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期待可能性理論詮釋「生活無著型犯罪」

2021-01-08 搜狐網

  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辦理不起訴案件質量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第三條規定,因生活無著偶然實施盜竊等輕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險性不大的,可以依法決定不起訴。在適用《標準》第三條對生活無著型犯罪適用相對不訴過程中應當注意其若干限定條件。

筆者認為,以期待可能性理論為基礎詮釋生活無著型犯罪,有助於司法實踐正確適用相對不起訴。

  1.「生活無著」的理解。有觀點認為,「生活無著」僅指流浪者、拾荒者、乞丐、極度貧困者等在經濟上根本無所依託的生活困難情況。筆者認為,期待可能性理論對於刑事司法的指導意義集中體現於挖掘行為主體在特殊情況下實施犯罪的主觀意圖,以此明確區分出於奢侈享受或由於生活所迫而實施犯罪的不同群體。從社會和諧訴求與規範目標價值的角度解釋,「生活無著」應當屬於生活沒有依託的表現形式之一,突發性事件造成的生活所迫應納入「生活無著」的範圍。

  2.「盜竊等輕微犯罪」的界定。有觀點認為,應當進一步對生活無著型犯罪相對不訴界定罪名範圍,「盜竊等輕微犯罪」應局限於盜竊、詐騙、搶奪等最低檔次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財產刑犯罪。筆者認為,充分運用期待可能性理論,因「生活無著」實施「盜竊等輕微犯罪」可以界定為:(1)生活極度貧困是刑罰對於行為人實施財產犯罪予以適當寬容的客觀基礎;(2)行為人因生活無著而實施具有反社會情緒的故意破壞財物等非法毀損型財產犯罪的,不屬於相對不訴的罪名範圍。期待可能性理論在法定刑層面並沒有適用範圍的限制,即使搶劫罪的最低檔次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如果生活無著者僅口頭脅迫被害人交出少量財物,實際沒有也無意造成任何人身傷害的,亦可適用相對不訴。

  3.「人身危險性不大」的判斷。「人身危險性不大」是對生活無著型犯罪相對不訴的實質條件,是由生理因素與社會因素共同決定的。但因其標準模糊,實務部門普遍反映難以進行判斷。筆者認為,應當從生活無著者實施盜竊等輕微犯罪的行為情狀出發,分析期待可能性對行為決策的制約程度,以此辨識人身危險性的程度。期待可能性越小,說明行為人對非犯罪性選擇的控制能力越弱,人身危險性也就越小。期待可能性理論的核心在於刑法不強人所難,故判斷生活無著者從事適法行為的期待可能性強度不能脫離本人的精神狀態與經濟狀況,並應當通過其行為對象的被害情況進行側面校驗。

  (作者單位:上海市閘北區檢察院、華東政法大學)

相關焦點

  • 期待可能性| 期待可能性理論的引入及限定性適用
    但近年來,受德、日刑法理論的影響,尤其是隨著德、日階層式犯罪構成體系逐漸被引介至國內,學界關於期待可能性理論的研究日趨升溫,並形成了我國刑法教義學應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論的基本共識。與此同時,亦有學者發出了「中國不宜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論」的聲音。[6]   與學界的熱絡景象形成對照的是,期待可能性理論在司法實務界備受冷落,實踐中鮮見正面運用期待可能性理論處理案件的判決。
  • 期待可能性理論初探
    本文闡述了期待可能性理論的淵源、概念、理論基礎、適用標準,使我們對期待可能性理論有比較全面的認識。   【關鍵詞】阻卻事由規範責任 自由意志    期待可能性理論作為一種重要的刑法理論,在德國已有上百年的研究歷史。而且作為一種重要的責任阻卻事由,期待可能性在歸咎行為的責任方面亦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在我國司法實踐中,該理論卻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
  • 淺談刑法期待可能性理論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可以從刑事法律中找到「期待可能性理論」的影子,下面筆者簡單列舉一些:  (1)《刑法》第28條之規定:「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本條文是講犯罪人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實施犯罪時,由於其思想和行為各方面都受到脅迫,我們期待其實施適法行為的可能性比較小,即期待可能性較低,所以才有「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人道性的規定。
  • 期待可能性理論及其運用
    在中國刑事司法實踐中,直接運用期待可能性理論宣告被告人無罪或者減免其罪責的判決我還沒有見過。但是,法官在處理很多案件時,都考慮了日常生活上的「情理」對司法結論的影響,儘量保持刑罰的謙抑性,在被告人的行為可以適度地被從寬處理時,「不強人所難」,使判決儘可能地獲得公眾的認同。這就是對期待可能性理論的間接運用。例如,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構成刑法上的重婚罪。
  • 期待可能性理論的司法適用
    期待可能性理論來源於德、日刑法學,無論是三階層的「構成要件符合性——違法性——有責性」,還是二階層的「不法——責任」,都是以違法和責任為支柱的,而期待可能性問題涉及的是最後一個階層即「責任(有責性)」問題。換言之,期待可能性理論原本是在德、日刑法學犯罪論階層的「責任(有責性)」之中進行討論的。
  • 周光權:期待可能性理論及其運用
    在中國刑事司法實踐中,直接運用期待可能性理論宣告被告人無罪或者減免其罪責的判決我還沒有見過。但是,法官在處理很多案件時,都考慮了日常生活上的「情理」對司法結論的影響,儘量保持刑罰的謙抑性,在被告人的行為可以適度地被從寬處理時,「不強人所難」,使判決儘可能地獲得公眾的認同。這就是對期待可能性理論的間接運用。
  • 【思考】期待可能性理論適用之反思
    基於此,本文擬從我國刑法學界對於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論的不同觀點及評析出發,結合有關期待可能性理論本質屬性的學說以及我國的犯罪構成體系以論證無需引入該理論的緣由,最後探討其在我國的歸宿。關於期待可能性理論的概念,一般認為是指在行為時的具體情況下,能夠期待行為人避免實施犯罪行為而實施合法行為; 在行為人沒有期待可能性時,即便其對犯罪事實具有認識,也具有違法性意識的可能性,也不承擔故意或過失責任的學說。在期待可能性理論的研究過程中,許多學者對該理論「飽含期待」,認為該理論可以合理解釋當前刑事立法、司法領域中的諸多問題,對於我國刑法理論的完善也具有重要意義等。
  • 淺析我國刑法研究中的期待可能性理論
    二、期待可能性理論在我國刑法理論體系中的地位  立足於我國主客觀相統一的犯罪構成理論,我們在吸收、借鑑期待可能性理論時,將期待可能性理論置於我國刑法理論中何種地位和位置,學者們觀點紛呈。較為主流的觀點是,將期待可能性放到責任論中加以進一步研究。這是由我國「罪、責、刑」的刑法理論構造所決定的,它反映了刑事責任的本質,也是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所作出的合理選擇[2]。
  • 陸軍:關於刑法期待可能性理論的認識與思考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可以從刑事法律中找到「期待可能性理論」的影子,下面筆者簡單列舉一些:   (1)《刑法》第28條之規定:「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本條文是講犯罪人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實施犯罪時,由於其思想和行為各方面都受到脅迫,我們期待其實施適法行為的可能性比較小,即期待可能性較低,所以才有「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人道性的規定。
  • 期待可能性理論及其在我國刑法中的應用
    該理論體現「法律不強人所難」的價值蘊含,表達了刑法對人性的尊重與關懷,使刑事罪責建立在更為科學、公正的基礎上。由於我國犯罪構成理論不同於大陸法系的犯罪論體系,期待可能性理論在我國犯罪構成中沒有對應部分,但該理論所蘊含的價值卻值得我國刑法理論借鑑。
  • 期待可能性理論在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的可行性分析
    【關鍵詞】期待可能性  必要性  可行性  期待可能性是指在行為當時,能夠期待行為人避免該犯罪行為而實施合法行為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期待避免犯罪行為實施合法行為,即沒有這種期待可能性時,即使能夠認識犯罪事實或能夠意識該事實的違法性,對行為人也不能給以規定的非難,行為人就沒有故意責任或過失責任。如果期待可能性相對較低,就應當相應減輕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 試論期待可能性在我國刑法理論中的地位
    同時,期待可能性也有程度之分,程度越深所生之責越大,反之則越小。期待可能性理論發源於德國,在1897年德意志帝國法院第四刑事部所作的癖馬案判決中逐漸得以確立。  我國的刑法學者,在引進期待可能性理論後,基於我國的犯罪論體系,對期待可能性理論地位問題提出了以下幾種主要觀點:(1)罪過要素說。該說主張將期待可能性置於我國犯罪構成的主觀罪過之中,即認為它是故意、過失的內容。
  • 期待可能性文獻整理筆記
    期待可能性理論合乎刑事責任的目的三、期待可能性理論與我國刑法學1. 必須立足於我國刑法理論研究期待可能性理論大陸法系放在有責性中討論。期待可能性理論研究的是我國犯罪主觀要件的內容。作者反對將期待可能性引進我國犯罪主觀要件中以完善罪過理論。2. 期待可能性在我國刑法學中的含義3.
  • 涉黑案件中涉及的期待可能性問題之探討
    ——此文寫於2019年7月10日本文筆者試圖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中期待可能性問題進行探討。討論之前我們首先把「期待可能性」的概念簡單概述一下,何為「期待可能性」?即期待行為人實施合法行為的可能性。只有在具有期待可能性的情況下,才能對行為人進行歸責。
  • 期待可能性為刑法注入溫情
    綜合考慮如下幾個因素,對犯罪嫌疑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可能更為適當。     一、期待可能性不僅有「有無」的問題,還有大小的問題     在階層論犯罪體系的語境中,期待可能性問題是被作為責任要素予以考察的。如果在案發當時的特定情形下缺乏期待可能性,即不能期待或者難以期待行為人在當時情形下作出適法的行為,那麼就不能對行為人進行法的非難,因而不存在刑法上的責任。
  • 【資源】過失犯中預見可能性理論的反思與重構
    【關鍵詞】預見可能性;過失犯;客觀歸責;主觀歸責;預防刑法             隨著風險的普遍化與日常化,過失犯罪在刑法中的重要性與日俱增。但在我國,對過失犯罪的研究並未取得相應的突破性進展,以結果的預見可能性為中心的過失犯理論一直佔據通說地位。
  • 趙運鋒:違法認識可能性理論的檢討與反思
    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不斷發展,人們更難辨別犯罪的邊界。對此,需要從刑法理論上給予積極回應。換言之,如何構建符合實踐需要的法律認識錯誤辨析機制,是刑法理論上應該予以認真關注的問題。質言之,一定程度上,如果不能對違法認識可能性的體系地位有合理認識,也難以從技術層面對該問題進行理論構建和完善。首先,違法性認識在德日犯罪論體系中的地位。在德日刑法理論上,違法認識可能性存在故意說與責任說之爭。以違法性的意識的欠缺會對故意的有無產生怎樣的影響的形式進行討論的見解稱為故意說。而將違法性的意識的欠缺作為有別於故意的責任阻卻的問題來處理的見解,稱作責任說。
  • 佔有理論:判定財產犯罪的良方
    「佔有」乃涉財性犯罪中必須高度關注的內容,準確認定刑法上的佔有是刑法理論研究涉財性犯罪的基礎前提和核心內容,其既是分析涉財性犯罪的邏輯起點、解釋取得型財產犯罪的重要工具,也是區分取得型財產犯罪中盜竊、搶劫等破壞佔有的財產犯罪與侵佔等破壞所有的財產犯罪的基本前提,還對解決因手段行為不典型的財產犯罪的定罪問題具有特殊意義。
  • 重新認識四要件犯罪構成理論
    犯罪構成理論被譽為刑法理論皇冠上的寶石,一直備受我國刑法學界的關注。前些年,四要件的犯罪構成理論一度成為爭議焦點。我國四要件的犯罪構成理論來源於前蘇聯,在蘇聯解體後,當今的俄羅斯刑法學界又是如何看待犯罪構成理論的呢?由內蒙古大學副教授龍長海撰寫的《犯罪構成理論問題研究》一書,從中俄刑法比較研究的視角,對上述問題作了全面回答。
  • 五河縣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自評報告
    五河縣救助管理站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兩辦和安徽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意見》的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有關救助管理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