東西,十有八九都賭不贏的。與其最後輸得一敗塗地,還不如不讓這樣的婚姻開始。
婚姻不僅僅只包括感情財產,還包括物質財產。並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結婚後才白手起家,很多在結婚前就需要為婚後的物質生活做鋪墊,這時候難免會涉及到婚前「談錢」,這是任何人都繞不開的話題。既然要談,既然是為了結婚,那就需要將心比心達成一直的意見去兌現,而不只是隨口許諾。(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