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個「黑天鵝事件」就讓我們措手不及,新冠疫情遠遠大於我們的認知,大家度過了一個漫長且宅的春節假期。
為了控制疫情,減少人員聚集,不僅春節假期延長,高校延期開學,各地也紛紛延遲復工了。多省原定2月10日復工,雖然,現在已經有一些企業復工了,而根據最新消息,隨著疫情的影響,很多省市又再次發布通知順延復工日期,最晚3月16日復工。
在之前北京、上海、重慶、廣東、江蘇、浙江等10省份發布關於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多地宣布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正月十六)24時前復工。在這項規定之下,2月10日已經有不少企業已經選擇復工了,也有地方實行復工申報備案制,還有一些特殊行業,選擇了再次延遲復工。
目前,全國「停工令」升級,鄭州、蘇州、杭州、太原、菏澤等地再發延遲復工通知,尤其是建築行業,復工時間最晚3月16日復工。
鄭州重點民生工程2月25日可以復工,一般民生工程3月6日可以復工。而其他工程(包括房地產等建設工程)需要到3月16日才可以復工!蘇州住建局發文明確建築工地具體復工時間,文件要求:春節期間停工、所有新開工房屋建築及市政公用工程,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月20日。
杭州餘杭區明確全區建築企業、建設工地原則上不早於2020年2月29日24時開復工。太原市住建局發文明確:全市新建項目和節前停工的在建項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時前開工、復工,擬返並參與工程建設的管理人員、務工人員在3月1日前暫勿返並;菏澤市某些建築工地暫定不早於2月24日前復工。
延期開工的包括製造業、建築業、批發、零售業、服務業等從業人員數量較多的行業。據數據顯示,我國光建築業從業人數就有4309.8萬人,約佔全社會就業人員總數的7.3%。再加上製造業、零售業、服務業,至少有一億多的務工人員在家「待業」。
如果企業不執行規定而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 老闆和相關責任人是要出來負責的,甚至可能會坐牢。具體復工時間還是以當地有關通知為準。
延遲復工,不僅能為抗擊疫情蔓延出一份力,也可以多在家休息。但延遲復工同樣對一部分人來說也意味著不能上班,那就沒有收入了。
不過,對於一部分企業來說,延遲復工不代表不復工,在家辦公已經成為了一種潮流,那在家辦公,工資怎麼算呢?
此前人社部發布的《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中已明確,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當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需要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如果職工尚未提供正常勞動,企業也應該發放生活費,而標準也按照當地的規定執行。
鑑於各地疫情的不同,國務院一定會準許各級地方具有一定的自行考量及地方性調整的權力,疫區則會採取特殊措施。
總之,各地出臺的細則不統一,具體情況,還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來看。
非常時期,愛國、愛家、愛自己,
請減少不必要的外出,
直到官方宣布疫情解除。