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對等」與「臺灣兩千萬人權益為最優先」
會談強調對等,在步入會場前,雙方甚至要分別乘坐兩部電梯下樓,以免有先後進出之別。必須要有先後順序的部分,則用其他方式化解。譬如會談文本,分為簡繁兩個版本。大陸簡體版本汪道涵籤字在前,臺灣繁體版本辜振甫籤字在前。大陸叫汪辜會談,臺灣叫辜汪會談。
在汪辜會談之前,1993年4月7日,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邱進益就應大陸海協會之邀,前往北京與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進行第一階段預備性磋商。4天後,他還在人民大會堂與汪道涵見了一面。據邱進益回憶,就是在這次會面前,他們接到「陸委會」三個電話,要求修改前一天與海協會草籤的文本,否則中止辜汪會談。他很抱歉地和汪道涵提及此事,誰知汪道涵並未發難,只是笑笑表示,就按邱先生的意見修改。
大陸方面儘可能在一些非原則性問題上,按照臺灣的要求,做一些讓步。臺灣方面雖然口口聲聲更為強調「對等」,但事實上並非如此———他們所謂的「以臺灣兩千萬人權益為最優先」則是更真實的原則。譬如,在談判中,海基會只同意臺灣對大陸單向通商,不同意雙向通商,這對大陸當然是不公平的,也違背對等原則。辜振甫表示,這個問題沒有共識,臺灣方面所希望籤訂的「臺商投資保障協定」因此完全談不攏。
臺灣方面不可能開放大陸對臺灣通商的禁令,和臺灣島內有強大的反對勢力有關,經濟議題已經被高度政治化。現在回看臺灣方面的一些發言,可能會有不同感觸。譬如「經濟部長」江丙坤說,「海協會要求我方準許大陸廠商來臺投資,違反市場機能原則,應是基於政治考量的一項主張,沒有道理,也沒有必要,現階段我政府不可能接受。」大陸廠商來臺投資,如何違反了市場機能原則?這個問題經不住推敲。重要的是,臺方認定此項主張「基於政治考量」,這一個理由就可以壓倒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