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陽區孫河鄉原黨委書記紀海義,為多個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公司經營、拆遷騰退補償等方面提供幫助。期間,紀海義單獨或者夥同情婦李某、兒子紀某非法收受10多個單位和個人給予的款物共計5932萬餘元。
北京三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紀海義無期徒刑。據悉,給紀海義行賄最多的富商葛某將自己行賄紀海義的事實記載在行賄日記中,葛某一人行賄紀海義的金額就高達5300多萬元,除現金外,還給紀海義的情婦買車買房,好賭的紀海義3次到澳門賭博,葛某買單1500餘萬元。
朝陽孫河鄉原黨委書記 受賄近6000萬
紀海義大專文化,原北京市朝陽區孫河鄉黨委書記。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間,紀海義利用擔任北京市朝陽區孫河鄉黨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北京嘉仁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聚利隆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星光老人康復服務福利中心、趙某等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公司經營、拆遷騰退補償等方面提供幫助。
在此期間,紀海義單獨或者夥同情婦李某、兒子紀某非法收受北京嘉仁投資有限公司及北京聚利隆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葛某、北京星光老人康復服務福利中心法定代表人梁某和趙某等人給予的款物共計將近5933萬元。
據悉,紀海義被抓緣起舉報。
2014年,朝陽區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針對孫河鄉部分村民舉報孫河鄉土儲拆遷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線索開展調查,發現紀海義涉嫌犯罪。
2014年7月19日,紀海義投案。同年7月21日,北京市紀委對紀海義實施「兩規」調查措施。
2014年8月1日,紀海義向辦案單位檢舉揭發了他人涉嫌詐騙的犯罪線索。
單獨或夥同情婦、兒子收老總5300多萬
在紀海義受賄案中,葛某行賄數額最多,高達5300多萬元,其中現金1185萬元,一套房產,還有上千萬賭資。葛某寫了6本行賄日記,詳記了行賄他人的時間和金額,出現在這個本子裡的次數最多、跨度最長的人就是紀海義。
法院查明,2005年至2011年,紀海義利用負責孫河鄉康營組團安置房項目的職務便利,為北京嘉仁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聚利隆投資有限公司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為此單獨收受兩公司實際控制人葛某給予的現金1185萬元、朝陽公園某處房產一套(價值人民幣1518萬元)及賭資1551萬餘元。紀海義還夥同兒子紀某收受葛某給予的250萬元;夥同情婦李某收受葛某給予的購車款及購房款868.8萬元。
3次澳門賭博 老闆幫付1551萬餘元
法院審理查明,葛某為紀海義支付賭資共計人民幣1551萬餘元。葛某稱,2010年至2011年間,他三次與紀海義前往澳門賭博,3次為紀海義支付賭資共計1800萬元港幣。
第一次是2010年12月,他與紀海義、紀海義情婦李某等人去澳門。到澳門後,紀海義就到賭場玩,李某跟他一起上牌桌。過了一會兒,紀海義把賭場預支的300萬元港幣的籌碼輸光了,就讓他和李某去換200萬左右的籌碼。賭場工作人員要求把之前輸的籌碼還上,也就是說要支付500萬元港幣。
葛某說,因銀行卡刷卡有上限,他刷了200萬左右,然後通過電話銀行把錢先轉到李某卡裡,之後由李某刷卡換籌碼,當天他為紀海義支付了500萬港幣的籌碼。
2011年春天,紀海義讓葛某跟其去澳門賭博,去了後有位老闆接待,紀海義很快輸掉之前預存的200萬港幣籌碼,然後讓葛某想辦法幫他換1000萬港幣籌碼。葛某找香港朋友換了1000萬港幣,告訴紀海義換了500萬港幣籌碼,紀海義把500萬元籌碼輸光,繼續找葛某要,葛某就把剩下的500萬籌碼給他了。
葛某說,紀海義一直輸,可能有點不好意思讓他玩一把,說幫他換換手氣。他不會玩,輸了100萬港幣左右,紀海義繼續玩最後500多萬都輸光了。葛某說,他根本不懂賭博,他玩時,紀海義在邊上決定,錢實際上都是被紀海義輸的。回北京後,他公司電匯800多萬人民幣給朋友,換成港幣就是1000萬。
歌廳認識情人給買房買車
在紀海義受賄案中,其情婦李某成為受賄關鍵人。除了與紀海義澳門豪賭外,李某還向紀海義提出為其買車買房,此後,葛某直接行賄李某購車款和購房款等共計800餘萬元。
李某的證言顯示,她與紀海義在2007年相識。當時,李某在歌廳做服務員,紀海義經常去唱歌,兩人就慢慢熟悉了。
2008年1月,紀海義與李某確立了情人關係,李某通過紀海義認識了葛某。此後,紀海義將受賄而來的部分現金陸續交給了李某。
李某證言稱,2010年一天晚上,紀海義給她打電話讓她下樓,給她一個裝酒的箱子,她回家打開一看是100萬元現金。過了幾天,紀海義又給了她一個紙袋,裡面是50萬元。
2009年底,紀海義提出讓她換輛車,她選了奧迪A5,後來葛某支付了68.8萬元車款。
2010年夏天,她想開寵物醫院,紀海義讓葛某花830萬元給她買了一間門面房。
對於葛某為李某買房購車,紀海義供述稱,因為李某是他的情人,葛某給李某買車買房是看他的面子,是對他感謝的一部分。
紀海義案發後,葛某約李某在東三環燕莎購物中心停車場見面,葛某問她是否知道紀海義出事了,她說不知道。葛某說,如果有司法機關來問她房子和車子的事,就說錢是借的,兩筆錢都還給葛某了,還教給她一些應對的細節。臨走時,葛某提出補800萬元的借條和收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